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注:1984年9月出生)为甲银行壹基层网点负责人,某寺院因距离壹基层网点距离较远,在该网点的存款业务长期都是由白某来寺院办理,存取款业务办理后,寺院和白某会在各自笔记本上记录。
1、2018年2月,寺院在壹基层网点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250万元,2019年1月办理续存一年,2020年5月办理续存一年;
2、2019年1月,寺院在壹基层网点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300万元,2020年2月办理续存一年;
3、2020年5月,寺院在壹基层网点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200万元。
寺院的六次存款业务均是由白某办理。
2020年10月15日,寺院主任、出纳、会计了解到白某调走了,便到壹基层网点核对账目,壹基层网点新任负责人李某发现寺院提供的存折为已作废的存折,存折上盖的印章为行政公章而非业务用章,且系统没有三笔存折的账目,至此白某挪用寺院750万元存款案件事发。
经审查,白某挪用寺院资金主要用于向张某购买商铺,以及高息借给张某360万元。
最后,白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结束语剖析白某挪用资金案,其发生原因主要两个方面:
一是上门接送现金管理问题,判决书显示,不管是去寺院取现金还是送现金,每次壹基层网点都只有白某一人,这本身就是巨大内控缺陷,这个漏洞为白某能够长期挪用寺院存款创造了机会;
二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银行员工不得从事高息借贷行为本身就属于监管及各级银行禁止性规定,员工行为管理越到基层越容易忽略,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还是要依托于风险合规文化建设及科技赋能。
佛祖的钱也敢动,牛
寺院收入可以啊。
白某:我问过观音菩萨能不能动用这笔钱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