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住工作,很多员工对加班忍气吞声,总觉得熬一熬就好了。可是,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而身体总会熬垮的。当有一天,员工因为工作生病、受伤,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有多少企业能很好地善后,又有多少企业迅速变脸,以各种理由将其一脚踢开。即便有的员工维权意识较强,对不合理的要求敢反抗,甚至申请劳动仲裁,打赢了官司,最后也无法再在原单位立足,只能拿了赔偿走人。而且也不是每次劳动仲裁都能打赢,有些企业善于钻空子,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懂得编造一些“自愿加班”的理由,连赔偿都可以赖掉。对企业来说,相比起大多数人沉默卖命所创造的利润,个别的赔偿真是无关痛痒。怎么办?惩罚要一步到位,罚得够狠,避免得才更加彻底!因此,首先需要监管部门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和排查,将监管前移,不要等劳动者来告了再管。然后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惩罚力度,一旦发现违法加班的现象,罚要狠心,罚要罚得企业心惊胆战!只有这样,才能督促企业遵守法律,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超时加班,违法不犯罪。老板无所谓。
现在好多厂加班十一二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