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日上午,沈阳市郊戒备森严的刑场里响起了清脆的枪声,沈阳“1.18”抢劫运钞车案的主犯张显光倒了在刑场上,他那沾满血与罪的生命就此终结。张显光的伏法让受害者家属们拍手称快,也让被他残害的生命得到了安息。时隔多年我们再次回顾这桩惊天大案,仍然免不了心惊肉跳。
爆炸声打破宁静,滔天罪恶以惊天动地的方式拉开
2003年1月,沈阳市民们沉浸在即将过年的喜悦之中,1月18日,就在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一如既往的热闹,且井然有序。
然而当时针来到17 时50分,只听得“轰”地一声巨响,在东顺城街151 号的沈阳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一时间硝烟弥漫,储蓄所门窗玻璃哗啦破碎,室内空调面目全非。当时正在运钞车上送款的储蓄所工作人员王某及随车保安员当场身亡,运钞车司机见状刚刚跳下车,就被一名歹徒开枪打死,另有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就在周围群众还没反应过来之时,4名蒙面歹徒冲上前去,将装有210 万元人民币的4个钱袋抢走,迅速跳上停留在现场南胡同的红色松花江牌面包车,快速逃离了现场。当警方赶到现场,看到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包括运钞车司机、警察和银行员工在内3人死亡,5人重伤,220万巨款被抢走……一时间,光天化日之下,穷凶极恶的歹徒采取爆炸恐怖手段抢劫银行运钞车,震惊了全国!更惊动了中央高层领导,引起了中央及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中央政法委的领导得知消息后,当即下令公安部督办此案。当晚,公安部刑侦专家立即登上开往沈阳的列车,直接参与到专案组中,现场指导侦破工作,整个沈阳市公安机关全员出动,刑警支队专案三大队和大东分局刑警大队兵分五路,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进行现场外围的路访,逐街逐巷,细致入微地收集蛛丝马迹。
在案发几小时后,警方就在离现场不远处草仓小学附近的胡同里,发现了歹徒作案用的那辆红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车上有猎枪子弹1枚、小口径运动步枪子弹1枚,2把匕首和被割开的3个钱袋,220万现金已经被歹徒抢走!车里还发现了4瓶胡椒粉,大量的胡椒粉被喷洒在车辆附近。狡猾的罪犯意图用胡椒粉来干扰警犬的嗅觉,让警犬无法追踪歹徒的去向。
为了早日破案,公安干警们披星戴月,对各地区的娱乐、洗浴场所、小旅店、出租房、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对涉爆单位和农村小矿山、小煤窑、小采石厂以及爆炸物品储存点等,进行梳篦式清查。
经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和大量调查走访,再加上侦查技术手段,专案指挥部很快认定“1·18”案件与2001年1月10日发生在沈阳东陵区抢劫运钞车案件系同一歹徒所为,于是专案指挥部决定并案侦查。2月7日中午,专案指挥部接到最新情报,在犯罪嫌疑人购买作案工具的某商店附近有一家月星烧烤城,与烧烤城业主朴春子同居的一个叫小明的男人和“1 · 18”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相似。
于是专案组迅速展开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第一时间包围了朴春子将在被窝里睡觉的张显明抓捕归案。根据张显明的供述,民警首先找到了那辆红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司机张晶阳的尸体,随后赶赴木兰县将李彦波、李彦彬抓获,又从上海将张显辉押解回来。
至此,历时21天,沈阳“1·18”案件全面侦破,只剩下老大张显光不知去向,列入A级通缉犯,网上追逃。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4人死刑,并于4月29日执行死刑。
隐姓埋名企图逍遥法外,天网恢恢终究难逃审判
那么沈阳“1·18”案件的主犯张显光去往何处了呢?他真的能一直逍遥法外吗?时间匆匆,很快到了2006年,此时离“1·18”案发已经整整过去了三年。这年夏天,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举报,一个叫“吉中林”的人长得很像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经过暗访,民警摸清了“吉中林”的住址。8月8日晚,蹲守的民警们得知“吉中林”回了租住屋,迅速出动。
警察进屋的时候,“吉中林”光着膀子、酒气熏天地躺在床上,正在休息,警察迅速控制住嫌疑人,并现场展开搜查。在柜子里,搜出一捆电子雷管、一把尖刀。经确认,“吉中林”就是张显光。
原来在作案后,张显光先是跑到辽宁省灯塔市岳父家中过春节。2003年2月9日,张显光给张显明打电话,但没有打通。张显光便乘公共汽车前往沈阳市虎石台张显明的居住地打探消息,在公交车上听群众议论,抢运钞车的人在虎石台抓到了。
张显光立即下车返回。他从沈阳市的旧物市场购买了旧军大衣、旧毛毯等, 假扮成盲流骑着破自行车逃窜。当他逃窜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后,暗中记下一名叫“吉中林”男子的名字、身份号码,然后一直冒名“吉中林”。
逃亡的他整天惶惶终日,由于害怕被抓捕归案,他还自制了一套遥控爆炸装置,时时刻刻挂在胸前,准备遇到抓捕,就要和警方同归于尽。幸好当时8月初东北的天气很热,张显光在当天睡觉的时候把雷管“摘”了下来。2006年8月12日晚,张显光被沈阳警方押解到沈阳。张显光自知罪孽深重,“早点让我死吧!”这是张显光在接受讯问时主动说出的唯一一句话。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一粒子弹告慰受害者的灵魂
2006年11月9日,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提起公诉的起“1·18”大案主犯张显光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事实上,张显光可谓恶贯满盈,这次银行运钞车抢劫案仅仅是他犯下命案的其中一件。
早早1985 年,他就曾因扒窃被劳动教养3年。出狱后,仍然恶习不改, 从一般的盗窃发展到抢劫杀人, 从 1990 年到2006年的16年时间里, 他伙同其弟张显明、张显辉及其他犯罪人员制造了9起惊天血案, 成为各级公安部门通缉的要犯。
1990年4月27 日 , 张显光 在鸡西市城子河区因琐事与冯某发生口角, 张显光将冯某刺死, 自此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开始了逃亡生涯;1999年11月13日, 张显光三兄弟携枪支、尖刀及铁锤尾随哈尔滨个体鞋业业主侯某至道外区升平街, 张显明用铁锤猛击侯某头部, 抢走现金1950元。
1999年12月18日,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海鲜个体业主楼下, 张显辉持猎枪将韩某打死,张显光持枪将张某、田某击伤, 二人抢走人民币10万余元;2000 年12月29日, 张显光三兄弟与李彦斌在沈阳市大东区一烟行个体业主家楼下,张显明用猎枪将李某杀害,抢走现金 2.7万元。
2001年1月9日,张显光三兄弟在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抢劫个体车主李某的出租车, 张显辉、张显光持刀将李某杀害;2001年1月10日 , 张显光伙同其弟在东陵区泉园小区政储蓄所持枪抢劫, 将两名运钞人员打成重伤, 抢走现金 80万余元……张显光兄弟,在短短的生命中犯下了累累血案,被法律审判是其必然的结局。
2006年11月9日上午8点30 分,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前聚集了许多要求旁听张显光案的群众,大家纷纷表示 “想亲眼看见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是个什么下场!”议论 纷纷的市民争相领取旁听证。
8点50分, 押解张显光的警车开进法院, 张显光被直接带到羁押室。当天早上, 张显光特意刮了胡子, 从看守所到法院的一路上, 他面无表 情地始终一言不发, 两眼一直默默 望着车窗外。此时, 法院 10 号法庭 外, 聚集着数十名准备旁听的市民, 从四面八方赶来的 20 余家媒体记者早已把“长枪短炮”对准了法庭入口。
9点整,身穿囚服的张显光在众人的注视下, 被带上了法庭。张显光依然是那张冷 漠的脸, 看也没看旁听席一眼, 就坐到了被告席上。从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中, 张显光罪恶的一生展现在人们 眼前,被害面包车司机张某的老父亲在现场用颤抖的语调向法庭请求: “要以命抵命, 如果他没有赔偿 能力, 就拿他的器官赔偿!”
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显光为劫取钱财,在银行门前引发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两次抢劫运钞车,为获取作案工具故意杀人。多次持枪、持械拦路抢劫公民财物,致7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1人死亡;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张显光死刑。
穷凶极恶的张显光兄弟虽已伏法,但这起案件却引发人们深深的思考。据了解,张显光、张显辉、张显明三兄弟出生后不久,父母因忙于工作,将三个儿子送回农村老家,让爷爷奶奶照看。因为无法得到严格管教。三兄弟从小顽皮,后来迷恋上了泡网吧、结交了三教九流,逐步发展到逃学、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的地步,长大以后与父母的感情也非常淡薄。不幸的童年生活深深地影响了三兄弟的人生。
李彦波、李彦斌兄弟也是如此。他们为了实施抢劫,杀人如麻,不留一个活口,对人的生命已经毫不敬畏,这也与他们的成长环境有关。这五名罪犯由于家庭教育的关系,在一个缺少关爱的环境中,没有正确的引导,最终形成了反社会人格。由此可见,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关爱他们的心理健康,让青少年从小知法、懂法、守法,或许张显光等人的人生悲剧可以避免。
参考文献
地丁,洱多独家披露:“1·18”银行大劫案, 检察风云. 2003 (06)
王野郊,王贵廷,恶魔的独白——沈阳“1.18”抢劫运钞车案主犯张显光庭审纪实中国审判 . 2007 (02)
郑金玉,劫匪末路,检察风云 . 2019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