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布新规,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一项待遇

淘淘社保 2024-10-20 22:58:35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享受的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如今,一个重大好消息传来,2025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一项待遇,蛮重要的,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人社部发布新规,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一项待遇

这部新规非常重要,涉及部分企业参保职工。

究竟是什么样的重要新规呢?

10月18日,人社部联合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规定从2025年1月开始,全国范围内执行该暂行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针对的是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根据该暂行办法,2025年开始,对于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谁负责呢?

暂行办法明确,病残津贴所需要的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在这之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参保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都是由养老基金支付的,现在又增加一项支付。

职工领取病残津贴后,还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吗?

办法明确,职工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病残津贴的标准如何?

病残津贴的标准和支付期限,是根据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年龄、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在内的累计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分三种情况。

第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

病残津贴的标准,按照申领人员所在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执行,并且在养老金调整时同步进行调整。同时,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再重新计算养老金待遇。如果符合弹性提前退休,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这样的规定,相当于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提前按照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标准领取病残津贴。换个角度,病残津贴就是养老金待遇。

第二,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病残津贴的标准又如何呢?

办法明确,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这种情况病残津贴的待遇明显比第一种待遇低,前者是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病残津贴,后者按照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领取病残津贴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按照第一种情况执行。

第三,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时病残津贴的标准。

前面两种情况领取病残津贴的要求,都达到了最低的缴费年限,如果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的标准又如何呢?

办法明确,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标准按照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时调整病残津贴。

重要的是,因为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限制病残津贴领取时间,具体限制如下。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综上所述

从2025年开始,参保职工新增加病残津贴待遇,当然这种待遇只是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职工,是一种扶助政策。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经复查鉴定,如果病情好转,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转变为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将会从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领取病残津贴的标准和时间,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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