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

物流人的小秘 2024-08-28 19:32:52

立个遗嘱就是了。其他继承人是啥意思?房子了老头的,老头想给谁给谁。其他人无权干涉。奇了怪了,自己的东西自己无权分配。

奶奶离世就要分遗产吗?我不是很懂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爷爷奶奶没离婚奶奶离世遗产不是全部归属爷爷吗?爷爷过世再分遗产?还是说是重组家庭或者说爷爷奶奶已经离异?

按这逻辑,那以后张三将自己名下房屋 转让或出售或赠予给他人,也没权利了? 作为一下独立自主的正常行为人, 若连自己的财产都不能按自己意愿处理,还要征询子女或他人意见,那还有人敢生吗?

这怎么每个地方的判罚都不同的?前几天才刚看一个新闻,上海的一个老大爷把房租过户给了保姆,子女想要回来也没有办法,老人说那是自愿给保姆的,怎么到了这里自愿给孙子就不行了,这到底是个啥标准啊

这个案件里的老头,他的房子是他和老太的共同财产,老太去世后,老太的父母,子女和老头共同继承老太那部分的房产,所以老头是没权力私自处理房产交易的。上海老头把房子过户给保姆不是去年的吗?孤老啊!还是又有新的?我没看到。但如果是你说的这种,那么可能是两种情况,第一,房子是婚前财产。第二,房子在配偶去世的时候已经分割过了。要不然法律不可能支持,打官司打不赢的。

有时候看似合情合理的事情,从法律上就行不通,就比如父母就一个孩子,一般认为父母的房子自然是这个孩子的,但是在某种条件下,爷爷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阿姨,甚至堂兄堂妹表兄表妹都有份,感觉真的好麻烦。

所以真有这种意外发生了,还是尽快处理下不动产分配掉为好。否则拖下去万一真出现了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真的麻烦,到时候想卖房都卖不掉,光是要所有产权人都办理卖房手续就让人头大。

当然不行。奶奶过世无遗嘱,奶奶的部分就是遗产,和房产证有没有名字没关系。当然,认定房子是否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另一码事,共同财产也不仅仅局限于房子。本文里显然是共同财产。

假如,老人家换个做法,不签订买卖合同,而是作为产权人赠与孙子并且去公证(孙子承担税金),那这些有继承权的子女们也无权在分割这处房产了吧?仅做交流 。

你是傻子吗,奶奶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奶奶那一半就归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假设老头有三个子女。那么,爷爷和三个子女各自享受这套房子八分之一的继承权。所以爷爷拥有这套房子八分之五的处置权,三个子女各享有八分之一的处置权。他有什么权利把属于子女的份额送给孙子?

很多人没看明白,搞了半天,这个老人根本就没立遗嘱,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可能是遗产税),导致与孙子私自以买卖房屋的方式处理了房子。结果房屋并未出现实质性的交易(未付款),导致老人走后,遗产继承的程序启动,才最后判为无效的房屋买卖。 要是一开始就立遗嘱,或者有实际的金钱交易就可以了。不过,有实际的金钱交易,那么30W就变成遗产了。。

以前有一个更玄乎的案子。。。一对夫妻在城里打拼,攒钱还贷买了一套房子,生了一个孩子,后来丈夫发生意外去世了,妻子抚养孩子长大,再后来妻子想处理房子时,却发现自己无法处理。。。自己的房子居然小叔子小姑子都有份,女子抓狂了。。。后来分析是因为丈夫去世后,婆婆在世,婆婆也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所以房子变成了妻子拥有50%+17%=67%,孩子拥有17%,婆婆拥有17%。。。再后来婆婆也过世了,属于婆婆的17%则由分别由小叔子小姑子继承了。。。

其他的也可能是继承人,只是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没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话才轮到第二顺位。那些堂兄弟表兄弟兄弟的孩子能不能分到要具体看按第二顺位继承情况。本文里第一继承人都在那肯定就没堂兄弟表兄弟等等的事了。

其实说起来其他子女也分不了多少钱,老头自己有房子四分之三的产权,其他子女去分那四分之一,折成现金到手也就十头八万,为了这么点钱把自己老爸告上法庭,这家人也是够奇葩的,当然,那个老头的做法也挺孙子的,那个孙子是真孙子,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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