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广电总局公示《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

元力社 2024-11-18 17:53:36

11月15日,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并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报批稿)展示了数字虚拟人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应用场景、技术架构等。

数字虚拟人(digital human):基于现实世界设计,通过计算机生成,再借助真人或计算驱动,在多模态输出设备呈现的虚拟人物。

数字虚拟人分类:按照人物形象分类,分为2D数字虚拟人和3D数字虚拟人;按照交互模式分类,分为非交互式数字虚拟人和交互式数字虚拟人;按照驱动模式分类,分为算法驱动型数字虚拟人和真人驱动型数字虚拟人。

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短视频、直播等社交媒体的兴起,为数字虚拟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以动作捕捉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实时渲染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技术的运用使得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更加高效,交互性更强。

数字虚拟人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娱乐、教育、金融、文旅等多个领域。

数字虚拟人凭借其独特的形象和影响力,成为品牌代言、直播带货等领域的新宠。在娱乐领域,数字虚拟人成为虚拟偶像、虚拟主播等新型职业;在教育领域,数字虚拟人可以作为虚拟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加生动、有趣的教学体验;在金融领域,数字虚拟人可以作为智能客服,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文旅领域,数字虚拟人可以作为虚拟导游、虚拟解说员,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旅游体验。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展,数字虚拟人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数字虚拟人的制作技术将更加成熟,形象将更加逼真,交互性将更加强大;另一方面,数字虚拟人的应用领域将更加广泛,将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广电总局《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将再一次推动数字虚拟人的发展。未来,我们有望看到一个由数字虚拟人主导的虚拟世界逐渐成为现实。

附: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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