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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安全领域,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能够及时检测环境中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预防潜在的危险。然而,近期甘肃某企业收到上级单位安全检查整改单:《关于回收罐上方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需加装防晒和防雨淋措施的整改意见》,此事在“仪表圈”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该整改单依据是CJJ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第3.3.10条,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采取防晒和防雨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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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圈争议集中在以下两点:
01
争议之一
已经是IP67的防护等级的气体检测仪表了,还有必要加防雨罩吗?
如果加防雨罩好,那么加仪表防护箱岂不是更好?
加防雨罩会不会增加成本?
专家解读
仪表防护由IEC的IP标准定义:
IP标识的最后一位数字表示设备防护液体(如水)侵入的能力,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防护能力越强。IP防护的是仪表内部的电子器件不受液体(如水)侵入的能力。
但是气体报警仪加防雨罩,防的是气体报警仪的探头(图1气体报警仪最下部)不受雨水影响,因为气体报警仪是靠探头感受扩散气体分子来检测气体浓度的,如果气体探头周围有雨水,势必会影响探头对被检测气体的检测。因此气体报警仪加防雨罩,是更有利于气体检测的。防雨罩也有利于对仪表内部的防护,增强了IP能力。
另外整改单中还有一项内容是“防晒”,这个也是因为可燃气报警仪的原理一般是催化燃烧式气体检测仪,检测的是气体在惠斯通电桥上催化燃烧时释放的热量。检测仪表线路电阻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会影响惠斯通电桥的测量信号变化,所以容易造成可燃气体报警器发生零点漂移,带来附加示值误差。防雨罩不但能防雨还能遮阳,能减少曝晒对电阻的影响。
既然加防雨罩好,那么加仪表防护箱岂不是更好?
如果加了仪表防护箱,把整个仪表都保护起来了,那底部的探头就无法检测气体泄漏了。所以加防雨罩切记不能阻碍遮蔽传感器探头。如图1,传感器两侧的挡板不能太长,不能影响阻碍气体流动。
图1 现场气体报警仪
加防雨罩会不会增加成本?
如果是购置仪表时要求厂家定制防雨罩,可能会增加成本。如果图1,用铁皮自己做一个,则不需花什么钱。
02
争议之二
CJJ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第3.3.10条适用吗?
有必要把此问题扩大化吗?每个企业都必须照此整改?
专家解读
CJJ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第3.3.10
CJJ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第3.3.10的确是对气体报警仪加防晒防雨罩提出来具体的要求。
但是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自身的管理体系、管理要求,如果该企业适用该规范,那该整改单就成立,必须整改。如果不适用,那就是一条参考建议。
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加防雨罩是有好处的,这种好处究竟有多好?是否可以量化?
作为一个严谨的仪表技术人员,不妨做一个统计验证一下:
没有加防雨罩之前,气体检测仪零漂是个什么样?多久需要零点校准一次,比如一周需要校准一次。
加了防雨罩之后,零漂问题是否有改善?比如原来每周需要零点校准一次,加了防雨罩后,一个月需要校准一次。
这样的统计对比一点都不难。只要有了对比数据,那么加还是不加就不是一个问题了。
至于需不需要把这个问题扩大化,那就更不是一个问题了。
03
小结
气体报警仪加防晒防雨罩,对减少检测干扰有一定的好处,这一点在多雨的南方地区企业已形成共识,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但是在少雨的甘肃地区是不是一定要加(虽然雨少,但是日晒的影响还是有的),这个还是要由企业自己来定为好。
至于CJJ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第3.3.10是不是适用,也是企业自己说了算。因为加不加防雨罩不是一个原则问题,不加仪表也可以使用,只不过受环境的影响大些,需要经常校准仪表,增加校准频次而已。
不过我们仪表人应该从善如流,对待安全检查中专家提出的建议,应该认真分析,对好的、正确的建议,应该吸收并内化到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中,甭管他是来自行业内的还是行业外的规范,只要是正确的,我们都应该虚心采纳。这才是一个仪表技术人员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