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亚视电视台推出的罪案系列剧《十大奇案》备受关注,其中第二季的第八集《公寓女尸》尤为令人毛骨悚然,因为它改编自一起真实案件。
1974年8月15日上午11:31,旺角警局接到一名女性的报警电话,称在自己工作的长城别墅宾馆5号房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负责该地区的陈警官迅速带领警员赶到现场。长城别墅虽名字听起来不错,但实际上是一家终点旅馆。
陈警官走进5号房,看到床上的尸体面部和上半身被床单遮盖,双脚露在床尾。当他揭开床单时,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警员也被吓了一跳,死者眼睛瞪大,嘴巴露出牙齿,更可怕的是,她的眼皮和嘴唇都被割去,隐私部位也遭切除。案发现场异常整洁,没有打斗痕迹和可疑指纹,死者的衣物、身份证、手提包等个人物品也全部不见,仅在衣柜里找到一件女性内衣,这给警方确认死者身份带来了极大困难。
据报警的女员工回忆,大约在凌晨1点半左右,一对男女前来入住,他们是熟客,每次都住5号房。早上6点左右,男子称要去上班,并让女员工在11点叫醒房间里的女士,离开时还折回房间取钱包并特意反锁了房门。11点女员工用备用钥匙开门后发现异常并揭开了这起命案。女员工还称,这对男女从一年前开始,每周至少来宾馆一次,但他们登记的身份信息很可能是虚假的,只知道男子姓梁,大约40岁,身材高大,外表粗犷,举止有礼貌,女子则喜欢浓妆艳抹,烟不离手。
法医检验报告显示,死者年龄在31至33岁之间,死亡时间约在几个小时前,死因是窒息,身上缺失的部分是死后被割去的。警方为寻找死者被割下的面部皮肤,对房间进行了再次搜查,甚至拆开了水管和下水道,但一无所获。不过,旅店员工提供的这对男女是常客的线索,让警方决定通过员工绘制凶手的画像。
8月17日,警方成功绘制出凶手的素描画像并在各大报社刊登,呼吁公众提供线索,但当天收到的线索大多是虚假情报或恶作剧。就在警方陷入困境时,警局接到一个匿名来电,称在5号房的冷气机处有关键线索。陈警官直觉认为这是可靠线索,再次前往5号房检查冷气机,最终在冷气机与墙壁之间的缝隙中找到了死者身上缺失的12块皮肤组织。法医将其浸泡恢复弹性后覆盖在死者脸上,绘图师据此绘制出死者容貌并于8月18日刊登在报纸上。
然而,同一天报纸上还刊登了一封署名为“黑野狼”的挑衅信件,嘲讽警方无能。警方推测,写信人就是打电话提供线索的凶手。随着死者相貌的公布,8月19日,一位姓齐的老人带着女儿来到荃湾警局报案,称其女儿失踪数天,怀疑死者就是自己的女儿,经老人辨认及身体特征比对,死者身份得以确认,她名叫刘富敏,时年34岁,1958年与一名姓董的海员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1970年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在旺角上海街的罗马美发室、深水埗黄竹街以及乃路陈街的超业正宗女子美发厅等地工作。
警方从刘富敏的社交圈展开调查,锁定了4名可能涉及案件的人员,其中梁兆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陈警官和一名警员在晚上11:30左右前往梁兆平位于袁州街的廉租房调查,开门的是一位66岁的老人,自称是梁兆平的叔叔,称梁兆平不住在此且不知其身在何处。陈警官在房间里发现一个咖色皮箱,老人慌张地表示不能打开,陈警官强行打开后,发现了刘富敏的身份证、与一名男子的合照、衣服鞋袜、手提包等物品及一把刀。就在这时,房间电话响起,老人接听后爆出“快逃,警察在这里”。至此,基本可以确定梁兆平就是凶手。
8月21日晚上6点半左右,一名女警在深水埗基隆街131号的建筑工地上发现一名头部受伤、口鼻流血、摇摇晃晃的中年男子,男子在半昏迷状态下称自己叫刘兆文,但女警在其口袋里发现了一份标题为“长城杀手黑夜狼”的中文简报和刘富敏的照片,随即意识到他可能就是梁兆平,便联系了陈警官。梁兆平苏醒后,面对警方指控情绪爆发,试图挣脱警员。
梁兆平是一名38岁的建筑工人,他在洗头时结识了刘富敏,之后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看电影,但感情忽冷忽热,且存在金钱交易,梁兆平曾向刘富敏求婚遭拒。梁兆平称,案发当晚在长城别墅,刘富敏嘲笑他性无能,他一时冲动失手掐死了对方,因不知如何处理尸体,为了不让警方知道自己的身份,便割去了死者的五官。但在1975年3月24日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时,梁兆平又改了口供,称当晚刘富敏突然要求他支付4000元才同意睡觉,他因喝了酒神志不清,愤怒地用右手勒住了刘富敏的脖子,在纠缠中失去意识,醒来时刘富敏已死。
1975年4月4日,由7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商议两个小时后,以5:2的票数裁定梁兆平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他10年监禁。梁兆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已经假释出狱。
长城别墅在之后改名为沂源别墅,但在1980年8月2日,一位名叫李金荣的50岁妇人在沂源别墅5号房遇害,死者同样全身赤裸。有人认为是凶宅怨念所致,也有人认为这只是纯粹的巧合,至于梁兆平口中的红衣女子,是他犯罪后疑心生暗鬼的心理作用,还是民间传言的亡灵索命,至今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