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程春莲,曾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喊:这不公平

诗啊诗啊是生活 2024-12-06 17:36:16

同样是饰演刘三姐,黄婉秋和程春莲却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

黄婉秋早程春莲10年出生,而她也是最早一代的刘三姐。

她所饰演的刘三姐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时间往后推移,观众心目中还想期待一位新的刘三姐诞生。

而这时长相突出,十分漂亮的程春莲便成为了新一代刘三姐的候选人。13岁时她便开始学歌唱,那个时候她家里贫穷,但是父母看到了自己女儿身上的天赋,掏空了自己的家底,为她在学校报了名。

她也不负众望,利用自己的天赋,再加上后天的努力,很快的就进入了黄石歌舞团。

在进入歌舞团之后,她的表演就受到了团长的认可,很快她便成为了歌舞团的台柱子,也就是这样,她参演了歌舞剧《刘三姐》。

当大家看到新的刘三姐之后纷纷表示认可,认为她绝对不差黄婉秋。

在观众的认可声中,程春莲被捧到了高处,她也迷失了自己。

眼看着事业发展的越来越好,前途也越来越精彩的时候,程春莲却不满足于现状。

因为当时的文艺工作者刚刚发展起来,她们的工资很低,甚至连一些打工者的工资都不如。

而这对于家境一向贫寒的程春莲来说,实在是太少了,不足以维持她家庭的运转。

她对于钱有着很大的野心,而当时正逢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她看到了当销售的前景。

于是程春莲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进入了黄石美尔雅服饰有限公司。

因为刘三姐她拥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跳槽到服饰公司的时候也是轻而易举,很快的便在公司担任起了副经理一职。

这段时间她挣了不少的钱,内心觉得起很满足,也认为这是自己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情。

她没觉得自己做错,也正是这件事情让她对于钱的野心越来越大。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石油仍旧是计划供应。

在很多时候人们想要搞到石油是很难的,而这时程春莲便看到了商机。

她利用自己的身份结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的科长梁某。

利用自己的美色和人际关系,她和梁某走到了一起。

最开始梁某只以为他们二人是简单的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但没想到,没过多久程春莲便向他提起了石油生意。

这个时候梁某才知道程春莲的野心有多大,她竟然想要颠覆我国的石油计划。

程春莲有计划,有野心,但是她没有实力。

她知道梁某在石油公司担任要职,才傍上了他。

而听到了程春莲的计划后,梁某觉得很可行,所以他利用自己的关系为程春莲找到了一些计划外的石油供应。

其实最开始梁某并不想答应她,因为想要搞到这些石油必须有相关的证件,可是她没有这些证件。

但程春莲却表示她回到黄石可以通过自己的关系搞到这些证件,无论是作假的还是真的,只要能搞到他就得帮自己办,梁某答应了。

梁某以为程春莲只是说一说,但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程春莲便带来了想要的证件,凭借着这些证件,梁某替她搞到了这些石油。

在此期间程春莲也一直在向市工业供销公司投递简历。

因为自己过往的经历,再加上自己在石油圈内有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很快她被调入了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并且在短短一个月内,她便升级成为副科长。

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也正是因为她的升职,才让别人看出了端倪。

不可能没有任何成就,她就能够这么顺利升职,绝对是因为自己有着人际关系。

可当时的程春莲飘了,她压根不畏惧外人对她的评判。

她利用梁某搞到了更多的石油,随即将这些石油倒卖给浠水县石油公司,通过赚取其中的差价来为自己谋取暴利。

这件事情在程春莲的安排之下实行了一年。

在这一年之间她一共获取了70多万元人民币。

虽然对现在的人来说70多万元的人民币并不多,但是在那个年代70多万元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就连领导人的收入都是比不上的。

当时的程春莲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她认为自己在利用头脑赚钱是没错的。

她只顾着赚钱,甚至没想过用钱去摆平一些麻烦或者是用一些时间给自己找退路。

因此很快她便被市民们举报了。

当时的举报信把程春莲受贿的事实、时间、地点等写得清清楚楚。

而当这封信被送到检察院之后,领导斩钉截铁说必须调查。

因为程春莲的保密工作做的太不好了,检察院在调查之下很容易地发现了她所做的这些事情。

关于她倒卖石油已成为了既定事实,而且各种各样的证据都摆在眼前。

当这些证据被拿到程春莲面前的时候,程春莲仍旧高昂着她的头颅。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

那个年代的人太穷了,而她只是想让自己发财而已,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有用的情报,从而为自己汲取了人脉,这有什么错。

而且她利用关系弄来更多的石油,也让国内更多的人有油可用,解决了大部分人的问题。

甚至还对国内的工业运转出了一臂之力,凭什么抓她?

那个年代没有完整的法律,她们并不知道该怎么给程春莲定罪,但是程春莲受贿已经成为事实,所以她很快地被关押了。

关于如何对她定罪当时也是费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法院召集了法学研究专家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进行参与讨论。

最后给程春莲判了死刑。

当时的这个判决结果程春莲并不接受。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她甚至觉得自己是有功劳的。

再者,当时的文艺事业也正在改革,她在文艺事业上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的。

即便她受贿了,也不应该给她判处死刑。

可即便程春莲再怎么呼喊,判决死刑已成为了既定的事实。

就这样,原本有着大好人生的程春莲,因为钱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时过境迁,有很多人翻出程春莲的案件,他们都表示当时程春莲的罪行不足以被判死刑。

明明只是贪污了70多万,怎么就必须得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况且她当时没有放火打劫,也没有牺牲国家的利益。

虽然是受贿了,但她也通过自己的途径为国内获取了百十吨汽油、柴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判个有期徒刑也是可以的吧。

在那样一个人口稀少的年代,像她这样有着过往辉煌的明星,怎么就非得死刑呢?

一时之间关于当年的判决也被人们口诛笔伐,表示那个年代的法制果然太差了,一有点事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但也有一位知名的法官说,当时他们的判决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虽然对于现在年代的法律和经济来衡量,觉得程春莲贪污70万并不算什么大的问题。

现在哪个当官的贪污不都是几百亿上千亿的金额。

但是那个年代和这个年代不一样,当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

但还没有完全转型成功。

程春莲就做出了个人经济的事情,这是当时的法律所不允许的。

而她也成为了改革的刺头。

倘若不对她判决的话,那么像她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整个市场经济的改革就是难以进行下去的。

再说金额的问题。

80年代我国刚刚开始改革,很多人都在吃大锅饭,压根没有脱贫。

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一块钱对于她们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可70多万的金额实在是太多了,这与现如今的百亿千亿没有什么差别。

而当程春莲把这些钱握在手里的时候,她竟然没有感到一丝后悔和后怕,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

她的这种认知和想法就不对。

在她这样人的带领之下,绝对会把社会搞得乌烟瘴气,当下判死刑是对她最好的处决。

而这位学者也告诉我们,不应该以当下的法律去评判40多年前的法律和社会。

每个阶段都是不一样的。

但国家绝对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做出了错误的行为就必须受到惩罚和付出相应的代价。

只能说程春莲生不逢时。

因为自小太过于贫穷,所以才对钱有了那么大的执念。

再加上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所以她才在37岁的大好时光离开了人世。

程春莲在去世之前仍旧大声呼喊自己是冤枉的,这样不公平。

可法治之下,人人平等,她并不会成为法律的漏网之鱼。

或许在她签署判决书的那一刻,她心中也是有不甘的。

倘若自己在文艺工作者的这条道路走下去,那么她面对的也会是风光无比。

而那些和她同时期出道的演员,也早就在她去世之后享受到了时代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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