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最后的友谊——日本解救被贩卖劳工船事件

岑岑说历史 2024-08-29 02:48:40

一条贩卖中国劳工的秘鲁船只经过日本时,劳工向日本求救。日本裁定为非法奴隶交易,要求放全部劳工。秘鲁强烈反对。最后拉来了俄国沙皇做裁判人,劳工们才得以回国。

1872年7月的一个晚上,横滨港。日本进入明治维新后的第五年。

一条英国船只在水里连续救了两个中国劳工。经过询问得知,他们是旁边"玛利亚·路斯"号船上的劳工。

这两名落水的劳工都是广东人,原来准备去南洋,上了船才知道这条船是去南美洲的。这条船上的船员一直恶意虐待劳工。劳工不堪虐待才跳水求生。这条船从澳门出发,在海上遇到台风才到日本避风。

听完他们的述说,英国船长知道这是一个贩卖中国劳工的船只,这个时代,奴隶贸易已经被全球禁止。船长就把两名劳工交给了日本港口方面,同时通知了日本当局。

日方把这件事交给神奈川县代理县令大江卓,由他全面处理这件事情。

大江卓登上船只,叫了几名劳工,开始调查这件事情。当问起是否知道目的地以及船上的生活条件后,劳工们回答道:"上了船才被逼签的合同,不清楚要去哪里。听说要去秘鲁。船上的居住条件非常差,大家只能挤在船舱里,每天的伙食非常差,船员们天天用藤条打人。"

经过几天的调查后,大江卓要求所有的劳工下船,住进了当地的一个天主教堂。并安排了医生照顾这些被迫害的劳工。一名劳工因为伤势过重而去世,被安葬在横滨清国人墓地中(现位于横滨外国人墓地附近)。

横滨外国人墓地

当年的9月23日,大江做出了裁决:

"玛利亚·路斯号船上的中国劳工的移民契约不合人道,为非法条约。中国劳工不必遵守合同。同时无须向船方赔偿。"收到裁决的船长汉雷拉乘坐其他船只返回了秘鲁。

第二年,秘鲁当局派遣全权公使来到日本,他们的观点如下:

1,玛利亚·路斯号是正常的移民船只,不是奴隶贸易。

2, 根据各国惯例,在海上,船长有权利对违背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不能看做虐待。

3,船只上的任何行为都是发生在公海,和日本无关。

4,日方强行上船,把劳工带上岸,违反了国家惯例。

根据以上几点,秘鲁要求日方赔偿并道歉。

对于秘鲁的要求,日方逐一进行了反驳。经过多次谈判,双方都不愿意妥协,陷入了僵局。最后在美国公使的建议下,双方决定寻求国家仲裁。

双方都同意,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和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关系,可以作为中间人。于是双方把各自的意见送给了俄国沙皇。

1875年5月29日,俄国沙皇做出了裁决,日方不必负任何责任。

亚历山大二世

事情发生后,日本就通知了清政府,清廷派遣江苏的官员陈福勋负责这件事情,1873年10月15日,229名(有两人已经病逝)乘船回到了祖国。

中国劳工被解救回国,让清廷对日方的好感度大增,很快就签订了中国近代第一个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但是好景不长,第二年7月日方已经开始侵略台湾。日方解救中国被贩卖劳工的事件,只是中日交往史上最后一段温情了。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