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台湾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法务部”与“司法院”就实务中预防性权利救济问题就行征询!台“法务部”认为预防性权利救济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都不是其主管范围,所以把“球”踢给“司法院”……“司法院”则在回应中表示预防性权利救济制度在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家事诉讼法中都有适用,但“宪诉法”中并没有该制度,但只要“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与“宪诉法”不抵触则可以适用……但针对具体个案,“司法院”拒绝评价……
按照“司法院”给出的逻辑,“宪诉法”中没有的规定可以准用行政诉讼法!只要行政诉讼的规定与“宪诉法”不抵触即可!民进党当局意图将“宪诉法”修正案提请“司法院宪法法庭”“释宪”并申请暂时处分,问题的关键在于针对“宪诉法”的暂时处分适用预防性权利救济是否与“宪诉法”相抵触,该问题“司法院”并未正面回应,只是说交给个案法官予以判断……
笔者认为“司法院”的回应已经够清楚了!就是倾向于同意民进党当局的观点,即认为行政诉讼法中的预防性权利救济制度与“宪诉法”不违背,“宪诉法”可以准用行政诉讼法中的预防性权利救济制度!换言之,如果民进党当局向“宪法法庭”申请针对“宪诉法”修正案的暂时处分,原则上是同意的!
如此一来,正中民进党当局下怀!在野党在立院第二会期的重大成果或许又要被“宪法法庭”剥夺了!现在的司法已经沉沦的非常厉害,柯文哲案就表现的非常明显,尤其是柯文哲最后提出抗告,台高等法院先是抽签选定了主审法官(相对比较中立),尔后该法官被人为换掉,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口碑极差的法官,最后火速作出的驳回裁定理由也是荒腔走板,就差对外宣布充当民进党当局的走狗了……
在野党现在把握着台湾“最高法院”与“最高检”的预算审查,这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在野党要用好这个工具,如果民进党当局不妥协还要硬刚到底,那么索性就把台湾“最高法”与“最高检”的预算都砍了!当他们没钱运转的时候,就会着急了,届时老账新账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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