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地处杭嘉湖平原北部、太湖之南,东与江苏苏州(吴江区)接壤,西距湖州市区32公里,是连接苏南经济圈的东大门。
自南宋起,南浔已是"水陆冲要之地","耕桑之富,甲于浙右"。其时,因滨浔溪河而名浔溪,后又因浔溪之南商贾云集,屋宇林立,而名南林。淳柘十二年(1252)建镇,南林、浔溪两名各取首字,改称南浔。
湖丝,特指中国明清时期浙江湖州府出产的蚕丝,有头蚕、二蚕、末蚕之分,质量以头蚕为上,其细而白者,称为合罗,专为皇帝织造御服所用;稍粗者,称为串五;又粗者,称为肥光。产于乡村市镇七里(辑里)村的蚕丝质量最佳,价高且受市场欢迎。
两千多年前中国与西方开始丝绸贸易,明代海路贸易开通以后,湖丝借助海上丝绸之路走向了日本、南洋、欧洲等地。
在这个朝代,湖州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的景象,在江南地区还出现了不少专门向市场提供各种经济作物的经营地主。这些经济现象说明商品经济得到发展。明中后期,江南赋税占全国的60%,其中,南京、苏州、杭州约占40%,湖州、嘉兴地区约占20%。
蚕丝业的兴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南浔经济空前繁荣,民间有"湖州一个城,不及南浔半个镇"之说。
据1984年编撰的《南浔镇志》,南浔其时有元明清古建筑162处,南宋到民国间的园林24个。
在南浔历史上,出过很多大儒及显贵。明代有谚曰:"九里三阁老,十里两尚书。"宋、明、清三朝,南浔籍进士达41人;宋元明清四朝,出现南浔籍京官56人。许多名人著书、立说,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其中有个叫朱国桢的,他是明中后期著名的大学士、首辅。一生著述甚丰。
朱国桢(1558~1632),浙江吴兴(今湖州南浔)人。字文宁,号平涵,明朝后期大臣、学者。天启四年,总裁《国史实录》。
在任时能体恤民情,为浙江赋役不平,提出平均法,计亩定役,使贫者不至重负。万历三十六年,湖苏洪灾,朱国桢上疏而解民困。在他的力请下,荻塘重修。他一生著述甚丰,主要有《皇明史概》、《大政记》、《涌幢小品》、《皇明纪传》等。
南浔有个刘氏梯号,俗称"红房子",系清光绪年间南浔富豪榜“四象八牛七十二金狗”榜首刘家的旧宅,为刘镛第三子刘悌(读作tì)青所建。
这是一座融汇中西方建筑美学艺术臻品的建筑群。整座建筑由南、中、北三部分组成。中部建筑以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理念的厅、堂、楼为主体,最有特点的南、北部中式建筑融入西欧罗马式建筑,其中北部欧式建筑立面高大恢宏,尤为壮观。
刘氏梯号,最初住的是庄氏一家。
庄胤诚,字君维,是明朝一名岁贡生,也是明朝复社遗老。
庄氏原世居于江苏吴江县庙港的陆家港,至庄胤城时,因相中南浔南栅花园弄内的夏家园,又觉得该园子金银气旺盛,就将园子买入居住。
庄家徙迁南浔不久,果然"家巨富""素饶以材",在南浔镇上开了"质库"(即典当)等,货行林立,家资万贯、富甲一方。
庄家不仅富裕,这家的父子兄弟也都相当有才。翁广平《书湖州庄氏史狱》称:"吴兴之南浔镇有庄氏九龙焉,九龙者庄胤城与其弟胤坤、胤埰及子廷鑨、廷钺,胤埰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俱以才名著,故时比荀氏八龙。"
廷鑨和廷钺,是庄胤诚的两个儿子。
廷钺长大后后,在园中建百尺楼,这就是南浔十景之一的南楼春晓。
庄廷鑨,字子襄,十九岁中拔萃选(即拔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清制,每府学两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报送入京,作为拔贡)。
廷鑨从小患疯疾,后请良医医治,"疾愈"而"损目"。
廷鑨虽双目失明,但却不愿碌碌无为,便想要效法"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事例。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廷鑨购得朱国祯部分明史稿后,广揽名士增润删节,对尚未刊刻的《明史概·诸臣列传》等稿本进行重编,增补了天启、崇祯两朝史事,辑成《明书辑略》。
编纂完成后,庄廷鑨就因病去世了。
为了完成儿子的遗愿,庄胤城便请闲居在家的原明礼部主事李令皙作序后刊刻。经过五年的时间,于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冬天将书本定稿刻成,定名《明史辑略》,正式在书坊出售。
《明史辑略》是以清美堂朱史氏的名义刊刻的,除作序者外,其余罗列的"参订者"(相当于当代的编委、编纂人员)有18人。
顺治十七年(1660年)十二月,海宁举人查继佐、范骧和陆诉三人因未参与编写工作,也未曾见过刊物出售的书,却被庄氏罗列于"参订者"之中而深感不满,遂向学道(一省文化教育主管官员)胡尚衡提出控告。胡尚衡批示湖州府学查报。府学教授(府文化教育的主管官员)赵君宋对《明史辑略》进行批判,摘出其中数十处"毁谤语",抄录张贴于府学的大门之外。
得知通报后,庄氏即以高价将已售出的四十多部(明史辑略)赎回,对书中一些思讳处加以修改,改动数十页后重新刻印。又政通关节,通过前任守道、时任通政司使的王元祚的关系,由湖州府将书分呈通政司、礼部和都察院三街门备案。同时,庄氏重贿湖州知府陈永命,将书版吊出劈毁后置于府库。
湖州有个叫吴之荣的,他是归安县(湖州一古县,北宋太宗太平兴国7年为庆祝钱氏吴越国的归顺,将湖州府乌程县东南一十五乡分出新置的县城)的前任县令。
这个吴之荣是个大贪官,据巡抚秦世祺称:“归安知县吴之荣,秽迹彰闻。之荣名下各款,脏银共三千七百有奇,脏米共三千八百四十余石。年以墨败者,何忧项背相望?孟南缺向为人艳心,一旦释褐而来梦寐亦思酬宿愿。
或先後源于未任之前,或随取偿于既仕之后,由是暮袒苞直,妄谓弥缝有术。驯至欠量出内,直谓职兮当然,如猩猩之嗜,始虽尝而终必醉,故覆辙相寻,恬不知戒。”
那时吴之荣因贪赃获罪,赦免后闲居在湖。得知庄家被控诉一事后,在其亲家——浙江粮道李廷枢的唆使下,向庄氏敲诈钱财,庄氏不理。
吴之荣凭着他旗下出身的背景,深知满人忌讳。勒索庄氏不遂,便谋以此为功,于是在顺治十八年七月将此事上告于清廷之杭州镇浙将军柯奎。
杭州镇浙将军柯奎转告浙江巡抚朱昌祚,朱昌祚下文给湖州学道胡尚衡处置。由此牵及幕客程维藩、巡抚朱昌祚、督学胡尚衡,并归安、乌程(湖州古县名,今湖州市)两学官等。
庄氏闻讯后,一面继续向有关官员行贿,一面请托松江提督梁化凤跟柯奎说情,使事端暂告平息。吴之荣则因触怒庄氏,被巡道(主管省刑法的按察使司的派出机构负责官员)派兵押送出境。
吴之荣可真是执着啊!他居然杀了个回头枪,径直到了北京,言此书仍奉明朝正朔,告至辅政大臣鳌拜府上。鳌拜当即派出钦差查究。
康熙元年(1662)冬,明史案终于爆发了。庄家全族十五岁以上的尽数处斩。因此案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
这个被称为“满清文字狱第一案”的事件,在金庸的收山之作《鹿鼎记》里也有描述。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有言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意思是说人生最高的境界是树立德行,其次是建功立业,然后是著书立说;说这话的人肯定也想不到,两千六百年后的清朝,会出现三大文字狱案件,而庄延鑨文字狱案,居于这三大文字狱案之首(其他两个分别是查嗣庭试题案和胡中藻案)。
明史案审结后,吴之荣不仅得到庄家与朱家家产各一半,还被起用为右佥都御史。
吴之荣后来因病而死,死得也很凄惨,这在全祖望《鮚崎亭集外编》、陆莘行《老父云游始末》、《范氏记私史事》等文籍中都有记载。
如《私史记事》云:“康熙四年七月,吴之荣归自闽中,行至半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称为天雷击死之。”
《明史》案给江浙文士的心灵造成巨大的震慑和伤害,一些文士如吴炎、钮磅、陈瑚等面对惨祸,正气凛然,毫不畏惧,表现出内心的无限愤慨;另一些文士如潘柽章、顾炎武、陆圻等面对酷狱,凄苦幽怨,沉痛伤感,心境悲凉。愤慨怨怒和凄怨沉潜相交织的这两种心态,足见文字狱戕害士心之严酷。
由鳌拜一手操办、历时两年的明史案,后来被誉为康熙朝第一大案。此案涉案人员众多,影响深远,大大打击了江南文人著书的积极性。尽管如此,文人们并未因此而收笔,他们依然用文字的方式传承着历史。人类社会,正因如此,才会向着善良与美好的方向不断传承与发展。
事实上,在中华文明2000多年的传承中,后朝修的"国史"和本朝修的"实录"结合,成了中国历史中最重要的史料。由《史记》到清朝编撰的《明史》,二十四史见证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厚重,它们已经成了民族的瑰宝。而来自民间历史学家编撰的"非官方"史书,对记载历史的贡献也非常之大。
庄氏籍没后,夏家园为董绍闻所提,改称董园。园中有二丈多高的太湖石挺立如人,石上有孔,"月光照之,穿影入壁,名曰"明月峰"。后园废,此石为人所购。园址后归刘氏改建宅第,即为现刘氏梯号内。
清朝时期的状态,并非南浔一地所独有。
清道光五年(1825年)十二月,龚自珍客居昆山,俯仰东南士风。他亲眼目睹了富庶繁华的东南地区那些依附权贵、沽名钓誉的所谓"名流"们,他们从个人利害出发互相勾结和倾轧,造成了无穷无尽的恩怨,把这个地方搞得乌烟瘴气后的现状后,甚为感慨,写下了这首《咏史》:“金粉东南十五州,万重恩怨属名流。牢盆押客操全算,团扇才人踞上游。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田横五人安在,难道归来尽列侯?”
诗歌讽刺了当时江南一带"社会名流"争名逐利的卑劣品行以及官场为小人所把持的现状。
龚自珍的这首诗,名为咏史,实则伤时。
如今的刘氏梯号,红房子犹在,"明月峰"犹在,花园弄犹在,红房子下沉埋着的历史悲剧——清初第一文字狱"庄氏史案"也还在。
刘氏梯号的历史,不能简单地以厚重来形容,简直就是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