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上海锤头恶魔落网,审讯时纳闷:上海这么大,怎么可能被捕

审度 2023-04-24 14:07:06

1997年3月18日和20日,上海市接连发生两起命案,受害者均被人从身后袭击,身上财物遭洗劫。

虽说凶手作案手法一模一样,且两案发生在上海不同地区,但考虑到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交集,上海警方将两案列为两起个案。谁料此后3天,相同的事情竟然再次三度上演。

警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马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怎料凶手不但敢在警方眼皮下频频作案,还像空气一般,警方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半点有用的线索。

一时间,上海市民陷入恐慌之中,女性夜晚不敢出门;坊间也传出流言:作案者不是一人,而是一个组织,即专门杀人敛财的“敲头帮”,

1997年3月18日18时40分左右,杨浦区殷行地区26岁菜贩胡淑华从农贸市场回家,途经一处空旷工地时,突然被人从身后用钝器重击,当场身亡。

案发后,杨浦警方走访了区域内700余户人家,一无所获——凶手在人口密集地点作案,当地竟无一人察觉。

仅两天后,宝山区南新村41岁妇女施林芳与朋友小聚至深夜,回家时才发现没带钥匙,便喊其丈夫把钥匙扔下楼。然而丈夫在楼上左等右等,愣是不见妻子回家,意识到大事不好,立马下楼查看,果然发现妻子浑身是血昏死在楼下,几天后不幸离世。

接到报案后,上海警方也很是苦恼:凶犯目的明确,就是为了钱,但手段简单粗暴,找个没人的地方掏出凶器,在受害者身后狠狠来一下子,没有目击者,现场也留不下多少可以追查的线索,而当时也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您说这案子怎么查?

于是,警方一开始便把两案列为个案调查,虽然足够努力,但几乎没有进展。而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凶犯显然尝到了甜头,于21日、22日、23日又连续三次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受害者非死即重伤。

警方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一方面尽可能搜集线索,寻找目击证人,尝试制作罪犯画像,另一方面在全上海市布下控赃网络,凶手一定要销赃变现嘛,说不定还能来个守株待兔。

哪知凶犯倒是很沉得住气,警方的伏击没起作用,反倒让前者在自己眼皮底下频频作案,随后半个月里,同样的案子又接连发生9起,受害者累计达12人,其中2人死亡,10人重伤。

其间,警方搜集到一些线索。

例如在1997年3月23日,受害者之一的上钢五厂女工刘惠芳脱离生命危险,从昏迷中醒来。她说自己在遇袭前一刻曾与一名男子打了个照面,对方个头不高,大约在1米7左右,当时身穿黄色风衣。不过由于天黑,对方长什么样,她是一点儿都没看见。

刘惠芳倒地时意识还很清醒,她说:“那人把我的包拿走了,里面有600块现金,一个钻石戒指,一块手表,还有一条金项链。”

对于案件进展而言,这样的线索根本没多少价值。此时专家唯一能确定的是,凶犯围绕着长江路一带作案,应该居住在附近,这便让警方的排查范围大大缩小。

此时的上海警方就像挥拳打海绵,有劲儿也使不上,而市民们也渐渐惶恐起来。有好事者传言,凶手专挑长发女性下手,大家便纷纷盘起头发或是干脆剪掉,一时间偌大个上海街头甚至找不出几个长发妇女,反倒能看到不少步行却戴摩托车头盔的“怪人”。

也有人说上海冒出个“敲头团伙”,专门在黑夜出动,用大锤把人砸晕,抢了钱就走。更离谱的是,一些竟相信作案的根本不是人,而是“幽灵”,常人看不见摸不着,这便难怪警方查了这么久都毫无进展。

事实上,此时专案组专家们的确很苦恼,只能展开更为严密的排查,同时暗中封死上海的各种通路,同时加大力度控赃。虽说态度积极,手段却着实被动。

谁知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凶手却卖了个大破绽

1997年4月14日12时40分,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共青森林公园一对老年游客被人从背后袭击,其中女游客周某手指上的金戒指和脖子上的金项链被歹徒抢走。

这一次出手,凶手不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连下手目标都变了,警方推断其中必有原由:如此仓促作案,且如此反常,恐怕凶犯是出于某种需要,急需从受害者身上获取财物。

此外,周老太说自己的金项链上有一对心形锁片,背后刻有“明月”二字。于是,警方立刻在全上海展开排查,最终在朝阳百货的一个金饰修理柜台发现了侦破此案的关键线索。根据营业员的回忆,警方成功绘制出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

与此同时,时任上海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副队长的张宝发也有所收获:他从卷宗中得知一名受害者新买的寻呼机被抢,料定凶手十有八九会留着自己用:“我料想他应该是会用的,肯定打一个,试探是‘活机’还是‘死机’。”

果不其然,凶犯很快就犯了张宝发所说的“致命错误”:几天后,寻呼机收到一个电话呼叫,定位在宝山。警方顺着呼叫来源展开排查,最终锁定了一个名叫魏广秀的26岁男青年。

4月17日零时55分左右,侦查人员敲响了魏广秀房门,对方毫无防备地打开一条缝,便立马被警方按倒在地。被捕时,抢来的寻呼机就挂在魏广秀腰上,而从受害者周某那儿抢来的金项链,也正佩戴在其妻的脖子上,可谓人赃并获。

经调查,魏广秀是安徽省利辛县人士,出生于1971年3月3日,初中文化。年轻时的他颇为上进,不甘心出身平庸,努力读书;初中毕业后应征入伍,被调到上海,在部队里还是个极其出色的战士,听从指挥,表现出色,不但在比赛中获奖,文章也被刊发,风光满面。

1992年,21岁的魏广秀认识了24岁的崇明县女孩顾雪美,两人确定关系后很快便生下一个儿子。两人感情很好,在外人眼里,魏广秀显然是“人生赢家”,然而此时的他就已经呈现出一些不太对劲的苗头。

原来,考虑到出身和工作等问题,顾雪美的家人是反对他们在一起的,怎料魏广秀竟直接威胁岳父岳母,称“谁敢干涉我俩的事,谁就会倒霉”。

退伍后,魏广秀的日子就没那么舒坦了。身无长处的他甚至找不到一个体面的工作,在偌大的上海立足艰难,别说当初承诺给妻儿的美好生活了,就连基本的温饱都勉勉强强。人无横财不富,这个昔日优秀的战士竟开始尝试偷窃。

1993年,魏广秀在偷窃铝锭时被捕,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减刑1年。难得的是,顾雪美并没有抛弃丈夫,但出狱后的他并没有珍惜这次机会,反而打起了谋财害命的主意。

在审讯中,他直接向警方交代,自己作案就是为了钱;之所以选择用小锤(斧子)作案,是因为家里穷,只剩下这件能用来作案的东西了。更可笑的是,魏广秀甚至还不觉得自己杀了人,他认为自己用力也不大,顶多把那些女人敲晕。至于坊间的那些诸如“敲头幽灵”、“杀人狂魔”的传闻,他说自己听到就想笑,料定是在瞎传。

他对自己的作案手法很自信,说自己压根就没打算逃走:“上海这么大,我怎么可能被抓住呢?”

1995年5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魏广秀死刑,于6月13日下午执行。临死前的他表现得非常愧疚,声称自己也没想到会毁了那些家庭,实在罪大恶极,对此非常后悔。

魏广秀罪大恶极,但从某些角度看,杀人并非其有意之举,或者说此人可能本质并非穷凶极恶,但却糊涂得厉害。

之所以犯下4月14日那起反常的案子,魏广秀交代称是因为发现妻子弄丢了当初自己送她的金项链,妻子偷偷流泪,他心生恻隐便想抢一条回来作为弥补。然而把自己的利益嫁接在他人的痛苦上,我们实在不能把这样的人称为“好人”。

此外,别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颇为混乱,各种离谱事件只有您想不到的,没有那些不法之人做不到的,但真正令人不寒而栗的恰恰是这类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小案”:凶手作案随机性大,犯罪成本低,风险小,最重要的是警方无迹可寻。

从笔者查到的资料来看,锤杀抢劫并非魏广秀的“专利”:同一时期,北京、南京乃至许多其他城市,也出现过类似事情。

若不是魏广秀犯了致命失误,警方可能永远都破不了案。往更大的方面想:在上海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此案的结果是圆满的;那么又有多少蒙冤的受害者,至今无人替他们昭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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