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车有三点优势,从股权结构看没有从小米手机拆分

谦慕青 2024-03-30 02:56:31

小米汽车超级工厂揭幕,新能源车市场又多了一个新势力。尽管跟华为相比,小米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要逊色不少,我也一直认为小米的营销属性更强,然而跟那些造车新势力相比,实属降维打击。

小米汽车有三点优势

优势1:营销

别看一众造车新势力都很会做营销,但跟小米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因为小米就是靠营销起家的,更重要的是小米有成熟的商业化经验,并经过了市场的验证。相比之下,其他造车新势力都只是在探索。

简单回顾一下小米的营销。最早做聊天软件米聊(比微信还早),以及手机优化系统MIUI社区,吸引了大量粉丝,为小米手机做了很好的铺垫。

小米手机则采用代工模式,自己专注于手机设计和营销上,供应链跟不上,不得已采用了饥饿销售的方式,把粉丝们的胃口大大吊了起来。

接下来用同样的方法陆续推出了红米手机、小米电视、小米路由器、小爱同学网关等等,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把自己的电商网站也发展了起来。小米算是将粉丝经济、直销玩得纯熟。

之后小米又搞起了生态,其实就是贴牌,通过小米有品、米家等大大丰富了产品线。之所以能吸引那么多生产商加盟,靠的还是营销。

优势2:技术应用

小米尽管在技术含量上不算头部企业,但其技术应用在商业化上够用。小米开发过很多产品,积累了丰富的软硬件集成的经验。

产品开发最难的不是技术攻关,而是项目管理。华为就是在引入IBM的IPD后提升了项目管理能力,才形成了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小米的项目管理能力经受了很多考验,又吸引了充足的技术人才,在将技术转化为商业化产品上还很有心得。这些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做到的,小米在这方面远比其他造车新势力成熟得多。

优势3:产能整合

新能源车市场有两大势力,一是传统燃油整车品牌,二是造车新势力。

传统燃油整车品牌有成熟的产能,但新产品研发能力很弱,因为早已习惯了复制国外成熟产品,更不用说全新的新能源车了。营销上也过于依赖4S店,这显然不符合新能源车的特点。

造车新势力之所以暂时有发展空间,就是因为传统燃油整车品牌掉了链子,特斯拉、比亚迪又成功将市场培育了起来,他们精于炒作,但研发薄弱,产能不成熟。

其实造车新势力走入了误区,偏要自建工厂,将传统燃油车厂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当然也有可能就是为了圈钱,为了将故事说得更好。

华为不愧是做实事的企业,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当前就是做技术输出,通过与成熟整车厂合作,争取将华为技术做成行业标准,又不在产能上浪费无谓的投入。而整车厂则快速解决技术问题,又能借用华为的品牌打响市场。

小米善于做产业链整合与生态,其新能源车也采用了代工的方式,下图是小米汽车的注册信息,生产商为“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不仅如此,小米还和北汽、宁德时代合作,成立电芯工厂。

小米汽车代工

新能源车再怎么新,很多方面都与燃油车有共同之处,包括车架、外壳、内饰、车轴及轮胎、车窗、整车组装等,而燃油车厂目前产能利用严重不饱和,如果能转化成新能源车产能,可谓是两全其美。

小米不仅有跨企业合作的经验,比造车新势力的知名度也更高,应该可以在产能整合上发挥更大优势。

小米的股权结构

小米从2021年开始启动造车计划,到现在工厂落成投产,新车发布在即,可谓是踌躇满志。然而新能源车市场真的乐观吗?当前造车新势力们的日子并不好过,有停工的,有出质量问题的,能盈利的没几家。

在这种情况下,小米应该不会太激进,从股权结构看,小米汽车也仍然是上市公司“小米集团”的资产,并没有分拆。

先看一下小米集团的股权结构。

小米集团于2018年在港交所上市,上市主体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叫Xiaomi Corporation,这家公司全资控股一家香港注册的公司Xiaomi H.K. Limited,该香港公司又全资控股在内地注册的小米通讯。

小米的业务主体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涉及到互联网业务,而小米通讯是外资企业,受政策限制,采用VIE协议将小米科技的收益转移给小米通讯,进而再层层转移到上市公司。

接下来看看两家内地注册公司的信息。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3.2亿美元,只有一个股东“Xiaomi H.K. Limited”,董事为雷军、林斌、卢伟冰,监事为刘德,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为屈恒。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18.5亿元人民币,股东为雷军(77.8%)、黎万强(10.12%)、洪锋(10.07%)、刘德(2.01%),董事为雷军、林斌、卢伟冰,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为雷军。

上述这些人均为小米的合伙人,其中黎万强已离开公司,洪锋也在2022年退出了核心岗位,卢伟冰则在2020年成为合伙人,目前在小米的职位是总裁。

小米的股权结构

小米汽车的主体公司

接下来看小米汽车由哪家公司来运作。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两家雷军为法人代表的小米汽车公司。

一家是“小米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日,核准日期是2021年10月15日(一般这两个日期应该一致),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只有一个股东“Xiaomi EV Limited”,企业性质是“台港澳法人独资”。

另一家是“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也只有一个股东“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这两家公司的执行董事都是雷军,监事都是刘德(首批联合创始人之一)。

再看境外的部分。Xiaomi EV Limited是一家香港注册公司,其全资股东为Xiaomi EV, Inc,这是一家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是Xiaomi 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

还有一个重要信息,2023年10月25日小米集团董事会宣布批准Xiaomi EV的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层也强调Xiaomi EV没有单独上市融资计划,进一步说明了小米汽车隶属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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