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重庆农民赖兴祥带着妻儿来到江津市区打工。经过多年奋斗,他们一家在城里安顿了下来。
2005年,儿子何高峰结婚,并生下了小孙子。第二年,老两口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了一辆大货车,让儿子保运输。
没想到两年后的2008年4月,儿子出事了!
当时,何高峰找了个活,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出事这天下着小雨,车坏在了泥地里,就在他下去修车的时候,工友广成华拉着一车石头经过这里。
由于路面颠簸,广成华车上的一块石头掉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了埋头修车的何高峰身上,他被立即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为了给儿子看病,老两口将大货车和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前前后后花了20多万元,借条都打了十几张。
由于实在拿不出钱,何高峰住院60天后被父母接回家休养。
经法医鉴定,他属于一级伤残,这是最严重的伤残等级,意味着从此无法站立了。
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老两口认为应该有人负责。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肇事者广成华,就是从他车上掉下来的石头砸伤了儿子。
他们还了解到儿子向倾倒垃圾的垃圾场交过管理费,而垃圾场的道路不平和管理不善也和儿子受伤有直接的关系,但垃圾场的老板却不管不顾。
2008年8月,何高峰从医院回家已经两个多月了,因为缺乏完善的治疗,身体渐渐萎缩,
请不起医生,母亲就学着自己给儿子打针,但药品还是要花钱的,每天打一瓶最便宜的药水也要4块5。
老两口平时以卖袜子为生,每卖一双袜子只能挣5毛钱,一天至少要卖出9双袜子,才能挣够儿子的药费。
看见父母这么艰难,何高峰提出将一瓶药水匀成三天来输。他不忍心让母亲知道,自己的手和胳膊已经开始慢慢萎缩了。
走投无路之下,赖兴祥一家将大货车司机广振华和垃圾厂老板廖祖方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处二人共计赔偿4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对法院的判决一直不予理睬,赖兴祥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银行和房屋登记中心没有查到他们的可执行财产!
已经离异的广成华连夜将自己的大货车卖掉跑路了,而廖祖方没有任何收入。
据了解,63岁的廖祖方以前靠蹬三轮车为生,年纪大了想换一份工作。
就在事发前两个月,他承包了这个垃圾场的管理工作,在入口处设卡收费,没想到摊上了大事。
廖祖方说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夫妻俩就靠女儿每月给一点伙食费为生。
一个跑路,一个无钱可赔,急需用钱的申请人怎么办?
这时,江津区“司法救助基金”伸出了援手!
该基金分为救助金和周转金两种,救助金不需要返还;而周转金只是暂时借给当事人的,一旦今后执行回赔偿款,或者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要还给法院。
江津法院向何高峰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基金,其中救助金2万元,周转金3万元。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在获得司法救助之后,他们一家还可以凭借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救助书》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金。
很快,何高峰和他4岁的儿子拿到了每月300元的低保金,今后的日子有了一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