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纸币政策史(7)

嘉乐看文化 2025-01-10 09:56:36

续前篇~~

(三)中国实业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于1919年4月正式成立,1922年开始发行纸币。中国实业银行是一家重要的发行银行,钞票发行是其主要业务之一。关于发行业务的管理,在总管理处设发行部,专办发行兑换券及准备事宜,各分支行及办事处由总管理处考察地方情形,酌设发行分部或支部,分部隶属总管理处,支部隶属分部兑换券由总管理处发行部定制分发各分部备用。各分部领用兑换券应先加印地名,总经理签字及所在地之分支行经理签字后再为发行。支部领用管辖分部之兑换券,但向管辖分部具领时并应报告总管理处查核,其具有地方特殊情形之支部经总管理处核准后,亦得发行所在地名之兑换券。各分部应将流通额及准备金数目每日列表报告总管理处,每旬由总管理处汇报财政部一次。对于发行准备的规定亦较为严密,发行准备金应按十足准备,但分支部得酌察情形交足六成现金,其余四成得以确实有价证券充当之,此项有价证券之种类应先陈经总管理处核准,遇有市面紧急时应酌量增加现金成数。准备金及流通数目均应公开,并由总管理处随时派员检查,以昭核实。总管理处对于各分支部准备金得斟酌调拨或集中之。各分支部兑换券及准备金应与营业库存分别保管以便检查。

据中国实业银行1934年份营业报告称:“本行于发行时准备力求充足,库存与营业完全划分,不相牵涉,上海及汉口方面且于每月经会计师检查登报公告,而财部且不时派员视察,故本行兑换券信誉甚著,流通甚广,自厦行闽处设立,已分布于华南。”但在兑换券发行准备金的处理上,中国实业银行同样存在较大的漏洞。1935年财政部在检查了该行的兑换券数目及准备金实况,即指出:该行全体发行现金准备项下存出准备金内,由总管理处转拨存放沪行商业部10万元,又外存准备金内,由各发行分支部拨存各分支行商业部,计12916210余元,两项存款,合计13016210余元,约占发行准备30%,存放本行为数过巨,核与发行独立原则不符,应即酌予收回存库,以重准备。

1935年6月3日,财政部又指出:中国实业银行沪行保证准备金内,公债库券约只占发行准备13%,而道契约占20%,成数过高,应即酌购确实可靠之有价证券以资安全。

法币改革前,中国实业银行的有些分支行曾因各种原因发生过程度不同的挤兑风潮。1932年初中国实业银行天津分行发生挤兑风潮,情况危急,这从2月19日津行密陈总行的信函中即可看出,该函称:“津行自挤兑风潮发生,连日筹划借款,应付兑现及存款,竭蹶万分,昨在协理公馆会议,承董事总协理诸公谆嘱鄙人勉力支持二日,至二十一日钧处必有具体办法,故此奔走借款,昼夜不停,现在款已用馨,仍须继续借款维持,迭向各方接洽,均不愿受股票作押,拟将言总董前提押品房契三张作押,前途业已首肯,上项房契如已由言总董抵押,借得款项,即请将款送下,以备明日各项应付之需,否则即请将契纸从速掷下,以便敝处设法押借,若无契纸又无款项则明日势必不能开门,事关恢复营业,责任至巨,敝经理实难负此重咎。”1934年1月31日,中国实业银行济南分行突然发生挤兑风潮,商民存有该行纸币者,均极恐慌,纷纷持往兑现,情形极为严重。该行为昭示信用起见,临时延长办公时间,对于前往兑现的商民,作无限制兑现,直至深夜十一时,始行休息。2月1日早六时,即提前开始营业,前往挤兑,仍未减少,除由本行兑换外,又在济南市厚生、元康等银号二十余处,设立兑换处,代为兑现。至午后四时余,兑现商民,始渐形稀,一场挤兑风潮,至此始告平息。这次兑现之所以能应付过去,据济南支行称该行“发行准备金原有头寸本不甚充足”,但“自改组支行,颇具戒心”,因此“竭力补充库存准备及外存准备”,与发行额相比较,约有十足之数。1934年11月,在湖州和杭州的市面上,由于没有兑现机关,关于中国实业银行的钞币信用谣言甚多,一些商家采用折价收受纸币的办法。苏州也曾因中国兴业银行倒闭发生误传,引起中国实业银行挤兑,不久波及于各地,总管理处居中调度,不久都归于平静。1935年5月28日,青岛中国实业银行再度发生挤兑。为了应付挤兑,中国实业银行连续三次向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累计借款达522万元,直至1935年12月份才开始归还部分款项。

南京国民政府在对中国实业银行进行救济的同时,也完成了对该行的人事改组。1935年5月30日,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易人,刘晦之以病辞职,由中央银行国库局局长胡祖同代理。“通过初步的人事改组,无疑直接将势力打入银行内部,银行经营状况的真实情形尽在掌握之中。1935年8月24日,中国实业银行新任总经理胡祖同密陈财政部,汇报充实发行准备的情况:

窃属行前因市面紧急,发生挤兑风潮,仰蒙钧部力予维持一切,状况早在洞鉴之中。查发行准备照章现金至少六成,保证至少四成,祖同视事适在兑潮澎湃之后,所有现金准备存放沪行及分支行约一千一百余万,保证准备则多已抵押,爰自六月下旬起,将保证所短之数,悉转存放沪行账内,以昭核实,嗣经详加考虑,究觉现金部分多属沪行欠款,于法仍有未安。兹查属行沪分部最近发行数为三千七百万元左右,因就原有款品加以整理补充,自本年八月下旬起,计现金准备约得六成而强,保证准备约当四成而弱,核与部章规定勉可相符。唯历年以来百业凋敝,市面呆滞,银行放出各款一时难以收回,准备方面遂亦不免受其影响,此次编定各款,按之定例仍多未合,而溯厥由来,要非获乙单内所列,除现金一部分分存于沪行及分支行,一俟头寸宽裕陆续拨还外,其保证项下所估债券地产价值亦均核实,唯内有扬子面粉公司等押品,永宁保险公司等股票资金,原系营业部分资产,因另有一部分债券地产押在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故以该项暂时替补,刻已督饬主管人员将所放各款上紧设法催收,地产则俟得价变卖,俾便购买法定债券,将不适于保证准备之品逐渐换回,其押存三行之债券,将来次第赎回,仍可将原件交库,不致虚悬,祖同深知发行准备关系极为重要,现金保证成数有定,不能随意变更,此后幸托并蒙行基得以日固,关于前项准备自当尽于最短时间纳之正轨,期于部章无背,行誉有神,为此开单,据实密陈,伏乞鉴核备案。

财政部收到这份呈文暨附于其后的清单以后,即密令该行:查该行发行兑换券准备金,虽据已就原有款品加以整理补充,勉与部章规定相符,但核其内容,现金准备沪行往来为数过巨,保证准备内容庞杂,均于巩固券信有妨,应即督同该行前任负责人员将现金准备项下沪行往来切实收回,保证准备项下不甚确实之证品,设法调换合法债券,以重准备,而固券信。

待续未完~~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