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一起拆迁案引发热议。女子王某家二层小楼面临拆迁,补偿标准从每平米2600元骤降至600元。王某一家拒绝搬离,随后遭拆迁队多次上门威胁。一天,拆迁队再次上门,王某情绪失控持刀反击,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这起案件到底是谁对谁错?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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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09年初,江苏宿迁一地区开始商业开发,王某父母家面临拆迁。当时周边房屋市价已涨至每平米2600元,但开发商给出的补偿仅为每平米600元。这巨大的差距让王某父母和其他村民都不愿签字同意拆迁。
开发商见状组织拆迁队进行强拆。拆迁队对“钉子户”采取了一系列过激行为:停水断电、放狗放蛇,甚至冲进农户家中大肆破坏。王某父母家也多次遭到拆迁队上门辱骂殴打。
拆迁队长袁某带人到王某父母家时,对已60多岁的老人大骂脏话,还砸坏玻璃、烧毁门前木柴。王某担心父母安全,将他们接到自己家中居住。
没想到,拆迁队转而找上门来。他们封堵了王某家大门,逼得一家人只能爬窗进出。王某和家人的生活陷入了恐惧和焦虑之中。
2009年5月30日,拆迁队长袁某再次带人上门,围住王某家,要求她父母出面“商谈拆迁事宜”。当时家中只有王某、她母亲和3个未成年孩子。面对气势汹汹的拆迁队,老人和孩子都吓得不轻。
王某赶紧打电话叫来弟弟。弟弟到场后与拆迁队发生争执。王某在屋内听到外面吵闹声,以为弟弟遭到殴打,彻底被激怒了。她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就冲了出去,对着拆迁队长袁某一阵猛砍。
袁某猝不及防,瞬间倒在血泊中。其他人见状上前夺刀,也被王某砍伤,共6人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王某害怕地躲回家中。警察赶到后,将伤者送医,但袁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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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3、拆迁队的行为是否违法,对案件判决有何影响?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拆迁队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