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生后,这段充满戾气的话受到追捧令人细思极恐

大成说说 2024-03-26 12:17:17

邯郸市肥乡区3月10日发生的那起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王某的案件见诸媒体后,由于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于死刑。沿袭着“杀人偿命”的传统价值观,有人为了表达对三名嫌疑人不能被判处死刑的不满,在网络上发出了这样一段话并收到了众人的追捧。

如果那三个孩子不判死刑,我会告诉我的孩子,谁霸凌你、欺负你,直接弄死他。我宁愿去监狱探望,也不愿在坟前绝望。

这句话貌似体现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不仅体现出生命的价值阶位高于一切宗旨,也貌似体现出正当防卫的含义。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认为,如果真有孩子的家长听信了这句话进而要求孩子按照这句话去应对霸凌和欺负的话,最终的结局无论是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会产生巨大的伤害,这是一句充满了戾气毒药的话。接下来我简单分析一下这句话的违法与危害之处。

首先,从法律上的角度上说,这句话丝毫没有体现出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精神。正当防卫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你打我我就打你”,刑法设立正当防卫条款的目的不是允许受害人报复施害人而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时间和比例要件的规定。所谓时间要件就是必须要面对现实紧迫的威胁,如果加害行为已经结束而受害人再反击则不成立正当防卫。所谓比例要件,就是受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给施害人造成的伤害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例如施害人只是实施了以伤害为目的的殴打行为的话,受害人直接抽刀杀死对方则不仅不成立正当防卫,还会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把这句话经常灌输给孩子在特定的情况下家长可能成了教唆犯。例如,少年甲经常被少年乙欺负,甲的家长得知后对甲说,他再欺负你直接弄死他。甲听信了家长的话在再次受到乙欺负时直接弄死了乙。在这种情况下,甲或因刑事责任年龄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不被判处死刑,但甲的家长会以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按照这句话行事所获得的实际效果并不一定好。从个人的直接效果而言,要知道实施霸凌行为的少年一般都是体质强壮和出手凶狠的人,而受害人在身体和心理上处于弱势,受害人可能弄不死施害人反而被施害人弄死。

法治国家并不概括地支持以暴制暴,如果鼓励以暴制暴的话,刑法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这句话充满戾气的话受到追捧而被普遍采纳,我们社会管理将会按照丛林法则运行,而文明社会是拒绝丛林法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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