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地域管辖的规定。
该两条是最近引发热议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虽然还在征求意见期间,并未正式实施,但足以说明结婚率的下降,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已经开始简化结婚流程的了,也就意味着,年轻人以后只要想结婚,脑洞一热,各自拿着身份证选个就近的民政局就能办理。
等爸妈知道的时候,可能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没有办法挽回了。
网上已经开始有人调侃:看来以后不仅要防火防盗,还要防黄毛。哪天你们家养了二十来年的小白菜突然带个黄毛回来,告诉你已经领证了,估计你都得气得背过去。
虽然我明白这条的初衷可能就是为了减少年轻人结婚的阻力,想最大限度避过父母对于彩礼、房子车子等各方面的硬件要求,鼓励年轻人用双手自己创造家庭生活,但仔细想想,年轻人不愿意结婚真的只是因为民政局太远或者户口本被父母藏起来了那么简单吗?
如果能找到一个各方面条件都特别匹配的,还能合得来,自己又喜欢的,估计上刀山下火海都阻挡不了俩人领证;如果碰不到合适的,民政局跑到门口营业招揽客户上门就给盖戳,你都不想随便将就一个,所以这是领证麻烦与否的事吗?
的确,如果这种规定通过了,可能确实有利于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冲动之下,瞒着父母或者违背父母的意愿轻易领证,但这样冲动结婚的就能保证有好结果吗?大概率只能导致离婚率进一步上升甚至家庭悲剧的增加吧。
虽说结婚是年轻人自己的事情,但年轻人往往也因为涉世未深经验不足,冲动选择结婚伴侣,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算计和诈骗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多了一道父母的把关,至少能多条参考意见,也能减少很多冲动而引发的悲剧。
至于很多人说的此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抑制很多女方父母的高彩礼的硬性要求。但其实我想说,高彩礼真的都是父母的问题吗?如果女方自己不在乎彩礼,不在乎男方的经济条件,父母再怎么强求也没有意义吧。
很多女性不过是拿父母当挡箭牌,自己不好意思开口提高要求,显得自己很物质,然后就把锅甩给自己的父母而已:我也不想这样,但这是我爸妈的要求,我爸妈说这样是为了我好,我没办法。
如果她真的不在乎,她父母也强求不了的。
所以说靠这个来阻挡高彩礼,确实有点异想天开了,人家该提条件的还是得提,毕竟结婚是大事,结婚容易离婚难,那得对自己的人生多不负责的人,才会把婚姻当儿戏。
我觉得这提议要是通过了,结婚率能不能提高不好说,但肯定会增加不少冲动结婚或者骗婚的概率。
想想花言巧语会哄小女孩开心的黄毛,哄得你涉世未深的女儿脑子一热跟他就近民政局领了证,肚子都大了才告你;你养了多年好大儿,在某位身经百战大姐姐的诱导下,领了证,并让你儿子把你给他买的房子加上了她的名字,是不是要汗毛倒竖了?
我承认,这个世界肯定清醒的人占多数,但别有用心的人就是盯上了那些不太清醒没什么经验的人啊。如果简化领证程序,就是为了避过父母的那一关,促进这些冲动无脑领证的行为,以此来提高所谓的结婚率,那造成的后果势必就是清醒的人依然清醒,不为所动,冲动的人势必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就好比现在刺激买房,搞所谓的“低利率” 、“零首付”,有用吗?缺的是那点利息吗?缺的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好吗?不顾后果的把人先骗上车再说,可这车根本就坐不稳,正常行驶都困难,那上这趟车的意义又是什么?
家庭对于社会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只有尽可能把人都组建成一个个家庭,发挥家庭的稳定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维持社会稳定,但从个人的角度讲,自身的追求幸福的权利才是最重要的,而组建家庭并不是个人追求幸福的必要条件,尤其是成天被规训必须走结婚生子这条道路才是正确的人生道路,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质疑甚至反感了。
而反观离婚,增设了冷静期和反悔期,就算去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拖个一两年都很正常,目的就是让你知难而返。现在的政策趋势,就是让你宽进严出嘛,维持家庭的稳定性,相比之下个人的婚姻是否幸福,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除却巨大的结婚和养育成本,这也是让年轻人恐婚恐育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同居关系也能代替婚姻的部分功能,还不用受婚姻对于财产的严格约束,解散关系也是一句话的事,不需走离婚那么繁琐的程序,再加上四川已经开始试点非婚子也能上户口,婚姻对于个人的作用已经日渐衰微,而束缚却越来越强,如果再往后发展到西方的一些国家规定的那样,离婚了男方还需要继续给女方生活费直至女方找到另外一半,那结婚率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所以,结婚和生育率的下降,跟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意识的增强有关系,已经是大部分国家不可逆转的趋势,并不是靠一个方便登记的政策就能解决的问题,而在笔者看来,只有个人幸福才是社会持久稳定的基石,而把人绑定在婚姻、房车、子女上让人动弹不得来维持稳定的政策始终不是长久之计。
歪门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