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930年,云南文山马关的那些土匪们

幻丝说历史啊 2024-09-19 16:57:09

【编者按】马关县,云南省文山州辖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县份。地处云南省东南部,东与麻栗坡县相连,并与西畴县隔盘龙河相望,南与越南的老街、河江两省的箐门、新马街、黄树皮、猛康四县接壤,西南与红河州的河口、屏边两县毗邻,北与文山市交界。

来源1944年雲南省設治局圖組

教化三部长官司,府东南三百五十里。唐时强现蛮居此,为强现、牙车等三部酋地。华语讹为教化。元为强现三部,隶临安宣慰司,后属强现四部。明初,改为长官司,属临安府,土司张氏。司今省 。

——来源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

来源2007年雲南省電子地圖集

民国九年(1920)至民国十九年(1930)这十年间,由于云南省唐(继尧)顾(品珍)相争,范(石生)军回滇,导致军阀混战,各地贼盗蜂起,兵连祸接,民不聊生。当时在群众中流传这样的谣谚:"官兵如篦匪如梳"。可想而知,那时匪患严重到了何种程度,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又是多么深重。马关虽地处边陲,亦难幸免,各族人民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

打家劫舍,民不安枕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二十年代的边城马关,更是屡见不鲜。从民国十六年至十九年的几年间,马关街上抢劫、杀人不断发生,有时抢到县衙门口(兴隆街就在衙门下边),县官,警察及保卫队却不敢追捕,只是事后敷衍了事,人民百姓真是无可奈何!有的终夜不敢睡眠,一闻狗吠,便心惊胆额,生怕大祸临头。

龙半坡碉楼

民国十六年,匪首蔡本武带匪徒抢兴隆街杨海清家,掳走不少东西,不久的一个晚上,又来抢染布店刘定元家,砸开门就开枪打死刘的儿子,然后将布店洗劫一空。

民国十九年,土匪又抢兴隆街赵元兴家,赵家经营煮酒业,家庭比较富裕。土匪晚上闯入他家时,除把财物抢光外,又将赵元兴打死。赵家对门是保董杨正清家,保董听到赵家被抢,忙从床上爬起呼人相救,因杨年岁已高,又患高血压病,深更半夜受了惊骇又受风寒,结果中风死去。等警察、团兵来时,土匪已扬长而去。后来有些好事者编了顺口溜:"半夜又三更,土匪来抢人,打死赵元兴,吓死杨正清。"

龙半坡碉楼

民国十九年的一天晚上,下寨土匪田胜云伙同匪徒来抢街头黄建贵家,黄家听到门外有响动时,立即从床上爬起。但土匪已破门而入,一个匪徒窜进门时,被黄建贵老婆死死抱住,使其挣扎不得,其他匪徒见状即刺了她一刀,但她忍住剧痛,拼命抱住不放,后来邻居吹起牛角求救,其他匪徒见势不妙,才扛着抢到的东西,扔下被抓住的匪徒逃走。

马鞍山景区

民国十九年,土匪蔡本武又抢板子街刘惠增家,一闯进家,便将财物掳光,还打伤刘的儿子。

每次土匪来抢,都是匪徒们满载财物扬长而去之后,警察、团兵才到现场"察看",一次也没有赶来抵抗或追剿过,更没有破过案。因而匪焰更高,更无顾忌。

拦路劫抢,杀人越货

当时从县城到各乡,五里以外就走不通。沿途都有盗匪拦路劫抢,他们出没的地方,行人视为畏途,一旦路过,虽在光天化日之下,亦胆颤心惊,不寒而栗,因而行人稀少,商旅裹足。

县城至八寨一路有歪头山、老母猪龙、雨波、阿黑、海子尾巴等地。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的盗匪是田小乌等;县城至都龙一路有石丫口、达浩、水沟头,去夹寒箐一路有林家沟、长箐等地,活动在上述两路的盗匪是张小扎等,县城去坡脚、杨柳井一路的有糖房、双龙潭、一碗水、梅子箐、一把伞、七丘田、滑石板、狮子山等地;从马关到西畴这一路的有小方山、城子山丫口、张家堡等地,经常出没在这一带的盗匪是田胜云、王道修等。

这些盗匪抢人,手段极其残酷。他们事先隐藏在草丛、密林里或巨石后面,只要发现赶街、过路的人,不管身上有无钱物,首先就是一枪,把人打翻了才出来抢劫。因此,在上述地点被打死的人不少,仅民国十七年,马关街上因赶街做小生意被打死的,就有四川籍的周清廷和黄文甲,被打死在水沟头,刘定元是赶夹寒箐街时被打死在长答;曾义成去赶都龙街在途中被打死;有个广东籍商人,绰号李广马,赶木厂街转回城时在那哈被打死。

十分可恶的是民国十六年八寨一带土匪陆小忙(mang),带着匪徒到处抢劫,一次,在桃子树抢动时,路上遇到两夫妇,除将人家的衣物手饰抢走外,把男的捆在树上,当场奸污了女的。

拉"肥 猪"——绑票

在旧社会,那些盗匪歹徒,除了打家劫舍、拦路劫抢外,还采取一种极其恐怖的手段,掳人作质,逼着被掳者的家属用重金赎买,群众叫拉"肥猪"。匪徒瞅准能拿得出钱和物的人家,一有机会就把当家人或其子弟用黑布蒙住眼睛掳走,带到僻静的丛林或山洞中隐藏起来,加以严密看守,然后逼着被掳者写信或由匪徒带口信给家属前来赎取,规定时间内不到指定地点赎取者,便加以杀害或丢洞。这种拉"肥猪"的抢法,群众非常害怕,一般较殷实的人家的子弟,以致不敢离开家门一步。田湾村的刘兴发去赶南温河街时,就曾被土匪用口袋罩了拉去藏进山洞里,逼他写信回家用钱来赎,后因看守的匪徒疏忽打了瞌睡,被他消俏爬出山洞,逃回家去。

苛捐杂税,逼人铤而走险

民国十八年(1929)出过这样一件事:当时的政府向百姓摊派"救国捐",马关西区(今八寨一带)有一户人家被派了五十元,他家交不出来,家里的什物就被搬到保董办公处扣压起来,这家的当家人无法,只得铤而走险,寻机抢人。一天,他到干河沟去拦路抢劫,恰遇四川籍商人龙万顺到外地购买货物,这人拦住龙的去路,说:"政府要我交救国捐,我没钱交,今天碰上你,只得找你要,给也要,不给也要。"龙万顺就这样被抢走了五十元钱。走时还对龙说:"你去告我也行,我等着,如不去告,将来有了钱还你。"后来龙万顺还是告发了他,当时在场看热闹的人风趣地说:这样的土匪应当"奖励",因为他是为了"救国"。

在旧社会,做点生意也不容易,常被盗匪抢劫,真是商旅裹足。一些地霸又趁机敲磕,专门养着一帮地店,沿途设卡,收取"保路捐",到了栈口,又要交"驮捐",进到街场还要交"落地税"。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如不交纳,就走不通,卖不成。大树塘的杨正才(苗族)坐地收捐,每驮收毫洋一元二角,不管来往,路过这里的都得交纳。这些收捐税的都是些恶霸豪强,他们坐地是官,拦路是匪,官匪难分,暗抢明夺,只是敲诈勒索的方法不同而已。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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