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李某华涉嫌犯失火罪一案
该案系山东省首例
因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引发火灾
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案件回顾
2023年6月
李某华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电池一块
因电池使用期间出现故障
李某华将该电池维修后取回
2024年3月21日9时40分许
李某华携带该电池及充电装置
到青岛市某大厦房屋内
将电池及充电装置放置在屋内连接充电
随后便离开住处
当日13时许
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
导致屋内两名装修工人当场死亡
公诉机关提请以失火罪
追究被告人李某华的刑事责任
合议庭将根据法庭查明的
事实、证据及各方意见
依法进行评议后对该案择期宣判
相关案例
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事故频发
早就为我们敲响安全的警钟
01
上海普陀
2022年2月8日1时49分许
上海市普陀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
造成3人死亡
初步认定火灾由放置于卧室内的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故障引发
02
广东广州
2021年10月8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
一男子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拎进电梯
电池突然发生爆燃
导致男子全身多处火焰烧伤90%
2021年11月3日男子不幸去世
像楼道、家庭、小区门厅等环境相对密闭
易燃可燃物较多
一旦电池爆炸火星四溅
引燃周边可燃物会让火势迅速蔓延
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雾排出困难
严重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
阿消提示
阿消在此提醒大家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
不购买不合格的电池产品
不对电池进行非法改装
当发现电池有发热等故障前兆时
请尽量远离
不要将故障电池带入密闭空间内
关于电动自行车更多的安全知识
戳下方
▌来源:中国消防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编辑:宋月蒙
▌校对:张文烜
▌审核:范 亮
▌投稿邮箱:zgxfxm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