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恭王朱颐坦:千古奇闻,朝廷给予约束宗室的权柄,他却极度抗拒

钱越说过去 2024-02-21 12:01:49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七月十九日,长期躲在西苑苦修仙法,不理朝政的“老道士”明世宗陛下,突然降敕对时任鲁王朱颐坦进行奖谕,表彰其为人贤孝。父王卧病之时,他亲自尝药以进,向满天神佛祷告乞求以身相代。居丧时,他睡了整整一个月的茅草席,喝了一个月的粥。出殡时,他赤脚扶灵相送上百里。其时山东爆发饥荒,朱颐坦主动捐献上千两白银,让出数百亩湖田,进行赈济。

“癸亥,赐敕奖谕鲁王颐坦贤孝:王父端王病尝药,祷神请以身代;居丧,卧苫、醊粥者期月;徒跣扶辒百里,衰经三千;又捐千金及湖数顷以赈饥。有司以闻,故有是命。”(《明世宗实录》)

这位以贤孝直达天听的鲁王为人究竟如何呢?他身上又有哪些值得一谈的轶闻趣事?今天我们来聊聊朱颐坦其人。

一辈子都在受表扬的贤王

朱颐坦,为鲁端王朱观(火定)的庶长子,生母鲁端王次妃宋氏。关于他的生年,实录等官方史籍没有记载,不过可以通过旁证进行大致推算。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二月,鲁王朱观(火定)成婚,王妃为东城兵马指挥毕邦佐之女毕氏。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朝廷传制册封朱颐坦为保庆王。据此可以推测,他生于嘉靖十四年(1535年)左右。

兖州少陵台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二月初二,为恶程度堪比始封祖鲁荒王朱檀的一代恶魔鲁端王朱观(火定)薨逝,在位22年,终年30岁。

作为其唯一在世的子嗣,朱颐坦成为下一任鲁王第一人选。在嫡母鲁端王妃毕氏的奏请下,朝廷于当年十二月,派武安侯郑昆为正使,兵科给事中刘体乾为副使,持节捧册赴兖州册封保庆王朱颐坦为鲁王。嘉靖三十年(1551年)十二月,册封王氏为鲁王妃。

与残酷荒唐的父亲不同,朱颐坦是一位孝行卓著、爱民如子的贤王,他捐献府中田湖,赈济贫民;辞日常俸禄,以给贫穷宗族。《明史·鲁王传》称“前后七赐玺书嘉劳”。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朱颐坦受表扬的历程。

文章开头提到的嘉靖三十二年那次,是朱颐坦第一次受到皇帝嘉奖。此时他袭爵仅仅4年,年不过弱冠。

嘉靖四十年(1561年),为表彰朱颐坦“捐粟赈荒”的贤行,及“哀毁孝亲”的孝行,明世宗敕建“敕褒仁孝坊”,亦称“贤门”。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为缓解宗室对朝廷财政的冲击,出台《宗藩条例》,对宗室制度进行重大革新,重新定义了包括岁禄在内的一些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要减轻了朝廷负担,但改革之后中下层宗室的日子更不好过。为此身为大宗的藩王们或主动或被动的上疏辞禄,以赈济宗室。

隆庆二年(1568年)十二月,因鲁王朱颐坦奏辞禄米二千石,明穆宗“嘉其尚义”,赐敕奖谕。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鲁王岁禄在永乐年间为三千石,明仁宗主政后又增给二千石,五千石本色是其全部。成化年间,鲁庄王朱阳铸因花式放纵,被革除三分之二岁禄,直到弘治年间才恢复全禄。嘉靖十六年,因鲁端王朱观(火定)无恶不作,再次被革除三分之二岁禄,此后实录没有恢复鲁王岁禄的记载。如此推算鲁王岁禄只剩下三分之一,不足二千石,如何能奏辞禄米二千石?所以阿越有理由认定,嘉靖年间鲁王的岁禄已经恢复全禄,只是实录未载。

兖州泗水之畔的龙湖湿地公园

万历元年(1573年)四月,因山东巡抚傅希挚奏称鲁王朱颐坦“忠孝兼全,懿德久著”,朝廷以明神宗的名义下旨给予赐敕旌奖。

“辛亥……诏褒奖鲁王颐坦、新乐王载玺、钜野王府奉国将军健根、安丘王府镇国中尉观烄。山东巡抚傅希挚疏称:‘颐坦忠孝敬义,其居丧守礼孝行久著。健根雅志超群,文行迈俗乐,善亲贤,且其子观熰克绍父志,芳躅继羙,尤人世所难。观烄嗜学能文,重义好施,有东平之懿行,元振之高风。皆所当表扬,以风诸藩。’故有是命。”(《明神宗实录》)

万历十一年(1583年)七月,因山东抚按官联名上书称鲁王朱颐坦“仁孝懿行”,请求给予褒奖,已经亲政的明神宗赐敕奖谕。

万历十六年(1588年)五月,山东巡抚李戴奏称,鲁王在山东受灾期间通过捐禄、买米等手段,筹集一千二百余石粮食,协助官府赈恤百姓,明神宗再次赐敕奖谕。

万历十九年(1591年)六月,继任山东巡抚上书盛赞鲁王贤孝,请求朝廷给予褒奖。明神宗又一次应允,差官赐予敕书,并御赐匾额,让地方为其建立牌坊,进行旌表。

被恶宗逼得主动放弃约束权

嘉靖三十四年(1455年)闰十一月,东瓯王朱健楸奏称自己年已花甲,膝下无子,东瓯郡国除封已成定局,请求在自己薨逝后将东瓯王府产业尽数收归鲁王府所有,用以转封给新封郡王,以节省开支,纾解百姓。正所谓“无欲则刚”,他在奏疏中将鲁藩宗室乱象揭了个底朝天。

“庚辰……初,鲁府归善王以罪废,高密王无子爵除,二府将军或藏故王所遗银印,占用民校,又以还官。至是,东欧王健楸具疏白之,且言近日诡诈宗人多以妾媵所生朦胧开报,辅导等官受贿欺罔,全无忌惮。”(《明世宗实录》)

曲阜孔庙大成殿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鲁端王朱观(火定)带头为恶,鲁藩风气随之污浊不堪,朱颐坦以舞象之年袭爵,更是为宗室所轻视,一时间鲁藩所属可谓是群魔乱舞。朱颐坦为扭转风气,很是下了一番力气,举报宗室违法乱纪的记录颇多。

比如钜野王府奉国将军朱健椹、镇国中尉朱观烜父子状若禽兽。朱健椹曾企图强行将平民之子收为奴仆,不想对方也是刚毅,誓死不从。按理来说,到了这一步仗着特权打他一顿,再换个人选或者去牙行挑选合适的也就是了。结果朱健椹因自己被扫了面子,便恶向胆边生,杀人碎尸不说,还一把火将其尸首给烧了。在那个讲究入土为安的时代,这是对他人的最大羞辱。

朱观烜比乃父好不到哪里去。他先是强纳自己姑奶奶的孙女,也就是自己的表妹为妾。事后,在嫡妻的挑拨下,竟对这个表妹痛下杀手。

朱颐坦将其父子的所作所为一并据实上奏。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四月,明世宗下旨将

二人废为庶人,朱健椹更是被发配凤阳高墙禁锢。

再比如万历五年(1577年)七月,还是钜野王府,还是父子组合,奉国将军朱观焳与其子镇国中尉朱颐墥因罪双双被废为庶人。

然而大势如此,朱颐坦的惩治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收效甚微。鲁藩宗室仗着特权,依然在兖州城中横行无忌。

吏科给事中王敬民认为鲁藩宗室之所以会如此恣情玩法,屡教不改,是因为鲁王事权太轻,以至于难以约束本支宗室。故于万历八年(1580年)十一月奏请给予鲁王相应敕命,以加强其话事权。

“乙未……吏科给事中王敬民奏称:‘鲁府宗室恣情玩法,屡经抚按官参治,缘本王权轻,难以禁治。宜照周藩事例,令亲王得以统治于一国,郡王得以各治其宗人,毋使纵恣贻害于民。’部覆如议,请给鲁王敕,并及晋、楚、岷、代等府。上以亲王总治一国体统,事权本自隆重,不必给敕。”(《明神宗实录》)

尼山圣境

对此已经心累不已的鲁王朱颐坦内心估计在大喊我谢谢你全家。好在明神宗及其身后的宰辅张居正没有同意。

两年之后的万历十年(1582年)五月,鲁藩再次闹出大动静。邹平王府奉国将军朱观焞因殴杀平民,被废为庶人,发配用以关押本省犯罪宗室的鲁藩闲宅囚禁。

到了这个地步朱颐坦的心态已经崩了,内心在大声呐喊“累了,毁灭吧!”万历十三年(1585年)三月,他以本支宗室“骄横难制”为由,上疏奏辞管理府事之权。

这是要将对鲁藩宗室的管理权推给地方官府啊。有你这个鲁王约束着,鲁藩宗室尚且如此无法无天,要是你撂挑子不干了,本就对宗室没有约束之权的地方官府如何制约得了这帮悍宗。所以绝对不行。明神宗一面去信宽慰,一面将奏请打回。

“壬辰……鲁王颐坦以宗室骄横难制,疏辞管理。贻书慰王,不允所请。”(《明神宗》)

在皇帝软硬皆施下,朱颐坦暂时打消了摆烂的念头。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令朱颐坦血压骤然飙升,几欲吐血三升。鲁藩辅国将军朱观灵、朱颐(区隹)因不耐鲁王管束,竟相约偷偷赴京告御状,大肆往朱颐坦身上泼脏水。

明神宗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好容易才压下鲁王撂挑子的念头,你们这帮混球胆敢蹬鼻子上脸,这还了得,遂于万历十五年(1587年)四月以“越关奏讦”之罪名,革除二人的岁禄,宣布终生不得恢复。

正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当年六月,朱颐坦以此为由再次上疏奏辞管理宗室的权责。明神宗能怎么办,只能故伎重施,去信表示叔王素来贤明,朕对你的人品绝无疑心,已重惩这帮孽畜,所以该怎样继续怎样,不可自甘堕落。

“癸亥……鲁王颐垣以先为观(火于)等诬奏,疏辞管理。上曰:‘王守礼奉藩,贤名素著,览奏朕已洞悉,诬奏的已处分了。王宜遵旨据法着实钤束宗仪,毋自隳阻。’”(《明神宗实录》)

皇帝都这么说了,作为贤王还能怎么办,何况胳膊也拧不过大腿,所以继续干着吧。没想到很快就来活了。当年十月,朝廷收到鲁王弹劾钜野王府镇国中尉朱观烟的奏疏,称其“纵欲灭伦,宣淫败义”。明神宗当即下旨革去其禄米,命山东抚按进行勘核,待有结果后再行定夺。

阿越说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七月二十七日,鲁王朱颐坦薨逝,在位45年,享年约60岁,朝廷赐谥曰恭。谥法:“尊贤贵义曰恭”、“敬事供上曰恭”、“执事坚固曰恭”、“芘亲之阙曰恭”、“爱民长弟曰恭”,可以说每一条他都符合。被朝廷的表扬了一辈子,孝贤闻名的朱颐坦,以“恭”为盖棺定论当之无愧。

微山湖夕照

特别是“芘亲之阙曰恭”这条判词,释意为:修养自身的德行,以遮蔽亲人的过失。因鲁庄王在位后期年迈无为,继任鲁端王朱观(火定)又胡作非为,鲁藩宗室自正德朝就已经背弃从鲁靖王时期延续下来的贤良家风,为恶者众。给鲁藩本身,给兖州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灾祸。

鲁恭王上台后秉持孝贤,从严治国,不仅是在挽救鲁藩名声,也是在替父祖赎罪。奈何鲁藩宗室放纵已久,藐视藩王权威的悍宗层出不穷。当年其祖鲁世孙朱健杙(音yì)代祖治国时,被悍宗污蔑意图谋反。朱颐坦上台后,在治理宗室一事上也没落得好,心灰意冷之下,于万历年间屡次上疏奏请辞去管理宗室之权。结果毫无意外的被皇帝所拒,只能硬撑着继续干活。当藩王当到这个地步,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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