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接到区里一个老同事的电话,是询问有关中心组学习的问题。
他说,省里来检查他所负责的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虽然他们也有制度进行学习,但还是被指责没有成立中心组学习,需要作为一个问题进行整改。
他有些不解,因着多年以前我在市委宣传部从事这个工作,他在区委宣传部负责这项工作,有较深的了解和友谊,他想跟我确认一下,他们区委政法委是不是必须成立中心组。
我说,中心组学习,最早可以追溯到延安整风,毛主席等中央领导组织“学习委”进行集中学习。大约是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针对的是各级党委和党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目的是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和部署要求,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不断为各级领导干部“充电蓄能”,也为下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学习作表率和示范。
我们当时的刊物就叫《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讯》,没有什么党支部中心组之类的学习组织。
我又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干部学习的组织,不是党员全员学习的组织。像区委政法委班子一共没几个领导,根本没必要搞中心组之类的学习组织,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层级、内涵、意义和要求并不一样。
但是,我还是建议他,对于上级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因为没什么道理可讲。作为区委政法委领导干部的学习,可以参照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和要求,提升自身学习的规范化、层次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