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集《梦断天山》——第33篇:空手套白狼

齐甲斌啊 2025-01-01 10:55:06

通过自治区教委文具厂好友小王的介绍,我作为三产经理和韩国商人在小王的办公室见了面,初步洽谈了在我校合作办小型甘草加工厂之事。

我方出厂地,二间平房大教室,办理营业执照等工商手续。用工若干名,工资由双方协商。

对方出机器和资金,包销售。对方还同意,我方拿固定分成,每年8万美金,且在对方机器进厂时一次性支付。

说穿了,双方的合作,其实是我方以很高的租金,出租了房屋和场地,还安排人员就业。

第二天下午,我在校务会上,将双方合作办厂的谈判结果作了汇报,校领导基本同意,并强调不要被外国人骗了。

双方签订协议后,对方交了1万8千美元的订金后,约定星期天上午拉机器入平房旧教室,我方安排人开门。

结果副经理等了一上午,也未见对方拉机器来,下午就去办自己的事了。

韩商直到傍晚,才将机器拉来,等了几小时都未见我方有人来开门,就砸锁开门,把机器搬进了旧教室,并买锁锁了教室的门。

星期一下午的校委会上,书记和副校长认为,甘草晒在学校操场上,不仅占用了学生上体育课的场地,而且味道大,会影响全校学生的正常上课。

说到底还是担心被外国人欺骗。坚决要求我,找个正当的理由终止合同,让韩商走人。前提是我方不能有一毛钱的损失。

我只好以违约砸锁的不法行为,不能容忍为由终止合同。

韩商极力解释,未按约定的时间拉机器来,是因为提货时遇到了意外,傍晚拉机器来又等到了晚上,一直未见我方有人来开门,不得已才砸锁的。

对方承认自己有不法行为,认罚1万8千美元,希望能继续合作。

但我方认为,对方刚开始合作就出现这种违法行为,以后还会出现何种不法行为难以预料,因而断然拒绝继续合作,要求对方三日内拉机器走人。

这事我方虽然得了违约金,但合作的事却半途而废,我着实后悔失去了一次空手套白狼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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