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京冀户籍居民和就业人员在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政策?

李宇嘉房产 2024-09-12 19:46:52

9月9日,天津市发改委起草形成《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含公平竞争)。其中,在加强住房保障,解决新市民入住问题方面,提出了完善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强化对新市民租房支持2条政策举措。

一是,要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完善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对于在津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15%、25%,“认房不认贷”,降低新市民购房门槛。

点评:

京冀户籍、非户籍人群(但在京冀就业)在天津买房,等同于天津户籍居民购房,相当于对京冀人群购房彻底放开了限购政策。大的政策背景在于京津冀一体化,要素自由流动和互联互通,购房的户籍门槛在天津取消了。但是,这只是单向流动的松绑,即京冀向天津购房的户籍门槛松绑,而非京津冀三地都放开了。这是其一,其二是等同于户籍购房,但不等同于户籍居民待遇。也就是,购房方面是享受户籍待遇,并不是等于享受户籍居民在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好必须满足入学政策。比如,现在买房了,如果没有三年学籍,还无法参加高考等。再比如,锁定6年小学学位等。言下之意,只鼓励买房。

取消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购,降低首付比例,这是大势所趋。5.17以后,除了一线城市中的京沪深以外,其他城市都已经退出了限购,天津的动作晚了一点,但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二是,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新市民租房需求。强化对新市民租房支持。盘活闲置和低效存量非居住房屋,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房源筹集。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