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农田项目区,能占永久基本农田修机耕路吗?

自然微微论 2024-03-22 01:25:00

有网友咨询,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修机耕路,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能否调整补划?

首先,看一下耕地和机耕路的定义

农村道路:是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中的农村道路用地,即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0m,北方宽度≥2.0m、≤8.0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问题分析

首先,机耕路属于什么地类?机耕路宽度大于2米,属于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则属于设施农业用地。依据2021年11月27日,自资源部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第二,可以调整补划吗?2023年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提出:土地综合整治中确需对少量破碎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的,按照“总体稳定、优化微调”的原则,在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实施。已建高标准农田、有良好水利灌溉设施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不得调出。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也就是说,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尽量在项目区内补足,在项目区内确实无法补足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外补足,但都需要经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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