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中旬,家住吉林某村的冷女士离奇失踪。她的家人联系不上她,单位的同事也不知道她的去向。冷女士的家人焦急万分,来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第一时间出动警力在周围寻找冷女士。然而,找到冷女士的时候,她却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冷女士的尸体是在一处玉米地里被发现的。冷女士身中数刀,被砍得面目全非。警方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判定是仇杀。
经过冷女士家属的允许,警方把她的尸体带回队里尸检。紧接着,警方开始对冷女士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
据了解,冷女士和丈夫李某的感情很不好。夫妻二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吵架的时候,李某还曾说过要打死冷女士。
警方把李某列为嫌疑人,把他传唤到局里询问。李某称案发当天,他一直在家从未出门。这一点在李某家人和邻居那里也得到了证实。李某的嫌疑被开除了,那么到底是谁对冷女士下的死手呢?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冷女士和异性朋友高某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非常暧昧,露骨的话不堪入耳。冷女士出事之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高某的,高某也给冷女士发了微信。警方找到高某,问他案发当天的行踪。高某心虚,交代了一切。
高某和冷女士是网友。冷女士把高某当成了树洞,跟她诉说在丈夫李某那受的委屈。高某安慰着冷女士,给他提供情绪价值。慢慢地,二人发展成了地下恋人关系。
高某家庭条件很差,没有钱娶媳妇。到这个岁数了,还是单身。和冷女士在一起以后,他动了真感情。他要求冷女士和丈夫李某离婚,和他光明正大在一起。
冷女士拒绝了高某。她虽然婚姻生活不顺,但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 这段婚姻也要维持下去。高某恼羞成怒,决定报复冷女士。案发前,他把冷女士约到外面,将其残忍杀害。
以案释法毋庸置疑高某犯了故意杀人罪。他用极其残忍的方式结束了冷女士的生命。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某因为自己病态的占有欲,失去了理智。
结合本案来看,高某将冷女士残忍杀害,情节属于比较严重。
然而,在量刑方面是否判处死刑这一问题,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因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和有夫之妇苟且在一起本就是不道德的行为。高某不但不收敛,还想怂恿情人和丈夫离婚。高某的贪念让他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
冷女士婚内出轨,没有尽到作为妻子的责任。
《民法典》对于出轨的规定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出轨行为明显违背了夫妻间应互相忠诚的原则,违法与不忠即属于过错行为。
结婚受法律保护,同样离婚也受法律保护。如果婚姻进行不下去了,完全可以体面提出来离婚,和平分手。
那些妄想维持婚姻,在外和情人如胶似漆的人,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轻则人财两空,失去幸福的生活。重则像冷女士一样,死于非命。
婚姻不是儿戏,我们必须在婚姻中有所担当。人都有情欲,如今也不是谈情色变的年代了。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越过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情字头上一把刀。为了感受偷情的刺激,搭上性命是不值得的。
本案中的冷女士死和她自身出轨行为密切相关,但尽管如此,她也罪不至此。高某没有权利剥夺冷女士的生命权。
如果她能和丈夫好好沟通一下彼此的问题,不急于在网上寻求安慰,或许就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所有的暧昧都是从聊天开始对。和异性聊得太多,很容易让彼此的关系变质。
《婚姻法》规定:夫妻都必须对彼此忠诚,不能有出轨的行为。
变心是一种本能,而忠诚是一种选择。再深刻的感情都有厌倦的那一天。这个时候,我们要学会经营婚姻,调和彼此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让问题越积越多,找陌生异性当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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