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组建于1997年,是一家国有企业,目前最大股东为福建稀土集团,持股比例为31.77%,该集团由福建省国资委间接控制,这可以使公司在资源和政策方面得到稳定支持。厦门钨业在职业经理人的领导下,实行高度自主的经营管理模式,这也有利于公司决策的灵活性,同时可以提高决策效率。厦门钨业共实施过5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中2次为限制性股票计划,3次为员工持股计划,两种激励方式存在不同的作用。另外,其股权激励计划针对的是特定岗位而非个别员工。在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公司两次及时调整计划,一次避免了激励对象的损失,另外一次避免了激励对象消极怠工,给公司业绩也带来了增长。
一、对于董事和高管,针对岗位进行激励两种激励计划中,公司都将激励对象分为两个类别,第一类为董事、高管,第二类为其他核心人员,在董事、高管这一类对象中,公司几次计划均是针对特定岗位上的人进行激励。
上图人员为5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的所有高管名单,黄长庚、吴高潮、洪超贤和钟可祥四人均参与了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对于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岗,2017年及2018年均由许火耀担任,因此许火耀被列为这两个计划的激励对象,而后财务负责人由钟炳贤担任,董事会秘书由周羽君担任,因此在2020年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和2023年的员工持股计划中,将这两位列为激励对象。
岗位上的人员发生调整时,会对新上任的人员进行激励,这是一种针对特定岗位设置的激励方式,相对于针对人而设置的激励,这种方式更加固定,对于员工来说也相对透明,能更好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二、两种激励方式的作用不同2.1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的总份额数量较大,2017年计划的总份额为648.2万股,2020年计划的总份额为1416.6万股;
2、无论是对于高管,还是对于其他对象,两次计划的授予价格均为半价;
3、高管和其他对象的人均份额差距并不大;
4、限制性股票设置考核条件;
5、限制性股票的份额均设置为分三年解锁。
因此,限制性股票总份额多,对于不同的激励人群,在价格和人均份额上没有进行明显区分,这种方式在人群上没有侧重点,同时获授份额分三年解锁,针对的是所有的激励对象的中长期激励。
2.2员工持股计划:
1、相对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明显偏低,三期计划的总份额均低于150万股;
2、无论对于高管,还是对于其他对象,三次计划的授予价格均为原价;
3、三次计划中,高管的人均份额都明显高于其他对象的人均份额;
4、员工持股计划不设置考核条件;
5、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均设置为分两年解锁。
员工持股计划在激励人群上更侧重高管,并且总份额明显低于限制性股票,同时激励对象出资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2倍,而且不设置考核条件,获授份额分两年解锁。因此,第一,作为一家国企,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使二级市场的股票回归公司,稳固公司控制权;第二,对于高收入人群,进行原价出资,可以给公司提供部分的流动资金,并且份额仅分成两年解锁,可以更快的回笼资金;第三,这也是一种投资行为,需要激励对象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判断,未来股价的变化影响投资回报率。
三、及时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
2017年,厦门钨业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年度营业收入为141.88亿元,同比增长66.37%。
本次计划设置的考核目标有三个,分别是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同时设置了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的指标。2019年解锁第一个限售期,但公司在2019年宣布终止了该项计划。
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2017年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原材料相关业务受益获得更多营业收入,公司2017年业绩大幅上涨,公司以2017年业绩作为参考,错误估计了未来的业绩增长性,导致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的指标没有达成;二是因为相对于2017年,公司2019年的股价已经大幅下跌,此时激励对象如果获得股票,已经没有收益。因此公司终止计划,对已经授予的股票进行了回购,避免了给员工带来损失。
如果没有终止该计划,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为3.57%,第二期考核条件中解除限售日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这一项,公司仍然没有达成,依旧无法解锁,同时2020年公司的股价还在下跌。因此,公司此次的调整是及时的。
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
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因为考核目标难以达成,可能出现调低目标值的情况,很少有调高目标值的情况,但厦门钨业2020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就调高了目标值。
调整前的考核目标如下:
调整情况如下:
1、三期中的第三个指标均未进行调整;
2、第一期的第一个指标EBITDA/营业收入调整为不低于10.5%,上调了0.5个百分点;
3、每一期的第二个指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调整为不低于25%,上调了5个百分点。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开始,设置2年的限售期,第一期解锁时间为2022年,在2020年~2022年期间,因为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业绩再次出现了大幅上升,公司经营环境较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制定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且超出公司对原激励计划设定业绩考核指标时对经营环境的预期;同时,由于2020年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将子公司厦钨新能的部分人员列为了激励对象,但厦钨新能已于2021年分拆上市,主营业务与公司本体存在区别,更适合独立实施股权激励,2021年公司发布公告说明厦钨新能的员工已经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计划。
虽然调高了目标值,但是目前第一个和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此次调整避免了由于行业发展给公司带来的业绩增幅使考核目标更加容易的实现,使激励对象对于目标的达成有了持续努力的动力,公司的业绩得到了更高的增长,员工也获得了相应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