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公布了一份事故调查报告,从化区江埔街“8·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已查明。
2024年8月26日下午,位于从化区江埔街大江路的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修缮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83.2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楼栋区域位置图
事故相关单位建设单位: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施工单位: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8月26日17时02分,谭*武(死者)、艾*如在3号楼701房盥洗室进行切割作业,艾*如负责递送工具及接取切割下来的防盗网,谭*武站在盥洗室窗台外的防盗网上使用手持砂轮切割机进行切割作业,安全带卡扣挂在正在拆除的防盗网上。
事发楼栋7层701房盥洗室
谭*武先切断了顶部以及两侧用于固定防盗网的膨胀螺栓,站在防盗网上用力拉扯已切割但未完全断离的左侧防盗网,在拉扯力作用下导致剩余的膨胀螺栓无法固定防盗网而整体失稳脱离墙体,谭*武连同防盗网一起从高处坠落到一楼室外地面。
事发时监控录像截图
事发时监控录像截图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1.谭*武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冒险站在正在拆除的防盗网上进行防盗网拆除作业。
2.固定防盗网的膨胀螺栓部分被切离,在拉扯力作用下,防盗网固定不牢靠,整体失稳脱离墙体。
间接原因分析长博公司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谭*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进行事发楼房防盗网拆除作业,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1.长博公司,作为事发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郭*林,作为长博公司在事发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梅*丰,作为长博公司在事发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