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有媒体报道,前两天一女子向泉州高速交警举报,其丈夫边开车边刷视频看美女。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据报道,该女子看到丈夫边看手机边开车,心里十分生气,几次三番提醒之后,对方还是那样,除了发朋友圈抱怨之外,于是选择了向警方报警!
向民警提供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图片,照片显示: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正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上,该车左前方不远处有两辆小车!
其中与该车相距较近的一辆压线行驶,疑似准备变更到第二车道上;虽然与前车相距很近,但戴眼镜男子的视线却仍在手机屏幕上,他的手机放置在方向盘上处于播放状态,画面中是一名美女。
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与女子取得联系,并安排警力到沈海高速洛阳江服务区寻找到涉事驾驶人肖某进行调查。
经民警调查核实,肖某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举报人是其妻子。肖某驾车时存在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处罚。
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调侃:女人吃醋了!老婆的命也是命,为什么在开车时玩手机妻子小试牛刀丈夫扣分罚款胆敢真刀真枪,板房板凳伺候!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大力支持:抛开夫妻关系不说,开车刷视频就是在漠视生命,所以支持妻子的做法?
还有网友指出:罚这么少,我在上海开车等红绿灯时间拿了一下手机罚我二百块钱扣三分!每次看到边开车边玩手机或是打电话,我都会骂娘!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是公民的权利!妻子的向交警举报丈夫危险驾驶是大义灭亲之举!
首先,《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110条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大家都知,在开车过程中接打电话、看手机是很多人的“习惯动作”,很多人都习以为常,以为并没有什么太要紧!
实际上,相比于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许多司机对开车玩手机往往不够重视,认为看了手机只需几秒钟时间,没有太大危险。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很多类似的案例,因为注意力不集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所以,本事件中,该女子不管是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还是基于家人的安全考虑,向警方举报,就是典型的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应该值得称赞!
2、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要面临法律制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所以说,开车看手机看似稀松平常,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无论从科学理论上讲,还是从现实数据来看,开车玩手机都是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同样也涉嫌交通违法!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规定: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2分。
因此,本事件中,当事人肖某开车看手机就是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扣两分!希望他回去能够好好长教训。
最后,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作为驾驶人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为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也是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