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与“民主”的关系并不确定,人们却经常轻率地将二者等量齐观。这两个词理念起源不同,甚至彼此冲突。“民主”来自古希腊,通过自下而上的斗争赢得。希腊民主是参与式的,与“代表”没有任何关系。“代表”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和一种政治实践,始于中世纪晚期,当时它是君主强加的义务。只是在英国内战和十八世纪民主革命时期,这两个概念才被关联起来。民主论者认为正是代表和选举权的扩展让大规模民主成为可能。保守论者则将代表视为阻碍民主的工具。卢梭更喜欢民主自治,他认为代表是对民主的威胁。代议制政府已经成为一种新寡头制,普通人民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如果能够克服当下的三个障碍:公共问题的规模与私人权力;金钱或者财富;电子媒介时代的理念及其塑造,地方的参与式民主可以实现大规模民主。
“代表”理念最近重新获得关注,尤其是在欧洲,那里正在努力建构某种大区制度,它比国家小但比联盟大,这在理论原则和政治可行性上都提出了无数议题,其中很多都涉及“代表”。该设置什么制度?它拥有什么权力?官职如何填补?任命?选举?基于什么?由谁进行?这些官员代表谁?代表什么?欧洲人的这些关切也表明:我们现在失控的全球化与复苏的地方主义、种族隔离主义混杂在一起,引发出更大的问题。哪种政治组织、哪种代表能够适应这种状况?
考虑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迫切性,以及我们时代的异常技术化的视角,如果让一位出席有关代表研讨会的听众表达意见,可以肯定,他会让专家提供技术和制度方面的建议:单区选举还是划区选举、赢者通吃还是比例代表、多数决还是为少数保留配额?这类议题都很重要,但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我的代表研究不是技术导向的,而是概念和理论导向的(Pitkin 1967)。不错,它有自己的技术性,即依赖“日常语言”哲学和语义分析提供的工具。但它没有处理任何技术问题,最多只是为“代表”这个棘手概念的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概览。
这个概念的确有意义的中心核(central core):不在场的某人或某物,却在某种意义上又在场。这听起来让人困惑。首先,核心本身包含一个无法避免的悖论:不在场,又莫名其妙地在场。其次,定义显然太模糊,无助于区分众多特定意义,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化,这个词的涵义或假定常常互不相容。
一座城市或山脉在地图上“出现”的方式,完全不同于律师代表当事人“出现”的方式。麦克白“出现”在舞台上的方式(麦克白,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主人公。编者注),不同于一位大使代表国家的方式,不同于人们让某件事“出现”的方式,不同于具象艺术或代表性抽样的表现。这还只是在英语当中。如果人们想了解的不仅仅是这个词,还想了解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的真实“代表”现象,事情就变得更加糟糕。甚至在非常接近英语的德语中,艺术或剧场中的再现与法院或政府中的代表也没有任何概念联系(Pitkin 1989, 132)。
这就是40年前我开始研究这个概念时的看法。从那以后,我的兴趣已经转向了其他方面,但我想最起码谈谈代表与民主的关系。我的早期研究从来没有涉及这个主题,因为当时我想当然地认为二者的关系确定无疑。甚至就像今天的大多数人,多多少少把民主与代表划了等号,或者至少是与代议制政府划了等号。在现代情境下,只有“代表”能让“民主”成为可能,这似乎成了公理。这个假定不能说完全错误,但却存在严重误导,如果人们把它视为公理,只提出技术问题而非基本理论问题,这种误导就仍然根深蒂固。
“民主”从头到尾都和“代表”一样复杂棘手。在语源上,民主意味着人民(Greek demos)的统治(kratein)。但是,“民众”的涵义却模糊不清——是所有人民共同统治自己,还是普通老百姓(平民)统治(之前占据统治地位的)贵族?根据什么标准确定人民事实上在统治?进而,“民主”和“代表”这类词汇,就和更一般的人类制度词汇表一样,存在下述怪异之处:使用这些词汇,到底是表达一种理念或理想,还是不加批判地指代目前人们假定体现那一理念的实际安排(Pitkin 1967)?二者混淆不清。
今天我在此谈论民主,是为了提出并承认这类难题而非解决它们。我说的“民主”之治指的是人民自治,就是阿布拉罕·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Lincoln 1980, 231),尽管距离林肯500年前的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就使用过这种表达方式。这是个程度问题,在不同环境、状况和制度安排下,一个理念或理想的实现程度不同。正如谢尔登·沃林所说,民主是个“难以捉摸的东西”(Wolin 1996)。
“民主”与“代表”的概念完全不同甚至为彼此冲突的历史,已经表明这两个概念之间的不确定关系。民主起源于古希腊。至少其概念是如此;可以肯定,在某些部族和氏族,民主实践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更古老的过去。雅典民主是自下而上的政治斗争赢得的,其直接参与程度高得令人惊讶。根据我们的标准,雅典民主的范围极为有限,与任何普遍人权概念都没有关联。希腊认为外人(野蛮人)和女人这两类人没有能力参与政治。他们的“民主”也没有涉及任何与“代表”有关的东西,他们的语言里没有词汇表达这种理念。
作为一个政治理念和实践,“代表”出现在现代早期,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让我们以英格兰为例。除王室不动产和传统封建捐赋外,英王还需要额外收入,因此要求每个郡、每个自治市派一名代表,让各地承担缴纳特别附加税责任。因此,“代表”是自上而下施加的一项义务,是为了王室的便利和行政控制的需要。随着这种做法反复持续,它被逐渐制度化了。有时候代表带着所在社区的指令来;有时候他们的任务是汇报各地发生的事情。他们渐渐开始将自己的同意附加了条件:比如平复不满,他们开始把自己视为一个单一连续体的一员,有时候还与反对国王的力量为伍。因此,代表慢慢开始被视为权利而非负担,尽管那时候的代表遴选绝不是民主的,甚至往往不是由选举完成的。
国王与议会之间的这些斗争在17世纪英格兰内战期间达到高潮,接下来在18世纪末期又发生了伟大的民主革命。直到此后,“民主”与“代表”之间才建立了同盟关系。民主论者质疑中世纪的一对孪生假设:一是每个人一出生,上帝就为其设定了他在神圣等级制中的位置;一是王国是地上之国,因此王国事务只是国王与土地贵族之事。与之相反,民主论者认为,每个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与公共生活利害攸关:“英格兰最穷的人也像最高贵的人一样拥有生命。”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是每个人“与生俱来权利”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没必要服从一个“自己没有发言权”的政府(Woodhouse 1951, 51, 69)。民主论者认为,不言而喻的是“每个人生而平等”而非身处等级秩序之中,“他们的造物主赋予其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只有“保障这些权利”的政府才是正当的(美国独立宣言)。王国远远不只是土地之邦,更是公民之邦,祖国母亲的所有平等子女之邦。人民大众不需要任何特殊的神圣统治者或阶层来统治自己;我们都有能力参与政治生活,也都有资格参与。
因此,民主(再次)出现在现代世界。但是,由于它出现在大民族国家而非小城邦,由于当时(非民主的)代表实践已经大行其道,联盟看上去再自然不过。扩大选举权范围,“民主”会因为“代表”而成为可能。正如约翰·谢尔登所说的,因为“房间装不下所有人”,人民通过“代表”间接地感受到自己在统治(Arendt 1972, 238)。
除了少数倔强的君主绝对主义者,民主论者的保守对手们这次把(非民主)“代表”作为传统予以接受。但是,他们远非把“代表”等同于“民主”,而是把“代表”作为工具,用它来削弱“民主”的锋头,控制难以驾驭的下层阶级。在英国内战引发的辩论中,保守主义者说,一旦你开始挑战原则,开放遴选国会议员的传统道路,“你必须迅速转向绝对自然权利”,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有任何诉求。他们说,英国无(地)产者五倍于有产者。“如果主仆成为平等选民……多数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规定物品与地产平等分配。”混乱也就应运而生(Woodhouse 1951, 53, 63, 57)。
与之类似,在美国的《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对比了代议制政府(他称之为“共和制”)与民主制,而非把二者关连在一起。他说,古希腊的“纯正”民主制以小城邦为先决条件,连绵不断的“动荡对抗”和轻率、狂热、不明智的决策成为其鲜明特征。相比之下,新宪法所拟议的代议制政府不仅允许大规模且不断增长的共和制,也会“提炼和放大”(实际上是“扭转与替代”)普通公民的看法,因为明智、负责任的精英可以过滤普通公民的看法,筛选出“他们国家的真正利益”(Hamilton et al. 2003, 43–45)。
但是,说民主论者把“代表”与“民主”结合起来、保守论者则强调二者的反差太简单了。不过,至少还有一个特殊的民主声音对“代表”保持着警惕:那就是让·雅各布·卢梭。卢梭讨论时没有提到“民主”,在他看来,民主只是一种行政方式。他关心的是一个正当国家中的自由。但是,他所说的实际上就是标准的民主:自由要求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积极地亲身参与,共同决定公共政策。因此,它与“代表”格格不入。卢梭强调,英国自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选举投票那一刻才是自由的;然后他们就立即降格为奴隶,不再是人民(Rousseau 1968, 101–2, 110, 141)。
好,你会说卢梭太过浪漫、乌托邦、不切实际、无可救药。根据他的论述,自由只在规模极小的共同体中才有可能,只有那些拥有英雄主义、自我牺牲的公共精神的人民当中才有自由。他写道,“只要公共服务不再是公民们的主要关切”,或者公民们开始如此评论公共物品:“关我什么事”,自由也就消失无踪了(Rousseau 1968, 140–41)。
然而,尽管他的姿态是浪漫主义的,但卢梭提出了某些独特的“代表观”。几个世纪以来,他似乎被证明是对的,至少在这个方面。尽管反复努力让代议体制民主化,但结果主要还是“代表”替代了“民主”而非为之服务。我们的统治者已经变成了一个自我永续的精英,统治(或更准确地说管理)消极或一盘散沙的人民。“代表”不再是代理人民,而代替人民。
我们派代表照看公共事务,就像雇佣专家一样,他们是专业人士,固守着官位,盘踞在政党结构中。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独特文化中,整天和其他专家打交道,与自己选民的日常生活现实格格不入,就像我们在美国的说法,他们身体和精神都禁锢在“华盛顿首都环线圈”(inside the beltway)之内。而他们的选民则感到无能为力,愤懑不已。在派遣专家关注公共事务后,他们的注意力和能量就转向其它与家庭相关的事务。由于缺乏政治经验,他们觉得自己不知情、无能为力。(最近几个月我反复听人这么说:“总统能接触所有我们接触不到的机密信息。” “他肯定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这并不是说人们崇拜他们的统治者,相信所有官方声明。相反,他们愤世嫉俗,闷闷不乐,与那些以他们为名的行动和行动者完全隔绝。然而,其为人处事会继续支持体制,避免破坏体制。多数人甚至不去投票,更不用说为自己国家的公共生活承担任何积极责任。当得知某些政客接受甚至追求慷慨赠予时,他们偶尔也会变得难以驾驭、不信任政客,憎恨“政府”,但在总体上他们已习惯于把接受最终政策和状况视为命中注定。他们已经忘了政府是自己共同的工具,忘了公众是由像他们自己一样的人集体组成的(考虑到现在事情的实际运作状况,他们又有什么理由这么看呢?)
很明显,“代表”并不是导致事态如此可悲的唯一元凶,但它的确是元凶之一。选举权的反复扩展,代表体制的众多技术改进,既没有产生保守主义者所恐惧的财产再分配和社会骚乱,也没有产生改革者所预期的有效民主。我们称之为“代议制民主”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人民自治的替代,而非人民自治的实施。把它们叫做“民主”只是在伤口上撒盐。汉娜·阿伦特就这些事务写了很多雄辩而深思熟虑的文章,她在晚年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古老分野已经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美国和法国]革命原本试图通过建立共和国取消这一分野,在这个意义上,代议制政府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寡头制政府;人民再次被拒绝进入公共领域,政府事务再次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Arendt 1965, 273, 240)。
难道我们必须接受这些是必然的?难道我们必须在今天的形势下默认卢梭的观念:在全球化的时代,民主无关紧要?阿伦特认为并非必然如此。根据她自己的现代革命和“社会运动”研究,根据托克维尔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研究,她得出结论说“民主斗争还没有迷失方向”。她认为,真正的民主代表是可能的,这就是中央集权、大规模并且必然抽象的代议体制,植根于生气勃勃的、参与式的、具体的地方直接民主。
通过积极参与地方政治生活,人民会了解公民身份的真实含义。他们发现,他们中间一部分人的个人困难其实很多人都有,表面上是个人关切,事实上却与公共政策和公共议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们会找到一种可能性,它既不基于个人之间的自利竞争,也不基于英雄式的自我牺牲,因为他们共同构成受益的公众,但却没有就如何行动达成一致。在与他人共同三思而后行的过程中,公民修正了自己对个体私利和公共利益的理解(Pitkin & Shumer 1982)。
有了这些行动和担责经验,看到世界的实际结果之后,人民也会意识到他们自己完全拥有下述能力:自主判断、协商和有效行动。看清集体行动中的自己之后,他们会评估自己的权力以及他们共享的权力。拥有这种邻里之间面对面经验的人民,在涉及距离自己更远的全国代表时,也可以成为有效的民主公民。地方直接民主从根基上强化了全国代议制民主。
在杰克逊时代的美国,托克维尔就呼吁注意这一点。他看到人民热衷参与公共生活,而且一点也不是那种自我牺牲式的参与。他说,把政治从一个美国人身边拿走,这就像“他的生命被剥夺了一半;他会觉得生活无比空虚,痛苦异常”(Tocqueville 1969, 243)。
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种积极的政治参与在很多地方还看似可能存在。今天的局面却相当黯淡;我们民主论者有理由担忧。最后,我只谈三大“拦路虎”。
首先是公共问题的规模与私人权力。要想有能力提供积极的公民身份经验,地方政治就必须是真实的。它所涉及的必须是对人民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他们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纯属伪装的政治,没有任何重大内容或后果的公共行动幻影,不会如此。但是,在我们的世界,困扰人民生活的问题规模越来越大。它们是巨型非民主组织活动的“副产品”,比如全国性黑手党、跨国公司甚至政府官僚机构和军队。如果地方社区的唯一供水系统为总部设在别处(或者根本不知何处)、年度预算远超许多州政府的跨国公司所有,当地人就会面临一大堆让人头痛无比的麻烦,却手足无措。
第二个相关的障碍是金钱,或更准确地说是财富。金钱在选举中的腐化作用近来一直是美国人关注的焦点,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财富的力量与“人民的力量”之间那种更普遍、更久远的张力,这也是数字的力量与承诺的力量之间的张力。(令人遗憾的是,因为苏联的终结,不再有人去读马克思;尽管有其缺陷所在,他的作品对于思考这些事务还是很有用的。)
第三个障碍难以找到恰当的名字。它事关理念及理念的塑造。在现实政治生活的混乱中,欺骗、宣传和教化总是发挥着作用,但它们在我们这个电子媒介和卫星监控时代呈现出新的、令人不安的维度,这个时代还有很多其它名称,比如“炒作”时代、“漩涡”时代、“专题广告”时代、“影响”时代、“公信力”时代和“虚拟现实”时代。从婴儿时期就开始看电视的人民,不仅得到的信息是误导性的;还习惯了自己的“观众”角色。白日梦与现实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实际上,电视画面与人们的幻想之间的界线也模糊不清了)。对于那些设定政策、塑造影像却不受任何现实制约的人来说,他们很快就会被自己制造的假象迷惑。所有这一切对民主而言都是凶兆。
我是不是太悲观了?也许在别的国度发生的情况更令人愉悦。今天,我痛感作为一个美国人,撰文论述民主与代表其实颇具讽刺意味。我的意思是,在世界上有哪个国家实行代议制民主的机会比美国还好、其开端比美国还有希望、其条件比美国还有利?现在再看看!也许美国扭曲了我的视线。毕竟,民主冲动已经被证明非常有活力,甚至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只是人类的一项发明,可以随人改变,但未必是必然的。
民主可以获得拯救吗?我老了,看你们的了。
摘自《选主批判:对当代西方民主的反思》,王绍光主编、欧树军译,王绍光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78-86页。汉娜·皮特金,政治理论家,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荣休教授,著有《代表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