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刘基,他的廉政思想体现在哪些方面?对后世又有何影响呢?

漫聊小知识 2024-08-06 00:08:32

刘基是元末明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在其一生清廉勤勉的政治实践中形成了有代表性的廉政思想。

刘基廉政思想有鲜明的特色,在传统廉政思想文化中占据重要一席。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时期,他的廉政思想仍然有诸多可借鉴之处。

那么,你知道刘基的廉政思想都有哪些?对后世有何影响呢?

刘基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在治国理政方面,提倡德刑并用,主张廉为国纲

尚德重道、敬德保民是儒家的传统思想。

在刘基的廉政思想中,儒家的仁政、德治思想始终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这不仅能从他的《郁离子》等著作当中可以看出,而且在仕元和辅佐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的过程中都留下了他的德政痕迹。

针对元王朝的种种弊端,他开出的总药方是“以大德勘大乱”。他希望建立一个为政以德、君主勤政、官吏廉洁、国富民足、忠孝仁义的社会,这种理念和儒家所倡导的观点是一致的。

刘基把德放在治理国家和统治天下的极其重要的位置,把德演化为一种政治主张,或治国思想,从而建立统治权威和威信,以及稳定的统治秩序。

他对德治有一番独特的见解:“或问胜天下之道,曰:在德”。“何从胜德?曰:大德胜小德,小德胜无德。大德胜大力,小德敌大力。力生敌,德生力。力生于德,天下无敌。故力者,胜一时者也;德,愈久而愈胜者也。夫力非吾力也,人各力其力也。惟大德为能得群力。是故德不可穷,而力可困。”

刘基认为,要以德治国,统治者必须具有容纳百川的江海德量。“君人者,惟德为量俱,而后天下莫不归焉。德以收之,量以容之。德不广,不能使人来;量不宏,不能使人安”。

同时,刘基认为在立国之初,维护社会稳定,使国家安定,必须正法度,明纪纲。他把治国喻为医治疾病:“治天下者,其犹医乎……当则生,不当则死矣”。“故治乱,症也。纪纲,脉也。道德政刑,方与法也。人才,药也。”

强调整顿纪纲的重要性。他于1367年就任御史中丞后就献言:“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纪纲振肃,而后惠政可施也。”这也是朱元璋的看法,并以此作为实行重典的依据:“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

在关于德治与法治的问题上,刘基的主张非常辩证而富有哲理。在明王朝建立后,当朱元璋问到何为“生息之道”,刘基以“宽仁”对之:“国威已立,少济以宽。”他认为严刑只是用来振肃纪纲的措施,是权宜之计,非长久之策,因而不赞同一味严刑。

他在《郁离子》中写道:“刑,威令也,其法至于杀,而生人之道存焉。赦,德令也,其意在于生,而杀人之道存焉。《书》曰:刑,期于无刑。……是故制刑使民畏。

刑,有必行,民知犯之必死也,则死者鲜矣” ;“秦用酷刑苛法以钳天下,天下苦之,而汉承之以宽大,守之以宁壹。其方与证对,其用药也无舛,天下之病有不廖者,鲜矣。” 道出了德与法的辩证关系以及立法的终极目的。

正基于此,刘基非常强调预防犯罪的教化作用。他认为人之所以犯法是由于不知人伦之所致,因此他反对不教而诛,主张人伦教化。

他在《郁离子》中写道:“昔者冉有问于夫子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之又何加焉?’曰:‘教之。’……夫民所以敢犯法者,以其不知人伦也。圣人之教行,则人伦明矣。

人伦既明,则为民者莫不知爱其亲,而不敢为不义自累,为士者莫不知敬其君,而不敢自私以偾国事,盗贼何由而生?亦何由而滋蔓哉?诸君子可谓知治道之本矣。”

刘基认为,良心犹存,则可导之以善:“郁离子曰:‘人莫不亲其父母也,而弗思他人亦各亲其父母也;莫不爱其子也,而弗思他人之亦各爱其子也,故有杀人之父母与子而不顾者。

及其父母与子之死,则不堪其悲,是其良心未亡,犹可道之善也。人有不能孝于父母而能钟爱其子者,不思父母之于己,亦犹己之于子也,是其良心虽亡,而犹有存者,亦未至于不可道而之善也。’”

重要的是,要启发被教育者的良心,使之向善去恶:“是故圣人立教,因其善端而道之,使之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侯以明之,挞以记之,格则承之,庸之,否则威之。生之者天地父母,而成之者君师也。

不然名虽曰人,亦与禽兽何别焉。”因而他强调还是先教而后诛:“不教而诛,有辜帝仁。”即不教而诛,违反了儒家仁政的传统。

针对顽固不化之徒,所谓“性成难化”者,刘基认为就必须运用刑罚的手段。他每每劝诫朱元璋要修德省刑,防止滥杀。但对贪腐之徒,他嫉恶如仇,秉公执法。他三次辞官,一次被羁管,皆与其却贿守廉有关。

明王朝建立后,他任御史中丞,掌握监察、举劾、执法大权,《明史纪事本末》中记载“基素刚严,凡僚吏有犯,即捕治之。”中书省都事李彬因贪犯法,刘基不顾丞相李善长的情面,按律奏斩。

他认为,在经历元末这种残暴腐朽的统治之后,有必要先通过严刑峻法打击犯罪,再来实现仁治。《诚意伯刘文成公行状》载:“或言有杀运三十年。

公慨然日:‘使我任其责者,扫除弊俗,一二年后宽政可复也。’”这种德法兼治的治国理念,充分体现了刘基廉政思想的辩证思维。

在为官从政方面,强调以民为本,执政首要

民本思想是我国古代先贤提出的治国理念。儒家先哲提出了“仁政”、“王道”学说,提炼和升华了民本思想。如孔子认为“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儒家基本政治思想的一部分。

刘基始终认为“国以民为本”。《郁离子》中,刘基系统地阐述了“民本思想”,表现出他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同情和对民众力量的正确估价。

他把民比之如泉水、如森林,“水泉缩而潜鱼惊,霜钟鸣而巢鸟悲”。提醒统治者要防止出现“川之竭,林之落”的情形。倘若“志利而忘民”,那必定是“危之道也”。

又如,他将民以沙设喻:“尧舜之民,犹以漆抟沙,无时而解”;“三代之民,犹以胶抟沙,虽有时而融,不释然离也”;“霸世之民,犹以水抟沙,一旦消释,则涣然离矣”;“其下者,以力聚之,犹以手抟沙,拳则合,放则散”。

说明统治者要让天下民众如胶似漆般地凝聚在一起,唯一的办法就是实行德政,而不是滥施淫威。从元室颓败的教训中,刘基深切体会到统治者体察民情、顺应民心的重要意义,因此在《井田可复》篇中大声疾呼:“夫民情久佚则思乱,乱极而后愿定。

欲谋治者,必因民之愿定而为之制,然后疆无梗,猾无间,故令不疚而行。”同时他还提出,“遏其人盗通其为天地之道”,就是不能过度掠夺百姓的劳动成果,要让他们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样才能“天地之生愈滋,庶民之用愈足”。

在《灵丘丈人》中,刘基以养蜂为例,说灵丘丈人善养蜂,对蜂群精心照料,而取蜜只限于盈余,以保障其休养生息。因而能坐收其利,富比封君。他的儿子继承这份家产后则对蜂群生活漠不关心,但知一味取蜜而已。

一年之后,蜂死亡飘逸而空,其家庭也随之凄凉破败。刘基抒发感慨说:“臆!二三子识之,为国有民者可以鉴矣。” ,文中指出的“欲取于民,必先养民、富民,才能使江山稳固,兴国安民。”这与儒家“使黎民不饥不寒”方能“王天下”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刘基指出,大凡圣明之君主,都懂得安民、抚民、保民、惠民、养民、利民、富民,以使民业发展,经济繁荣,民安国泰,民富国强。

他认为,要有圣人伊尹那样的爱民之心,“思天下有一夫不被其泽,则其心愧耻,若挞于市”。刘基对老百姓十分同情。“田家无所求,所求在衣食;丈夫事耕稼,妇女攻纺绩;侵晨荷锄出,暮夜不遑息。

饱暖匪天降,赖尔筋与力。租税所从来,官府宜爱惜。如何恣刻剥,渗漉尽涓滴!怪当休明时,狼籍多盗贼。岂无仁义矛,可以弭锋镝?安得廉循吏,与国共欣戚。清心罢苞苴,养民廖国脉。”

在这首诗中,刘基一方面同情黎民百姓的疾苦,另一方面表达了“安得廉循吏”这样希望为官者清廉的愿望。他认为为官的立足点是以民为念。他说:“善为官者,犹农夫之善为田也,嘉谷以为亲,粮莠以为雠。”

指出“设官所以为民也。”“官”就是百姓和帝王之间的纽带,只有爱民才能做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刘基初登仕途,为勉励自己,特别作了《官箴》告诫自己,为官要“视民如儿,无反厥好。”

(三)在个人修养方面,倡导正己修身,俭以养廉

在儒家传统理念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官员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渐进目标,因而修身正己是其治国理政的逻辑起点。为官者只有修身正己、廉洁自律,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刘基关于个人修养方面的论述颇多。如“闻义必为,闻过必徙。”;“夫学也者,学为圣人之道也。学成而以措诸用,故师行而弟子法之。

是故搜罗天人,究极古今,旁通物情,达其智也;齐明盛服,非礼勿动,笃其敬也;见恶则违,见善则随,敦其仁也;存心养性,乐道尊德,致其大也;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尽其细也。”

刘基对为官者的个人修养在《官箴》中有深刻的描述。《官箴》分上中下三篇。“箴”是告诫的意思,《官箴》是刘基警示自己为官的座右铭。

刘基提出严于律己,要求自己“去谗斥佞、远吏近民。待人以宽,律己以勤”,“立事惟公,无沽我名”,“持心如衡,以理为平”。

他也是坚持这样的为官之道:“上不负时主,下不阿权贵,中不移亲戚,外不为朋党,不以逢时改节,不以图位卖忠”。刘基严守儒家道德要求,认为“酣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元朝末年官场贪腐之风大行,刘基却始终严守官箴戒条,出淤泥而不染,踏实做人,清白为官。

同时在明朝担任重要领导岗位,他却从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朱元璋曾称赞他“刚直不阿,满朝有党唯独刘基不党”。这种坚守精神和品质,至今仍值得为官者学习借鉴。

刘基对贪与廉的关系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为。他在《郁离子》中写道:“贪与廉相反,而贪为恶德,贪果可有乎?匹夫贪以亡其身,卿大夫贪以亡其家,邦君贪以亡其国与天下,是皆不知贪者也。”“贿赂公行,以失人心。”指出了贪贿的危害。

同时他认为,贪或廉是由自己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有人说自己贪利是身不由己,这是意志力薄弱的表现,不是真正的大丈夫。

他在《饮泉亭记》中,以晋朝清官吴隐之喝“贪泉”之水但仍能保持廉洁成为清官之例认为,“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

“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

也就是说,做的事是善事还是恶事,是由你自己决定的。人心是贪还是廉,是自我做出来的,是不可受外物左右的。

因此,一个真正的大丈夫,即使用刀剑或沸汤热火逼他,他也不会被不义之事动摇,又岂能为一勺泉水所迷乱而改变自己的气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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