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碳达峰前或将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碳碳实时 2024-12-03 03:52:4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为落实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11月29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正式发布。

《蓝皮书》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牵头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联合20余家单位共同完成。这些单位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中广核、中电建,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国网能源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东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研究团队围绕电力市场的关键议题,完成了12个子课题研究报告。

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建设的规划性研究成果,为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迎来新篇章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为推动能源转型、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供了重要指引。在此背景下,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有效进展,不断向“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目标迈进。

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国电力市场快速发展。《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等核心文件陆续修订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逐步形成,推动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高效配置。

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达到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1.4%,市场规模较2016年增长近5倍。其中,全国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接近1.2万亿千瓦时,显著提升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效能。同时,全国累计注册电力市场主体达74.3万家,同比增长23.9%,市场活跃度持续提高。

新能源加速融入市场,交易规模与参与深度齐增,绿色电力正成为电力市场的重要增长极。

2023年,全国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部分大型发电企业新能源参与市场比例已超过50%。绿电与绿证交易规模大幅增长,其中2024年上半年全国绿电交易电量达到151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3%,交易绿证数量达到1.6亿个。

尽管取得诸多成绩,但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电力市场也面临诸多新挑战。《蓝皮书》指出,当前电力市场的功能与交易品种仍需进一步丰富,电力零售市场的规范建设进程亟待加快,同时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健全。

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黄学农表示,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目前,各省、区域市场之间在市场框架、规则设计和交易品种等方面差异较大,交易壁垒依然存在。尤其是跨省跨区交易在价格协调、送受电曲线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交易机制需进一步优化。此外,部分地区尚未推行中长期分时交易与结算机制,与现货市场的衔接较为薄弱,省内外现货市场协同运作亟待提升。

为更好支撑新能源发展,《蓝皮书》还强调,要完善新能源大规模入市的政策机制,创新市场化手段以提升系统充裕性和灵活调节能力。例如,根据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大、预测难度高的特点,应加快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提升电力系统适应能力。同时,要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对市场运行的动态监测,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2029全面建成、2035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现了两手抓。

《蓝皮书》规划的时间节点提前了整整一年,有望在全国碳达峰之前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2022年1月,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

根据《蓝皮书》的规划,到2025年,将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实现省级现货市场全覆盖,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促进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有机融合、协同运行,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支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成。

“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功能基本完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黄学农表示。

在巩固省(区、市)电力市场基础作用的同时,《蓝皮书》提出,要充分发挥区域电力市场在余缺互济和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并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具体措施包括:畅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网经营范围内的电力交易,推动省际跨经营区的常态化市场交易,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互济能力和优化配置效率。

此外,《蓝皮书》明确,将持续推进电力容量保障机制建设,深化和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并根据各地区能源转型进度动态调整容量电价的水平、适用范围及考核机制,确保机制更具适应性和灵活性。

构建协调统一的政策、管理、市场体系,以及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需要深入布局,持之以恒。未来,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职能,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电力市场与电力发展之间的统筹协调,确保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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