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警方通报: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治与消费 2024-07-08 11:30:19

7月5日,四川中江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7月2日15时许,中江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辑庆镇卫生院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接警后,我局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许 某 某(女,28岁)系辑庆镇卫生院职工私自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非法获利1.1余万元。目前,许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江县公安局2024年7月5日

来源 |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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