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被罚70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罚。
具体而言,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因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贴现资金回流开票人虚增存款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部分)事实负责,时任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谢鹏、时任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花果园支行行长孙浩均被罚款5万元。
此次并非兴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内首张罚单。8月30日,因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职责,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被责令整改,并罚款60万元。
8月29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则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延缓风险暴露、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16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207.7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吕家进。
业绩方面,今年上半年,兴业银行实现营收1130.43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1.8%;对应的归母净利润为430.49亿元,同比增加0.86%。
与去年同期相比,兴业银行业绩颓势有所缓和。去年上半年,该行营收、净利润双降,分别同比减少4.15%、4.92%至111.47亿元及426.8亿元。
不过,虽业绩有所增长,但兴业银行资产质量却在下滑。截至今年上半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08%,较上年末增加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7.82%,较上年末下降7.3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