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即将生效,招飞差异项目属于高淘汰率

飞翔云端之上 2024-08-27 17:04:35

近日,民航局飞标司召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管理办法》和《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全行业视频宣贯会。新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新招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Ⅱ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2018-002R1)》、《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3)》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同时废止。

《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主要针对Ⅰ、Ⅱ、Ⅲa、Ⅲb、Ⅳa、Ⅳb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的修订,同时保留了数个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部分差异性要求属于高淘汰率。

1、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2、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如当日收缩压持续≥140mmHg或舒张压持续≥90mmHg、使用降压药物或继发性高血压,应鉴定为不合格;如当日收缩压非持续性≥140mmHg或舒张压非持续性≥90mmHg,且考虑为紧张等因素导致,参考24小时动态血压结果进行判定。

3、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患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鉴定为不合格。

4、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纯音听阈测试,每耳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和3000Hz任一频率的听阈阈值超过25dB(HL)或每耳4000Hz的听阈阈值超过45dB(HL)或4000Hz、6000Hz和8000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阈总值超过270dB(HL),应鉴定为不合格。

5、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屈光度超过-4.50D~+3.00D范围(等效球镜),散光两轴相差超过2.00D,或屈光参差超过2.50D(等效球镜),应鉴定为不合格。

6、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角膜屈光手术手术术前屈光度不超过-4.50D~+3.00D范围(等效球镜)。

7、鉴于精神疾病的遗传倾向,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存在精神分裂症或其他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的家族史、双相障碍的家族史时,应按不合格结论处理。

8、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如患有色弱,不得进行色觉实际能力测试,应终止检查。

9、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如患有显斜视或眼球运动受限,应终止检查。

10、招飞体检鉴定申请人招飞复检时,如屈光度较招飞初检时变化不超过±0.50D范围,可视为其屈光状态属于自然进展变化,而进行综合判定。

其中,招飞体检对于血压的要求,屈光度的要求,角膜屈光手术术前屈光度的要求,遮盖检查的要求都属于较高淘汰率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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