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动动您发财的小手,先来点一下关注吧。
很多男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为什么会甘愿做“冤大头”,难道说,爱情这东西真的能够降低人的智商吗。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一对恋爱的情侣分手,男方索要恋爱期间给予女方的钱财,遭到女方的拒绝后,把她告上了法庭,法院最后的判决出乎了两个人的预料。
男子陶某与女方敬某,是于2014年打游戏的时候认识,一年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中途因为一些琐事,两个闹别扭分手,到了2020年又再度复合。
在两人热恋期间,为了表达对敬某的爱意,陶某多次向敬某转了金额为5200元、13140元、520元、1314元等含有特定意义的红包。
2020年9月份,男子陶某对女友敬某提出想”见家长“,进一步确立两个人的关系。
敬某则表示,见家长可以,但必须要经过自己的考验,内容是,要求男方代她偿还6个月的房贷,每月1万元,总计6万元。
陶某答应了女友的要求,之后就按月向敬某转账,共计转账6万元。
感情这种事,谁也无法预料,能不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2021年4月,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再次分手。分手后,陶某向敬某索要恋爱期间赠与给她的款项。
敬某不同意,陶某就把前女友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敬某称,前男友的赠与行为,属于情侣交行期间的正常支出,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的,况且两人认识8年,陶某也应当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
在经过详细的调查询问后,法院最终判定,6万元转账,属于陶某有条件的赠与,且金额较大,已经超出了日常交往礼尚往来的范畴。
如今,双方关系已经破裂,陶某赠与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存在,要求女方返还是合法合理的,法院予以支持。
不过,对于陶某要求返还其他款项的说法,法院并不认可,类似“520”这些带有明示爱意表达的金额,已经属于主动的赠与,为分手就想要回去,并不合乎情理。
这个新闻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普遍关注,看到评论区里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谴责女方太贪心,也有人嘲笑男子太幼稚。
应该看到,这些年来,由于恋爱引发的财物纠纷越来越多。
一方面能看出,随着国家的繁荣昌盛,人们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
有钱了,就舍得花,尤其是在喜欢的恋人面前,愿意表现一下,这也是人之常情。
另一方面,也能反映出,很多人的恋爱观并不纯粹,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利益算计。
比如说,女方拿男方当冤大头,用恋爱当借口,其实就是为了找一个替自己掏钱的工具人。
也有一些男的斤斤计较,恋爱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分了手,恨不得连为女方花过的一毛钱都要回去。
这两种人,恐怕大家都不会喜欢。
渣女固然遭人恨,抠门男也强不到哪里去。
恋爱,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分清楚对与错的事情,纠结谁付出的多与少,也不太好界定。
但是一般来说,两个人如果真的抱着结婚的想法去谈恋爱,反而在财物处理上会特别谨慎。
一般的请客吃饭无所谓,真的涉及到大额财物,在不曾确定关系的时候,男的不会随便给,女的更不会随便接。
随随便便就接受对方大额的赠与,又不肯做出什么承诺,那不是魅力大,而是对感情不负责任。
常听说有些相亲的女生,第一次见面,就要求男方去高档餐厅,有的还带着一帮男女闺蜜,看起来不像是见面,倒像是一群人吃大户。
还有一些,认识没多久,就让对方给她买各种礼物,从衣服包包,到首饰、化妆品,美其名曰是“爱的考验”。
这种事,自然也不能全怪女方,有些男的一谈恋爱就头昏,智商完全不够用,“甘愿”被人家拿捏,也没啥好说。
所以说,感情这种事,想分清楚黑白对错,真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
就像文中提到的这对情侣一样,女的贪心确实不对,可这位男士恋爱时的无脑,也属实是咎由自取。
法院的判决也出乎了两个人的预料,女的大便宜没占成,男的很多小红包没讨回去。
到底是谁吃了亏,他们自己最清楚。
大家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在评论区里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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