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花4000万买的房子,竟被租客私自给卖了,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张晓军多年前花4000万买的房子,当时是买是为了投资,但是这两年房价不稳定,张晓军就想把房子租出去。
正好有一个打扮的像阔太太的女士陈春萍来看房子,她说她家属在北京上班,自己打算租个条件好点的房子。
陈春萍还说对房子很喜欢,还当场给张晓军10万块钱押金。张晓军看陈春萍出手阔绰,也就没有和陈春萍签合同。
二人口头达成了协议,房租是每月7万元,按季度支付房租,租期是1年,押金是10万元。
张晓军就把钥匙给了陈春萍。
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房租陈春萍都是按时支付的,可是到了第三季度的房租却迟迟不交。
张晓军给陈春萍打电话,但显示是空号,就这样过了一个月,还是联系不上陈春萍,他就去房子那看看。
当他敲门时,却是一个叫刘富贵的男的开的门,张晓军以为是陈春萍的丈夫,就没有多想。
“您是陈女士的丈夫吧,你们的房租应该交了”张晓军说。
“什么陈女士,我这没有陈女士,房租?这房子是我买的,我交什么房租”刘富贵说。
“买的?这房子是我的啊”张晓军说。
刘富贵:‘这房子是一个女的卖给我的,我花了1800万’,说完就拿出一个购房合同。
张晓军说:“这房子在你名下么,房产证还在我手里”
刘富贵:“我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我花钱买了就是我的房子”
说完就把张晓军推走了。
过了几天张晓军再次来收房,却在门口看见两个保安在把守,张晓军说他是房主,但保安却说:“谁给我们钱我们就给谁办事”
张晓军只能报警处理,可是从警方得知的消息却让他大吃一惊。
陈春萍在小区内租了很多套房子,陈春萍把这些房子都低价卖了,陈春萍伪造房屋证件,还房主身份,还以是拆迁房办不了过户为由把房子都卖了。
现在陈春萍已经被警方控制了。
但是张晓军的房子还是收不回来,警方也没有办法。
张晓军无奈只能将刘富贵告上法庭,要求刘富贵搬走。那法院会支持他么!
法律分析
张晓军认为,现在这房子还在他名下,还是他的,刘富贵在谁手里买的房子就去找谁和他无关。
刘富贵认为,这房子他是花1800万买的,自己也已经住进去了,也有合同,这房子就是他的了。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刘富贵是在陈春萍手里购买的房子,而且是以1800万买的,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现在房子还在张晓军名下,所以这房子的所有权人为张晓军。刘富贵无权占用房屋。
最后法院判决,刘富贵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搬离房屋。
判后,刘富贵一直不搬走,张晓军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个人观点
本案陈春萍真是胆子大,竟然租房子卖,估计等待她的刑罚会很重。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