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曼:老子根本不是在论道!沈善增:我帮叶先生论证

问道化鸣 2024-07-25 19:15:03

叶曼老先生93岁那一年,在北大讲解《道德经》时说:许多人把老子的核心思想弄错了,以为他谈的是“道”,还给他安了个“道家”的名号,其实你好好读读《道德经》,你就会明白,老子讲的是“常”,而不是“道”。

她认为:第一章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接着老子就说这个“常”为万物之母,所以你能够“知常”就“明了”,不知“常”你就乱做了,就“凶“了”。

老子为什么说“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为什么他说“常无”“常有”,而不说“道无”“道有”?就是说在“常”这个本体里面,有着“无”和“有”,这就是佛家说的一个“空”,真空才能生妙有,所以,“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因为“常”里可以有欲,能生出许多东西来,永无边涯。所以又说“知常曰明”,你找到了“常”这个本体了,你就聪明了。

叶曼先生是令人敬重的国学大师,她发蒙所读经典不是《论语》《三字经》之类,而是《左传》,此后的近百年间,先生精研儒道释,以及世界宗教,世称“国学大师”。

但先生将老子思想核心定位为“常”,很令人难以信服。因为从“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句话里,实在看不出“常”是万物之母。

叶老先生的讲述娓娓道来,信手拈来,自然天成,毫无凝滞之感,叶先生的证据主要涉及传本16章的相关论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但从“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由此及彼,由浅及深的论述中看得出,从“常”到“道”,是一个从“现象(常态)”到至高范畴“道”的过程,这说明,“常”只是一种万物沉静的状态,而不是老子的专用术语或概念。

老子的意思是说,万物生发蓬勃,最终都要归之于它们从来的地方,如同落叶归根,这是一种“万物原本”的状态,这种状态才是万物的常态。认清这个道理叫作明白了常道,不知“道”的静态是常态的,就会失常而妄作,带来凶险。

认清常态才能包容,才能公正,才能作为合道的王者,那样的王者才能像天那样自然无所偏私,才能称之为道者,有道才能长久,从而终生都没有危险。

所以老子从“万物云云最终归之于静的常态”这个现象展开讨论,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在“道”字上,而不是在“常”字上。

叶先生这一观点被接受和传播的范围估计不大,因为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却很难发现有认同这一说法的。

想起被上海人民出版社誉为“向两千多年来的《老子》权威旧注发起挑战的新著”的作家沈善增先生,他是一位善于以长篇大论的训诂,来陈述观点的作者。

他用的是帛书,他也认为老子论的不是“道”,而是“恒”:“‘恒’是《老子》哲学体系的最基本的范畴”,也就是叶先生所说的传本中的“常”。

他从训诂学到先秦文献,从造字原理到各种义项的延伸使用,从《系辞》中的“易有大恒”,到《黄帝四经》的“恒先之初”,“恒先无有”,再到《诗经》……洋洋洒洒用15000多字篇幅的考据,最终得出结论:对于“恒”的认知,“有三个方面需正确把握”:

一、 本章讨论的是“恒”而非“道”,“恒”为形而上的“实在”义,宇宙的本原本体,《老子》哲学体系之基石。

二、 “恒”之“无”、“有”两名,非以形态界定,而从功能定义,“无”即“无欲”,“有”即“有欲”;“欲”作欲望、意愿、执著解,与“心”义近而稍有别。

三、 《老子》一书中,作为名词的“道”,有三个概念,本章讨论了两个概念。一为当时流行义的“道”,为具体的行为法则。二为“恒道”,“恒”(实在)的作用法则。

第三个“道(恒道)”的概念,他是放在他重新编校与分章的30章(传本25章)时才讨论。他在他的30章说:

“道效法辅万物之自然的‘恒’。因为‘道’尽管谦下、身后,还使人觉得是外在的,而‘恒’的作用方式,是使一切生命个体都觉得是随顺自性而作为而成就,毫无被指挥、被遣使、被说服的感觉,意识不到‘恒’的存在。

这样的诠释与解读读起来既费劲,又迂曲,更是令人难以置信。

总之,沈善增的主要观点是:要“明白‘恒’是名词而非形容词,本章是论‘恒’而非论‘道”,“本章讨论的是‘恒’而非‘道’,‘恒’为形而上的‘实’义,宇宙的本原本体,《老子》哲学体系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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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7 14:47

    帛书中既有恒,也有常。请问阁下如何应对?学者一家之言,即便刁钻古怪,于实际并无大碍,因为对于经典的解读本就是开放的。但是把哗众取宠当成正解推广就不可原谅了。

  • 2024-08-16 18:10

    “国学大师”是贬义词吧?就她三寸长的见识,还好意思讲道德经?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