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玫瑰的故事》原著才懂,周士辉抛妻弃子追玫瑰,所图太不堪

陈词烂调说 2024-11-26 10:19:20

文|月半悦读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藉我的名来逃避。”

周士辉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看似不谙世事的黄玫瑰,其实早就看透了他热烈追求下的不堪。

《玫瑰的故事》原著里,周士辉在玫瑰十六岁生日那天,对这个出落得不可方物的美丽女孩一见钟情。

已经年过三十的他,在结婚才三个月,且妻子刚怀上了他的孩子,那种初为人父的喜悦都还未消散时,却决定抛弃一切去追求黄玫瑰。

然而,玫瑰刚开始之所以答应跟他这个有妇之夫约会,只是出于青春期各种行为不被家人理解的莫名寂寞。

加之,她那个年纪的少女特有的敏感作祟,最禁不得有男人为她家破人亡,这只会让她因魅力受到证实而乐不可支。

可玫瑰终究只是享受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那种迷恋,却根本一点都不爱他,甚至还嫌他又土又俗。

所以,当两人的私情被揭露,母亲的耳光和大哥的厌恶冷落,都让玫瑰对给自己带来这无穷麻烦的周士辉敬而远之。

奈何周士辉执迷不悟,就算被玫瑰一再拒绝,他还是不管不顾的跟妻子离了婚,远走异国他乡当起了为情所伤的流浪者。

然而,他即使远遁他国,还是一辈子都逃脱不了黄玫瑰给他下的魔咒!

01、一见玫瑰误终身。

周士辉寒门出身,凭借自身努力,才成了老同学黄振华这种富家子弟的合伙人。

跟家境殷实英俊潇洒且品位不俗的黄振华不同,周士辉人长得顶多算是端正,对诗篇图画、鸟语花香等事物,则是完全不感兴趣。

不过,作为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他虽然不能归入有学问那一类,可也能做到谈吐高雅,对洋房汽车的物欲,不能说是庸俗,只是过于务实。

而也正因为这样,哪怕他已经升级为妥妥的金龟婿,可在对待婚姻和感情上,还是跟黄振华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黄振华一直认为,“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而婚姻的支柱必须是爱情”,他要等到那个能给他这种感觉的人出现。

可在周士辉看来,“女人都是一样的,感情可以培养”,他只需找一个合适的女人结婚,婚后再努力向事业发展就好了。

所以,他才对黄振华那个爱情论嗤之以鼻,也终于下定决心要跟交往了八年却始终藏得非常严密的关芝芝结婚。

这也就是说,周士辉纯粹是为了结婚而结婚,连他自己都承认:“生个儿子,对父母也有交代。”

是的,他结婚生子,就只是到时候给父母一个交代了。

而他之所以选择关芝芝这种普通女孩结婚,也只是出于她很适合自己,他认为只要不讨厌对方,就有信心与其白头偕老。

书中,黄振华眼里的关芝芝,是这样的女孩儿:

“说她像白开水呢,她倒有英国小大学的学士文凭,可是谁也不能说她有味道,她还没有定型,外在与内在都非常普通。 ”

按说,周士辉娶了贤淑逼人的关芝芝,也是求仁得仁了。

其实,两人若是就这样简单地生活下去,将来再生上三五个孩子,日子未尝不能这样平淡却幸福的进行下去。

可结婚才三个月,周士辉的魂儿就被刚满十六岁的玫瑰给勾走了。

说来也是造化弄人,黄振华回办公室取给玫瑰准备的生日礼物,正碰上周士辉还在埋头加班苦干。

这个不久前还对黄振华的天真想法报以冷笑的男人,认为对方都大几十岁的人了,还像个踩在云里的无聊诗人。

可那天见到长大了的玫瑰后,他就惊为天人地沉底沦陷了:

“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蔷薇色皮肤,圆眼睛,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

或许是他那乏味的婚姻生活太令人窒息,才会被一点新鲜感给摧毁了根基!

02、周士辉抛妻弃子追真爱。

前一刻,周士辉还是个一心完成工作好回家陪怀孕妻子的好男人。

后一秒,他整个人就都变了,玫瑰令人心悸的美改变了他的人生,那段时间,他显得是那样的彷徨无依,烟不离手。

他觉得,他是恋爱了。

“我爱上了这个女孩子,我爱她不渝,我愿意为她离婚,我不能骗她,宁死也不愿骗她。”

可在黄振华看来,周士辉要放弃现有的美满家庭,牺牲妻儿的幸福,去追求那样一段缥缈的爱情,简直就是疯了。

要知道,这种万劫不复的爱情,要是发生得早一两年或晚上二十年都无妨。

可它却偏偏在他快要做父亲的时候降临,注定会伤害到他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也是绝不会被世人原谅的。

更何况,那个勾走好友魂儿的女妖还是他的妹妹黄玫瑰。

刚得知真相时,黄振华像是被五雷轰顶般震惊,同时也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备受道德和良心上的煎熬。

然而,周士辉对玫瑰走火入魔了,根本不听劝。

他每天早出晚归地接送玫瑰上下学,和她找各种有趣的地方吃饭约会,不仅无心工作疏于公事,对怀着孕的妻子也是不闻不问。

而关芝芝但凡多问一句,他都要暴躁不安地跟她吵,后来更是直截了当提出要离婚。

至于理由,则是那句分手万金油:他不再爱她了。

多渣啊,两人交往了八年,婚也结大半年了,他才跟人说他不再爱她了!

更恶心的是,两人的孩子下个月就要出生了,他却要置妻儿于不顾,竟一点责任和担当都没有地要带玫瑰去巴拿马群岛度假。

黄振华骂他恬不知耻,他却振振有词:

“或许,我晓得我对不起她,可是振华,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原来我并不喜欢工作,原来,我是一个闲散的人,我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原来看小说打发时间是这么有趣,下雨天散步这么有诗意。……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有彩虹与蝴蝶。……振华,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度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我只能活一次,不要劝我回头。”

可是,他以爱情之名行渣男之实,终究还是没能带着玫瑰远走高飞。

不肯甘休的关芝芝,挺着大肚子去找黄父告状,揭穿了她丈夫和玫瑰的婚外情。

这下子,只把黄家父母气得面孔铁青。

可黄母的两记耳光,黄父兜头兜脑甩过去的茶杯,都没能让玫瑰回心转意。

而黄家人能做的,也只是把玫瑰锁起来严加看管。

可就算这样,周士辉也没能跟关芝芝破镜重圆。

03、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当夜,关芝芝动了胎气提前发作,可周士辉却遍寻不获。

最后,还是黄振华把她送去了医院,直到半夜两点那双孪生女儿出生,周士辉这个当爹的都还没出现。

可想而知,刚经历生死关的关芝芝得有多心寒。

或许,正是因为这件事,她才对周士辉彻底死了心,留的住人也留不住他的心,才跟他签分居协议。

而这,也正应了苏更生对黄振华说的那句话:“物必自腐然后虫生,你真相信天底下有破镜重圆这件事?”

由此可见,该被锁起来根本不是凭美貌肆意妄为的黄玫瑰,而是被所谓的爱情鬼迷了心窍的周士辉!

说到底,玫瑰就算再早熟,也不过是个刚刚十六岁的小姑娘,家里提供的富足生活条件,只能让她不为物欲所迷眼。

而周士辉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吸引力,也远超她那些同龄追求者,才让她感觉大为有趣。

所以,她虽然根本不爱周士辉,却不妨碍她借他的殷勤来打发寂寞。

而她之所以无视道德伦俗跟他约会,除了排解青春期的寂寞外,还出于红颜祸水的一种原始本领,就像猫玩老鼠一样将他玩弄在股掌之上。

而周士辉对她的疯狂迷恋,则让她那颗少女心得到了无与伦比的满足。

“玫瑰还年轻,少女最禁不得有人为她家破人亡,她的魅力一旦受到证实,乐不可支,她怎么会听你的?”

及至丑闻暴露,导致她与爸妈起冲突,造成她生活不愉快,她才悬崖勒马地跟周士辉划开界限,并迅速回归家庭和学业。

诚然,她才只有十六岁半,还有大好人生,凭什么要放弃家庭与学业跟着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而且,对于人生从未经历过任何挫折的玫瑰来说,周士辉的承诺根本无法跟老妈对她的期许相提并论,甚至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麻烦。

“如果我考不到港大,老妈一辈子不原谅我,我已经为这件事受足了鸟气,甚至挨了两记嘴巴,够了!”

当玫瑰当面说出那句“我不爱你,你可否停止骚扰我?” 时,周士辉的表情像看到世界末日,嘴唇颤抖着却一个字说不出来。

其实穷苦出身的他,跟锦衣玉食长大的黄家兄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尤其是在眼光极高的玫瑰眼里,他不过是个又土又俗的没品位老男人: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看到周士辉被拒绝后发足狂奔而去,黄振华尚且还有一点可怜他,却不知他那甫一出生就不见父亲的孩子,才是最可怜的。

对此,黄振华一直于心不安,认为是玫瑰的存在毁了周士辉的一生。

殊不知,玫瑰充其量不过是周士辉用来逃避现实的借口罢了,他最爱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正因为没有得到,他生命中的女神将永远是玫瑰!

哪怕远遁异国他乡,他念念不忘的也只是玫瑰是否变得更美,时间和距离也没能让他走出来,反而让他丧失了向上的斗志,变得无比落魄。

结果,反而是关芝芝的结局最出人意料。

这个曾经因周士辉婚外恋而彷徨痛苦到惊慌失措的小妇人,再婚后选择了出来工作,整个人的姿态都变了,充满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和自信。

她很满意目前的生活,也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所以她才能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而平和。

相比之下,周士辉的晚景才更显凄凉。

更惨的是,他将永永远远记得玫瑰那个俏皮样,永远无法忘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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