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没回故乡,留守老人集中耕种,走集体经济道路了

桃成柳老人 2024-08-18 14:08:34

文/柳成荫

分田单干,家乡成故乡,十年没有回故乡了。

1983年,家乡分田单干,大概种了十多年的责任田。生产队时期的耕牛没有了,大田分成巴掌大的小田,机械进不了农田,只得靠人工“刀耕火种”,那十年,可谓吃尽了千辛万苦,至今想到就到就浑身酸痛。

实在是熬不下去了,干这种农活短寿命,一气之下,闭上眼睛,把相依为命的土地扔了,像扔掉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血肉孩子一样,任其荒芜。就这样,曾经视为农民命根子的土地一下子成了烂狗屎,再也没人耕种了,不仅我们队里抛荒撂地,整个全村,乃至全乡,甚至全县全县、全省都有这种现象,不知道全国各地有没有出现这种现象?

有人说分田单干释放了劳动力,那不是农民说的话,是“网络乞丐”蹭流量的谬论。想想,分田单干失去了机械化作业,恨不能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哪有劳动力释放出来?真正释放劳动力是以抛荒撂地为代价,那是一个沉重的代价,就连分田单干的先锋小岗村也抛荒700余亩。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这就成了九十年代以后农村的普遍现象。

西南地区是全国耕地抛荒的重灾区,某市的耕地抛荒在全国高居榜首,耕地抛荒比较严重的比例高达37.9%,这不但远远高于附近四川盆地的26.1%,也远远高于湖北、湖南等中部地区。

抛荒撂地后,农村人逐步外出打工了,刚开始是年轻人,尝到甜头后,中年人也走出了家门,最终农村都成了留守老人。

老朽的几个孩也出去打工了,并在城市里贷款买了房子,后来孙子出生后,妻子去城里照应孙子去了。如今孙子也大了,老朽也到城里了,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了。

去城里时,农村抛荒的耕地已被村里重新复垦了,像当年垦荒一样重新整理成片,对外招租。后来,来了几个苏北人,和村里签了合同,用来开挖蟹塘,养殖红膏蟹了。

就这样,农村人不种地,还能拿到种地补贴,更主要的是,每年每亩地还能收入800元流转费,那是养蟹承包人付的。

这一出去就是十年,再也没有回故乡。今年,老家打来了电话,说是113岁的二大爷过世了,这就回去了一趟。

养蟹的人已经撤走了,退林还耕也带来了“退蟹还耕”,农田不让水产养殖,又被村里三次复垦了,恢复了农田,田里也种上水稻了,成片的土地,像人民公社时期一样。

这地是谁种的?原来,是村里组织留守老年人种的,农田成片后利于机械化作业,村里组织老年人像人民公社一样上工,配合机械化作业,不过,不再记工分了,而是上一次工开个几十块钱工资。

工分也是钱,付工资与记工分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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