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孩花2600元租房,入住第二晚,房东说

柿子软不软 2024-09-06 10:22:49

刚刚毕业的王晓颖最近因为租房子遇到了烦心事,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晓颖毕业后来杭州上班,找到了一间离上班地方很近的房子,但是房租要2600元一个月,但好在“押一付一”,自己也能接受。

陪着王晓颖一起居住的,还有她的四只小猫,王晓颖怕房东忌讳,就提前征得了房东的同意。

王晓颖搬家后,第二天晚上,突然接到了房东打来的电话:“小姑娘,晚上可千万不要开门啊,可能会有检查的”

“什么检查?什么意思?“王晓颖有些疑惑。

“就是有敲门的,不要开啊”房东又说了一句。

“我一个小姑娘,你可不要吓唬我啊!”王晓颖有些害怕。

“没事的,不要开门就是了”说完房东就挂了电话。

王晓颖虽然很害怕,但现在太晚了,也没办法出去住或找人来陪她,只能锁好门。

第二天傍晚,房东又打来了电话“昨天晚上没有人敲门吧?”

王晓颖觉得房东不太正常,就质问房东“你和我说,到底怎么回事?”

房东只能交代了:“这个房子是我们单位分的房子,给我们员工住的,不让向外租,所以单位会来不定期查房”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我租房子可受不了天天提心吊胆的。你把房租和押金退给我吧,我不住了”王晓颖生气的说。

“房租是不可能退给你的,押金可以,是你不租了,你违约”房东说。

王晓颖很生气,自己也是倒霉,刚毕业就遇到这样的房东。

第二天,王晓颖去物业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这小区有很多单位的福利房,像房东这样的每个月给单位交500元,然后再以2600元租出去,他们还能赚2100。

后来单位发现了,不允许他们租出去了,所以晚上经常会有人来检查。

王晓颖听物业说完,更加坚定了她搬走的决心。

王晓颖搬走后,房东一直不退房租和押金。

王晓颖一气之下将房东告上了法庭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那法院会支持她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王晓颖认为,她住的房子没有安全感,房东的行为影响她的正常生活,所以她现在不租了,要求返还押金和退还剩余房租。

房东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不住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她,否则剩余租金不退。关于押金,因为王晓颖养了4只猫,他需要把消费费用扣除后再返还给王晓颖。

那法院会怎么认定呢?

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王晓颖不租了,需要提前一个月退房,否则剩余房租不予退还,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王晓确实违约。

但是房东并非房子的所有权人,单位也没有让其将房子向外出租,所以房东不符合出租人的条件。

既然房东不符合出租人的条件,其与王晓颖签订的租赁合同自然是无效的,房东也没有权利收取王晓颖的租金和押金,所以王晓颖要求返还剩余房租和押金应当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房东将剩余房租和押金都退还给王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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