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得加钱!

我不是多肉 2024-03-21 13:24:54

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的标准,它结合了当地社平工资、劳动生产率、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可以说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就保障不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违法行为,那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的权益谁来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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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要起到监管责任,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由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视其欠工资时间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主管部门一般是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这里提到的赔偿金是对于补发的一种赔偿,《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如果欠付 1 个月以内则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赔偿金,如果欠付3个月以内则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50%赔偿金;如果欠付 3 个月以上则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100%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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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欠发、克扣工资是有代价的,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一定要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反馈说维权累,维权难,不可否认现状下劳动法规和监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合法权益一定要争取。相信正义的光一定会照耀到我们。

好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劳动的地方就有劳动争议,如果大家类似的问题可以私信多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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