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京鼓楼区法院的一场庭审引起了全国的轩然大波。
那一年,26岁的彭宇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被判需赔偿近五万元。
当时的主审法官王浩在判决时说出一句震撼全国的话:“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如今,距离那场庭审已经过去了整整17年。曾经一手推动这一判决的法官,现在生活在何处?他是否依旧坚信当年的裁决无误?
事故发生初探2006年11月20日清晨,南京的天空被厚重的云层覆盖,冷风吹拂着行人的脸颊。
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平日里人流如织,繁忙的公交线路此时却显得出奇的清闲。
徐寿兰,一位64岁的退休职工,此刻也在人群中。
一辆车牌号为苏A-2058的公交车缓缓驶入站台,车上乘客不多,这正是徐寿兰要等的车。
她快步向前,准备上车。与此同时,26岁的彭宇也急匆匆地走向同一辆车。
彭宇那天早晨有些赶时间,他的步伐快而有力,一心想赶在公交车发动前跳上车。
就在这紧要关头,徐寿兰和彭宇的路径不期而遇徐寿兰因为身体不稳而倒地,周围的乘客和过路人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
彭宇本能地伸出手,稳住了即将跌倒的自己,并迅速回过神来,弯下腰去扶起徐寿兰。
徐寿兰坐在地上,显得有些错愕。彭宇决定陪同徐寿兰去医院检查。
在等待徐寿兰的家人赶到之前,彭宇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并且自掏腰包先付了200元,确保徐寿兰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检查。
事情的发展却远超他的预料。在医院里,徐寿兰的家人经过商议,坚称彭宇就是导致老人摔倒的“肇事者”,要求他承担全部责任。
原本只是出于好心的举动,反而让彭宇陷入了意料之外的法律纠纷,局面突然急转直下,令围观者感到错愕。
随后,老人一方更是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彭宇进行赔偿。
法律诉讼的进程2007年9月4日下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在法庭上,原告方徐寿兰的代理律师一再强调,当天的事故是由于彭宇的不慎导致的,徐寿兰因此受伤住院。
律师还提交了一些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单据。
彭宇的代理律师则在庭审中多次为其辩护,指出当时彭宇并非肇事者,而是出于好心扶起摔倒的老人并送其就医。
在庭审过程中,彭宇的律师提交了公交车司机的证词和当时在场的目击者的陈述,试图证明彭宇的行为并非出于事故责任,而是基于助人的道义。
然而,法院最终判定,彭宇和徐寿兰在这起事件中均没有明确的过错,但考虑到事故的后果以及公平原则,彭宇仍需承担40%的责任。
判决结果显示,彭宇需赔偿徐寿兰45876.6元,其中包括医药费、护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听到判决结果后,彭宇当庭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并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好意。
彭宇指出,自己当天之所以会与徐寿兰发生接触,仅仅是因为双方同时向公交车跑去,彼此之间的碰撞纯属意外,而且自己事后已经尽力帮助对方,不该因此受到如此沉重的惩罚。
徐寿兰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对判决结果总体上是满意的,但认为40%的赔偿比例相比起他们的预期要低一些。
徐家人站在法庭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虽然判决金额少于他们原本的要求,但法院认定了彭宇的责任,他们对此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
媒体的介入在彭宇的案件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媒体的关注度不断上升。
从最初的一次普通庭审,到后续多次开庭,这起案件的报道逐渐出现在各大新闻网站、报纸和电视栏目中。
彭宇意识到,单靠法律程序可能难以彻底扭转局面,于是在第三次庭审时,他利用自己在网络媒体方面的经验,主动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庭审当天,彭宇的律师团队在庭审中强调,彭宇当时只是出于好心扶起老人,并非肇事者。
现场媒体记者在庭审结束后纷纷撰写报道,标题中频繁出现“好心却被冤”的字眼,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舆论的推动下,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也纷纷加入讨论。
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类案件涉及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法律定性的难题。
如果判决彭宇有责任,是否会打击社会中那些乐于助人的人?
而如果判决他无责,又是否会让真正的肇事者逃脱惩罚?
这种法律与道德的交织,让案件的讨论层面变得愈加复杂。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作出的三审判决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许多市民和法律界人士对判决结果感到难以理解,尤其是法庭在判决中所提到的“如果你没有误伤她,你就不会送她去医院”这一说法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讨论。
不少人表示,这样的判决方式忽略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并且无视了彭宇出于助人为乐的初衷。
随着舆论的持续发酵,鼓楼区法院的主审法官王浩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
判决后,许多媒体记者不断前来采访,试图从他口中获得更多解释。
一些报纸和电视台的新闻栏目,频频报道和分析这起案件,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
为了平息公众的质疑,王浩法官接受了几家媒体的采访,他详细解释了自己判决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证据逻辑。
他强调,法院的判决是基于现有的证据,并且遵循了民事诉讼中的公平原则,希望公众能够理解。
许多人认为,法院的判决逻辑和王浩的解释都未能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一个好心扶人的行为,怎么会被认定为有责任?
王浩法官接受采访的新闻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大量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表达对判决的不满。
有人质问,法律是否变成了“惩罚好人”的工具?
还有人呼吁社会需要保护那些愿意伸出援手的人,而不是让他们因为善意而陷入麻烦。
随着压力的增加,上级司法部门注意到了案件所引发的社会影响,并对鼓楼法院的审判过程进行了内部调查。
最终,鉴于案件在社会上引发的巨大负面反响,王浩法官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调至距离原单位较远的基层司法所工作。
彭宇案的长远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审判长李明义曾在一次法学研讨会上回顾了数年前备受争议的彭宇案。
他谈到,从当时的庭审记录和证据来看,事实确实显示彭宇与徐寿兰在公交站发生了碰撞。
一审法院在评估证据和认定事实方面并没有明显的问题,整个审理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结果在法理上也没有明显偏差。
然而,李明义指出,这起案件之所以在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根本原因在于法院在判决时忽视了对“生活经验”原则的合理运用。
他解释道,案件中,法官更多依赖的是法律条文和证据链的形式化判断,而没有充分考虑到一般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逻辑——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是否会因自己造成的碰撞而主动送老人去医院?
如果一审判决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生活经验进行推理,可能就不会引起那么大的舆论反弹和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案件尘埃落定之后,社会上的讨论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舆论浪潮。不久之后,全国各地接连出现了类似的事件。
在武汉,一名大学生在公交车上主动为一位跌倒的老人提供帮助,却被老人指责是因为他挤她下车导致摔倒。面对老人的控诉,这位大学生感到困惑和无奈。
在随后的调查中,这名大学生试图寻找证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但目击者却出于各种顾虑不愿站出来作证。
最终,这起事件以大学生支付部分赔偿告终,而他当初的善行却因此受到质疑。
在广州,一名白领在路边看到一位老人摔倒,犹豫再三才决定上前搀扶。
然而,老人随后却坚称是白领推倒了自己,并要求赔偿医药费。
虽然这名白领最终在警方调查后被证明清白,但在案件处理期间,他不仅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因担心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而感到不安。
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让许多好心人开始变得犹豫不决,担心自己的善意行为会换来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这类纠纷不断在各地上演,社会各界开始重新审视“扶不扶”的问题。
许多人在社交媒体上留言,分享自己在帮助他人时的顾虑与担忧。
一些人坦言,看到老人摔倒时,第一反应已不再是立即上前扶起,而是先观察周围是否有监控,甚至犹豫要不要先用手机拍下现场视频作为证据。
社会的整体氛围在这些讨论中显得格外矛盾:一方面,人们希望保持善良和互助的精神;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考虑潜在的法律风险。
参考资料:[1]张海燕.裁判事实与案件真相——从“彭宇案”真相浮出入手[J].齐鲁学刊,2012(4):95-99
如今他过得怎样?你说了吗!标题🐕
还是支持你王法棺的,倒地的又不是你亲人,何必多事拢麻烦
其实最大的争议就是王大法官说的那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难得糊涂,道德观倒了就永远扶不起来!2016年上洗手间,男女对向的,有个女客人摔了,我和我同事都看不见!
古人云"各人打扫门前雪,管球他人瓦上霜
这篇文章到底说了啥?无厘头[点赞]
拿着高额的退休金过得很安逸
不得不说,王浩让后面的人少惹了好多官司和麻事!小时候也救过溺水的小孩,结果是挨了对方母亲的一顿骂!上班看到有人摔得头破血流,打120,还走不了,迟到被扣了几十。真的是吃力不讨好
应该所有的事情因果关系都由王大法官来承担,我如果没有救死扶伤被告了,第一时间我就请律师起诉王大法官,是他让我不要去做的,所有的事情他来承担责任!
小蜜蜂事件让老师不得不辞职事件,与这个事件异曲同工,让老师们纷纷佛系自保!
彭宇案,谁都不是赢家。 2013 年 8 月徐寿兰去世了,过了五年,彭宇承认当初确实碰着徐寿兰了。
法院判的正确!!因为彭徐二人发生了碰撞,致徐倒地受伤。如徐不扶,则属逃逸。扶是对的,送医院也是对的。判40%责任也是对的,毕竟徐倒地是二人相撞的结果。若二人没相撞,则彭一点责任也没有,若扶则属见义勇为。
胡扯一气
小编在为王浩申冤……!
原告人说可以,法官说不行,不是你撞为什么要扶,就应该开除,伤害人民群众心。
先生大义。
逆天里程碑式的人物,载入“史”册。
就是对讹人的惩罚没有或太轻,才导致犹豫,如果是出于善心扶持反而被讹了,就应该从重处罚讹人者,奖励善举救人的人,那扶人救治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我扶不起
“从当时的庭审记录和证据来看,事实确实显示彭宇与徐寿兰在公交站发生了碰撞”这是强行挽尊吧,要是证据确凿,王大法官怎么可能用自己的道德下限去判案?
还好雷锋叔叔在那个年代做好事
王大法官成了响当当的历史人物
应该将此法官判刑十年
搞清楚是徐摔倒时撞了彭!不是相互碰撞!
这种法官是以已坏人之心妒事件中善举。
我希望我父母万一摔倒遇到好人,但遇到摔倒的我不做好人[呲牙笑]
文不对题,智商堪忧
感情是跑来求答案的
过的很好.大家不要担心
说判决没问题的,拿出他们身体接触的证据,否则就闭嘴
经过这次,学雷锋,做好事,还有主动来者吗…?
一己之力改变社会,创造了历史!
这样的法官还当法官,浪费粮食。
王家败类
法官问的也没问题!他只是想了解被告当时心里想法巳!
举报它
完全排除了别人是出于好心,出于道德为出发点?这叫什么事
不是不想扶,而是扶不起呀!!!
2007年,我家正好养了条小狗名叫乖乖。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