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拒绝镇干部前男友发生性关系被打伤?警方立案,检方决定不起诉。
澎湃新闻7月23的一则报道,瞬间引爆了网络,网友纷纷对当地检察院表达不满,认为是在包庇犯罪。
事情发酵之后,当地也宣布成立了调查组核实此事。
事情回顾:山东威海的一名女子曾和山东某镇的人大副主席唐某某谈恋爱,后来两人在2023年6月分手。
分手后男友再次约她,她没有拒绝,就在地下室车里见了面。
而后就爆发了冲突,女方说是男方想发生性关系被拒绝,而后殴打自己,还验了伤。最终男方还赔了女方5万元钱。
这件事情警方脸了,当地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女子对这个决定很不满意,就媒体曝光了此事。
后续进展澎湃新闻7月30日报道了事情的后续进展,当地检察院不起诉说明书显示双方在车内,男方供述了女方先动手抓挠,自己用手挡碰到了她右眼的位置。
女方否认先动手,说男方向她脸上打的四五拳。
两人说法不一,而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谁说的才是对的,这才是检察院不起诉的原因,因为无法排除女方先动手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男方构成故意伤害的主观犯意不清,没有确切的证据检察院不起诉也算是合规合法。
还有就是当时检察院不起诉,也曾告知警方,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继续提交,没有的话,估计以现在认定的事实情况,就算是有媒体曝光大概率也没有办法起诉的。
怎么说呢,这个事情不能轻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由于在密闭的空间内,取证又极为困难,所以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至于说男方要求发生性关系这个事情,就更加难以核实了,男方不承认,女方一方的证词很难被采信。
这一点,女方也承认了,说没有录音、没有证人,但是两人每次都去那个地点约会。
这句话的潜台词,可能是两人不止一次在那里发生了关系,这次也不例外,男方是提出要求了的,只是被自己拒绝了。
不过女方还是坚持认为是男方动手打人的,不知道后续会不会有新的证据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