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琪峰电影《PTU之机动部队》中,饰演警察小队长“展哥”的任达华在游戏厅里向混混小头目“阿蛮”打听其老表“马尾”的下落,阿蛮开始不置可否,展哥随便拿过他桌上的红色“万宝路”香烟看了一下,再放回去时,烟盒中已然多了一包白粉,阿蛮顿时态度大变。
香港警察真的可以这样明目张胆地栽赃陷害吗?
答案是否定的。香港是法制社会,执法与犯法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差。请看下面这单Case。
10月17日,香港湾仔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警察“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8名涉案警察在进行“反罪恶行动”时,因栽赃、殴打两名越南籍流浪汉,被法院判处2年至3年不等的监禁。法官称他们的行为令香港警队蒙羞。这便是著名的“通州街警暴事件”。
案子发生于2020年2月4日及24日。
案发地是香港深水埗通州街公园。那里一直是流浪汉的聚集地。
2020年2月4日,香港警方开展代号为“晴天”的反毒品行动,警员郭展升(31岁男警)、韩廷光(29岁男警)、梁飞鹏(29岁男警)、庞隽诗(29岁女警)、林华嘉(44岁男警长)、莫志成(25岁男警)、尹栢诗(25岁女警)、陈守业(27岁男警)等8人前往通州街检查。那里有多名越南籍流浪汉露宿,其中包括两名本案受害者:64岁的阮文山和54岁的黎民十。
阮文山其实不算流浪汉,他在香港已经居住40多年了。80年代时,20多岁的阮文山离开越南,来到香港打工,加入蓬勃的建筑业专职扎铁,因为年轻时拼命工作,劳损过度,导致身体渐差,近数年已退休,现在就等公屋批下来就“上楼”了,期间就在公园露宿。他已在通州街公园凉亭居住了约一年。
阮文山称,当天晚上,几名便衣警察来到凉亭搜查,搜查了一阵,一无所获,一名警员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西瓜刀来,质问是不是他的?阮文山否认后,警员立即大声喝斥他,问道:“这把刀是做什么用的?”不由分辨,就将他摁倒在地,脸贴在地上,强行将他的手压在刀柄上,以便留下指纹,以此指控他藏有攻击性武器。随后,多名警员对他进行了拳打脚踢。
黎民十是越南下龙湾人,出生于1966年,在家中排行第十,因而被人称为 “阿十”。他的粤语不太流利,为人沉默寡言,平时兼职做清洁工维持收入。此前有过吸毒史。当天晚上,警察怀疑他藏有“危险药物”(指毒品)。一名警察把他从帐篷中拉出来后,随即被多名警察推倒在地,并给他戴上手拷。另有警察在他的抽屉里发了一件白色物品。
随后,阮文山、黎民十和另一名39岁的男子被警察带局里,罪名分别是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和“涉嫌藏毒”。阮文山在留置期间感到自己右侧肋部剧痛,后被送往医院检查。原来,他的肋骨被打出了裂痕,需要住院治疗。后来他获准以3000元保释金保释至4月。黎民十也因警方证据不足被释放。
不料,到了2月24日,阮文山、阿十再次遭到同伙警察的搜查和殴打。阮文山称,当时数名警员搭着他的肩头,把他拉到一旁,挑衅地问道:“上次我们打了你,是不是好生气啊?”他不敢说话。
一名女便衣抄下多名露宿者的个人资料,搜查一番无所获后,这班警员并没有打算离开,反而表现得很愤怒,随后开始朝露宿者泄愤。他们在两处越南街友聚居的地方,将其物品翻倒在地上;又以高尔夫球棒将胶凳、胶箱、电饭煲及碗碟等日常用品打烂,将豉油樽和腐乳瓶抛高,堕地后玻璃渣和酱料撒满一地;还将一袋大米和一些罐头打烂。期间有警员出言侮辱他们,“你们是乞丐!”“我不喜欢给你们住,把你们的东西全部砸烂都可以!”
到了9月中下旬,阿十突然遭到香港警方逮捕,罪名是“涉嫌藏毒”。他先是被关押于荔枝角收押所,期间被发现在活动室内企图上吊,随即被转至小榄精神病院,之后又因情绪激动,被转至独立囚禁的“保护囚室”内看管。10月 8 日,阿十被人发现用长裤在囚室内上吊自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于是,此案陡然升级!涉案的8名警员全部被停职。此案交给西九龙重案组负责调查。
香港检方和法院调取了案发地监控,更多惊人细节被一一曝光。
监控发现:
1、郭展升:参与了2月4日及24日的行动,对阮文山进行拳打脚踢,并用高尔夫球棒将阿十的一袋大米和罐头砸烂。辩称“现在藏毒方法日新月异,或许会藏在罐头和米袋中,所以需要打开检查。”
2、韩廷光:参与了2月4日的行动,眼见郭展升殴打阮文山、破坏物品而未出手制止。辩称“没有什么可讲的。”
3、梁飞鹏:参与了2月4日的行动。也参与了殴打阮文山。他首先望向监控摄像头,并两度试图爬上凉亭、遮挡摄像头,但没有成功。辩称“现场没有发现有人被打。”
4、庞隽诗:参与了2月4日及24日的行动。负责现场安全。她曾用白色纸巾状物浸水后抛向摄像头,但没有成功。辩称“摄像头上有昆虫,想赶走它。”
5、林华嘉:参与了2月4日的行动。将阿十拉出帐篷,并为其戴上手拷。他曾指向一个摄像头,试图遮住它。随后又栽赃阿十藏毒。辩称“是泛民议员在背后推波助澜。”
6、莫志成:参与了2月4日的行动。曾将阿十推倒在地,并帮忙为其戴上手拷。
7、尹栢诗:参与了2月4日的行动。曾举起一连饮管玻璃瓶,诬告阿十藏毒。
8、陈守业:参与了2月 4日的行动。参与殴打阮文山,从阿十帐篷中取出一件白色物品,放入黑色盒子之中;并拿着红色塑料袋将摄像头套住,时间长达40多分钟。
检方对8名警员提起4项指控:妨碍司法公正、伤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刑事损坏。
10月17日,香港湾仔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黎民十“藏毒品罪”不成立,他的死属于自杀。涉事的8名警察除郭展升、韩廷光逃脱刑事责任外,其余6人的罪名全部成立:梁鹏飞、庞隽诗以“妨碍司法公正”获刑2年零1个月;林华嘉身为警长,有权限及责任监督队员依法行事,但他非但没有制止队员殴打阮文山和阿十,反而参与其中,因此量刑最重,被判处3年零5个月;莫志成、尹栢诗、陈守业分别被判处3年零1个月。
法官张洁宜称,各被告不但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保护市民的生命及财产、防止、侦查及扑灭罪行,反而滥用职权,诬告无辜的市民,令警队蒙羞,令公众对警队的公正性失去信心,也打击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黎民十死后,他的街友为他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祭坛,上面放着他的巨幅照片,以及香蜡钱纸等祭品。他生前的普通朋友——基督教牧师林国璋为他举行了追思礼拜,并联系上他的大哥大嫂,将其骨灰带回越南乡下安葬。
香港是有钱人的天堂,却是穷人的地狱,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还是社会主义好。
他们这么处罚这么重,我们都是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