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之前全国各地陆陆续续推行并执行电动车新规之后,这次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公告之时,其中的部分新规迅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激烈讨论。
那么此次公示的电动自行车新规为什么在社会上的反映这么大?其中又推出了哪些新的规定?这些规定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会不会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全面学习呢?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相关职能部门解读了《规定》中的亮点。
此次规定同样是从生产、销售等方面去强制性标准化要求生产经营者,软硬件必须具有防篡改设计,不得为后期非法改装预留空间。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没收违法所得,视情形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不等。
对于个人行为的非法改装而言,规定中详细指出,拆除限速、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机、蓄电池、控制器等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同样自行安装遮阳伞具、车棚、高强度照明、音响等设备,同样属于非法改装。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五百至五千元罚款不等。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没错,是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醉酒骑行、不得手持通讯工具、不得吸烟和饮食,在交通流大的路段或者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隧道等路段,禁止超车。
此时的外卖小哥们的天塌了,然而还有一条新规定是专门为外卖小哥们量身打造的,规定中指出:
对于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可能这就是本次新规会引起社会关注的原因吧,不仅从各个角度规范了经营者,同样还特别关照了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规范姿势以及外卖行业。
评论区的广东网友们绷不住了,有网友说道:时速15公里,全广州“电鸡”都趴窝。
还有网友灵魂反问:明年电动车就5公里速度了呗?
还有大批网友调侃道:自行车的春天来了,自行车,必须二八大杠。
对于这样即将施行的新规定,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觉得会在不远的将来带来全国性的效仿吗?评论区一起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