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2.6GW!内蒙古废止37个新能源项目

小之谈商业 2024-08-12 20:01:19

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全区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

其中,风光制氢项目6个,涉及新能源规模216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2个,涉及新能源规模0.63万千瓦;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1个,涉及新能源规模8.5万千瓦;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1个,涉及新能源规模12.6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6个,涉及新能源规模319.5万千瓦。

加上第一批废止的13个项目,涉及新能源规模530.93万千瓦;第二批废止的8个项目,涉及新能源规模177.133万千瓦;截至目前,内蒙古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37个,涉及新能源规模1265万千瓦,但也有少数项目废止后重新申报。

详情见下:

【第三批】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

内能源公告〔2024〕16号

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现对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进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第二批】

关于全区新能源“再起底”第二阶段项目废止情况的公告

内能源公告〔2024〕12号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2月8日 

【第一批】

关于全区已废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2023〕第18号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各盟市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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