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多年社保,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开始享受每月享受养老金的待遇。然而,有的退休人员没领多久养老金便不幸去世了。这么多年的社保费用,退休金才拿了几个月,人就没了,那这些社保费用是不是就白交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享受相应待遇。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退休人员去世后,养老金该如何处理,家属又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退休人员去世了,剩下的养老金怎么办?
在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退休后养老金是终身发放的,每月都会按时发放退休金,直至退休人员不幸去世。那么,剩下的养老金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退休人员去世时,若个人账户的余额已发放完毕,这种情况下会直接停发养老金。
若去世时个人账户的余额还有剩余,此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家属可前往社保局办理申请,退回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
二、个人账户的余额包含哪些部分?
公司社保:个人缴纳的养老和医保部分都会进入个人账户。若这两笔账户余额没领完,家属可以继承。
灵活就业社保:费用由自己承担,缴纳的养老部分 40% 会进入个人账户。医保部分需看当地是否设立个人账户,只要没领完,家属也可继承。
城乡居民社保:费用自己承担,缴纳的养老部分全额进入个人账户。若每年按时缴纳,补贴部分也会进入个人账户。没领完的话,家属同样可以继承。
特别提醒:退休人员去世后,要及时报备。若继续申领退休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违法。
三、退休人员当月去世,当月的退休金还能领吗?
可以正常享受。例如,一位退休人员 11 月 9 号去世,当地发放退休金时 11 月 15 日,那么可以正常享受 11 月的退休金。但需要在 11 月份就去社保局报备,12 月份便会开始停发养老待遇。
四、家属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丧葬补助金
这笔费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都可以,不过每个地区的执行标准不一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一般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很多地区的标准是当地的 2 倍。
机关事业单位的丧葬补助金基本每个地区都不同,比如湖南地区按固定金额发放,海南地区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4 倍发放。
有些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也有丧葬补助金。
抚恤金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抚恤金也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计发月数取决于缴纳年限和退休金享受时长,基本在 9 - 20 个月不等。人均收入越高的地方,抚恤金就越高。
机关事业单位的抚恤金标准各地区不一样,一般是本人生前 20 个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越高的人员,抚恤金就越多。
总结:
退休人员去世后,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还是城乡居民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剩余未发放完毕的余额都可以由家属继承。另外,还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家属要记得去办理。城乡居民退休人员有些地区有丧葬补助金,家属记得向当地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