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里的四大名著大家耳熟能详,传统中医的四大名著是《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难经》和《伤寒杂病论》。其中唯一确定的作者就是写《伤寒杂病论》的张仲景:
《黄帝内经》当然不是黄帝写的,《神农本草经》也不会是神农写的,这就是古代医者担心自己人微言轻,利用人们普遍的“厚古薄今”心态,挂羊头卖狗肉罢了。一如当今网络上冒充各路名人的言论。《难经》相传的作者是扁鹊,所以也是存疑的。而张仲景写《伤寒杂病论》是没有异议的,他还是古代中医界的四圣之一:
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的医学观点就是“辨证论治”,我们来看一下书中的一些目录名:
第十三篇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
第十六篇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
第十七篇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一篇 辨霍乱吐利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二篇 辨痉阴阳易差后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三篇 辨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四篇 辨疟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五篇 辨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
第二十六篇 辨咳嗽水饮黄汗历节病脉证并治
最近关于经络实质是否存在一事写了几篇文章,惹毛了一些极端中医粉,不过对于向来用理据说话的我,何曾会惧怕这些缺乏逻辑论证能力,只会叫骂的人呢?但也有学过中医的人在我评论区进行了如下留言:
本来这篇文章就在计划之内,正好遇到这位仁兄被我抓了个“现行”,实属“得其时也”!他写的是“辩证”,而不是张仲景的“辨证”。按照现在常用词语应该是“辩证”,但这是“辩证法”的“辩证”而不是张仲景的“辨证”。并非“辨”字错了,而是“证”字错了!
“辩证法”是源自于古希腊的哲学词汇,是指先思考辩论后得出一个“真理”,再通过事实去证明。看到这个解释,那些听到张洪林说没有“经络实质”后,就气急败坏,要求他用实验证明“没有经络实质”的中医粉们不知作何感想?笃信“经络实质存在”这一“真理”的人,为什么不去用事实证明呢?那些实验真的能够经得起考验的话,让实验者和质疑者直接对话,在公开的实验验证之下,证明经络实质存在,让质疑者乖乖闭嘴不就行了?因为按照现在的“解剖学”,人体内该有的物质已经被查遍了,没有发现“经络”。既然有人言之凿凿地说通过实验证明真实存在,那么再验证一次又有何难呢?
还是说回汉字吧,所谓“辩证”,是“先辩论后证明”的意思;而张仲景的“辨证”其实是“辨症”的意思,即“辨别症状”,这个“证”是“证候”的意思,如今则写为“症候”。我们看一下古代文献的相关应用就清楚了:
张仲景在他的《伤寒杂病论》的序中写道:
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
《伤寒论·伤寒例》写道:
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
《千金方·脉法·诊五脏六腑气绝证候第十一》
病患肝绝,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视不见人,汗出如水不止。 病患胆绝,七日死,何以知之?眉为之倾。 病患筋绝,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病患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
所谓的“辨证(症)论治”,就是“辨别症状后再讨论怎么治”,即对症下药。而“对症下药”这件事,难道不是无论中医还是西医的医生都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吗?所以张仲景的“辨证”就是“辨别症状”的意思。就好比如今你感冒了,医生就会让你去抽血化验,辨别到底是细菌还是病毒引起的一样。
那么何故,如今许多学中医的人常常会有意无意把应该是“辨症”的“辨证”写成“辩证”呢?就是为了迎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辩证唯物主义。似乎这种哲学思想的“雏形”,早在东汉时期的张仲景的脑袋里就已经形成了,岂非能大大增强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只可惜,这件事早就被中医界的有识之士给戳破了。因为这是我在好几年前策划中医博物馆讲解内容时,查到的相关文章揭露的。
之前当我写《》时,我说我们的“五行理论”和西方的“四元素理论”是类似的,彼时大家都在用这套“世界认知观”的理论应用于治病理论,结果惹得那些极端中医粉们群起而攻之。然后我又写了一篇《》,告知他们所有我写的这些内容都有据可查。
这实在让我很感慨,因为“四元素说”也是源于古希腊。当我说“四元素说类似我们的五行说”,极端中医粉们急着“划清界限”,而和古希腊的“辩证法”根本不沾边的张仲景的“辨症法”,却被他们“故意碰瓷”,当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这种德性,无论是董小华还是司马南,以及这些极端中医粉们几乎如出一辙。在收割“爱国主义”流量时拼命反美,为了证明“经络实质存在”,却又要以刊登在国际级专业期刊上为荣,甚至不惜让论文中“忝陪末座”的美国助理教授当作“主角”来背书。在“反美”和“舔美”之间来回切换而毫无愧色,也实在让我这样的人为之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